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俄羅斯公民在真正意義上擁有了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
2.《俄羅斯聯邦良心自由和宗教團體法》保障了俄羅斯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3.《俄羅斯聯邦大眾傳媒法》保障了俄羅斯人民的新聞自由;
4.《俄羅斯聯邦政黨法》保障了俄羅斯的多黨制度,政黨的所有經費由各政黨自己解決;
5.《俄羅斯聯邦總統選舉法》、《俄羅斯聯邦國家杜馬選舉法》保障了俄羅斯的自由選舉;
6.俄羅斯聯邦實現了司法獨立,聯邦法官統一行使審判權,法官不得由任何黨派成員擔當;
7.俄羅斯實行嚴格的政府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8.俄羅斯公民享有遷徙自由,不再為戶籍所限,可以拿護照和盧布到世界各地觀光和工作;
9.俄羅斯加入了歐洲人權條約,俄羅斯人可以到歐洲人權法院起訴俄羅斯政府侵犯俄羅斯人民的人權問題;
10.俄羅斯取消了死刑;
11.俄羅斯實施統一的13%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歐洲國家中個人所得稅最低的國家;
12.俄羅斯住房、水、電基本上都免費提供,有的收費只是象徵性的;
13.俄羅斯除了總統以外,包括總理在內的任何官員退休以後都自動恢復普通公民身份,沒有任何特殊待遇;
14.俄羅斯實現了學齡前教育、基礎普通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強制性和完全免費,大學教育實行高額獎學金制度;
15.俄羅斯聯邦治病不需要支付掛號、檢查和治療費用,藥品價格由國家控制並有高額補助;
16.俄羅斯聯邦實施大陪審團制度,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有陪審團來決定,陪審團成員全部來自普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