劉為民說,中方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
我的天哪!盲人陳光誠在一個禮儀之邦的法治國家,當地政府、公安、村動員了大量的力量、花費金錢無微不至的把黨和政府的愛以24*7的方式溫柔的傳遞給他和他的家人,保護他和他家人的合法權益。他的合法權益都受到了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居然還不遵守憲法和法律,太不像話了。我也覺得援交部發言人說得有道理。
劉為民,你這一句話,沒有哪個部分不是謊言,你太牛了:
中國是法治國家:聽聽你說的什麼,噁心死了
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憲法和法律保護:不管是歷史上的國家主席、高級幹部,知識分子,還是現在的公安幹部、盲人農民,或者是被代表的廣大老百姓、被城管痛毆的老百姓,一貫是被書面保護或者理論保護,而不是實際保護。怎麼沒有美國警察/美國盲人+農民跑到中國在美國的大使館要求避難的?
同時任何公民都有義務遵守憲法和法律:守法公民得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守法的政府、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炮轟司令部的偉大領袖和他所帶領的從未註冊的黨可以不遵守憲法和法律。
盲人農民陳光誠,你怎麼不守法?只要你願意放棄個人尊嚴,放棄個人理想,放棄個人權利主張,你就可以當一個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