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過了兩年,學校有一個校慶活動。反正攀附歷史,百般考證,也算是可以自稱名校-名列前茅的學校。
校慶的核心是學校,而學校的核心是教學科研,教學科研的最大量的參與者和受益者是學生。為了讓大家統一表現出對學校/系的熱愛,學生們被要求自願捐款。班長則需要攜款,和捐款名單到系辦/總務匯總,一方面是交錢,另外一方面也要找人把捐款人和金額按照班級抄寫到大紅紙上。
我去的時候,管我們學生的老師在,順手拿到了名單看了看,問
-「張**,王某某一直是特困生吧」
-是,一直是。
-他們怎麼沒有捐款?
-可是他們是特困生,比較困難。
-我當然知道他們是特困生,這次捐款,特困生更應該捐款。你去把他們兩個叫到我辦公室。
我照辦了。後來知道不止他們兩個特困生被叫去談話了。談話的核心具體就是兩點就是
1。一定要捐款。可以略低於推薦的捐款額。
2。為什麼要捐?因為,學校還有組織上1,2年來,一直在生活上關心幫助他們。現在的校慶,讓大家捐款,也是給他們一個回報學校的機會。
我知道的特困生都按照建議的金額捐款了。他們的名字也出現在一張張的大紅紙上。不過因為金額問題,他們的名字在最後面。
學校校慶,要求自願捐款,並張榜公布,而且居然訓話(俗稱談話)做工作讓特困生自願捐款,這真的是渾蛋邏輯混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