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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議會提高女性法定結婚年齡

作者:燕山紅場  於 2012-3-17 04: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1評論

俄新網RUSNEWS.CN基輔3月16日電 烏克蘭最高拉達(議會)於15日晚通過了一項修正法案,將女性法定結婚年齡從原先的17歲提高至18歲。

總共有259名議員支持了這一法案的通過。根據烏議會規定,至少需要226票贊成才能通過法案。

烏克蘭最高拉達已對國家的「婚姻家庭法」作了相應修正。如此,議會將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均定為18歲。法案起草者表示,烏克蘭的法律如今已符合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標準。烏克蘭於1991年加入了該公約。

該法案的草案說明中稱:「公約規定,任何人在18歲之前都是兒童,只有滿18歲時,他(她)的身體、智力和心理才能發育成熟。」

此外,該法律還將法定最低結婚年齡從14歲提至16歲。法律起草人認為:「雖然早婚可以提高生育率,但很多早婚與早孕有關,而這對身體未發育成熟的女子構成威脅。」

預計,該法律將從頒布之日起生效,但不適用於那些在生效前申請登記結婚的未婚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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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maria2011 2012-3-17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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