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通向永生之路 - 從「因信稱義」說起

作者:真源湛寂  於 2010-6-12 07:1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真理之路|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我發現在和一些基督教的朋友討論的時候, 這個「「因信稱義」的概念經常被使用, 相關的一些經文也經常被引用作為證據。

所以, 我還是化一點時間說說我的理解。

首先, 說說這個「因信稱義」 裡面的「稱義」。

A 假如, 你這個「稱義」的定義是「進入永生」, 那麼, 這個「信」 就要理解成為:
在思想上, 行為上, 都要符合羅馬書, 以及雅各書的要求。也就是:
  • 心裡行為, 100% 做到盡心, 盡性, 盡意愛神
  • 外在行為上: 100% 守住法律

B 假如, 你這個「稱義」的定義是「你因耶穌基督之祭而白白獲得恩典,被神赦免你的原罪, 而你還需要終身背負十字架, 直到 100% 做到盡心, 盡性, 盡意愛神」, 那麼, 這個「信」 就要理解成為:「知道」。

問題是, 很多, 絕大多數, 教會把 A 和 B 給混淆起來。

他們會告訴你, 假如你象 B 裡面的「知道」 耶穌基督, 嘴上承認一下, 辦理一個儀式, 洗一個冷水浴, 你就能得到 A 裡面的「進入永生」。

用一個例子來說明這件繞嘴的事情。

政府恢復運動員評定級別 -- 這是白白的恩典;
運動員甲知道「政府恢復運動員評定級別」, 這是 B 裡面的「因信」
運動員甲認真刻苦訓練 -- 這是背十字架的過程
運動員甲測試成績超過錄取線 -- 達到聖潔, 進入永生。

說到這裡, 簡單說說羅馬書和雅各書。

羅馬書在說什麼:
大家注意, 羅馬書說的「信」, 不是對「行」的否認, 相反, 羅馬書是在強調, 一個基督徒, 在背十字架, 背到後期,也就是憑藉人力已經很困難的時候, 要依靠耶穌基督的力量。 在心理上, 多多祈禱, 懺悔, 等等。 簡單說, 羅馬書是「高級教程」。 舉一個例子, 一群游泳運動員, 要得世界冠軍。 到了最後, 已經不是在比較誰訓練的時間長短,轉身技術, 等基礎的東西。 相反, 要比較, 比如, 心態, 戰略, 等等。 這就是我們古人說的: 大勝靠德。

雅閣書可以理解是給初學的人說, 是「初級教程」。強調, 你要當游泳世界冠軍, 要從打基礎開始。 要行,每天都要進行訓練。

但是, 對於基督徒的靈修來說, 就不能像上面舉的例子那麼容易。 把教程區分的如此簡單和清晰。
在入門的時候,基督徒是簡單地知道一些教理, 也願意去落實。 這時, 先重點應該放在「行為」之上。 通過對戒律的遵守, 產生心理和思想的變化, 進一步加深對教理的理解, 進而進入下一階段的修行。 實際上, 這個過程是羅馬書和雅各書的交替, 缺一不可。 佛門把這個階段描述為「信,解,行,證」, 四個次第。

所以, 真正的基督徒要清楚, 假如你「知道」 耶穌基督, 嘴上承認一下, 辦理一個儀式, 洗一個冷水浴, 你是不能「進入永生」的。 難道你承認人能漂在水上, 你就是游泳健將嗎?

有些教會是這樣來辯解的。 他們說, 「假如要我們做工, 難道還叫「恩典」嗎?
耶穌基督的死, 就洗清人類的罪」。

每每看到這些話, 不由得感嘆人居然能如此地貪婪。難道,
赦免原罪, 願意接受, 並與人重新和好, 還不叫「白白的恩典」?

人是不能帶著罪, 進入天國的。 假如能, 亞當也不會被趕出伊甸園。
因此, 耶穌基督說, 缺少一隻手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講的, 就是這個道理。

那些認為耶穌基督的寶血能替代他們遵守戒律的基督徒, 應該感謝那些殺害耶穌基督的人。

「因信稱義」 是說, 因為有今天的這個「信」 --》 「知道」, 會成就將來的「義」, 「聖潔」。
這裡, 還有一個漫長的「背十字架」的過程。 過程中, 有人退票, 背離, 這些人, 都不能成就最終的「天國」。

絕不是知道了目標, 還沒等衝鋒陷陣, 就高奏凱歌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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