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是英國政治小說《1984》里的無時無處不在的監視每個公民的專制政權的形象,過去是蘇聯,中國這樣的嚴格監視公民的統治方式的昵稱。上個星期4,在英國衛報和美國華盛頓郵報披露了美國也存在著全面監視電話和Internet的類似老大哥的項目后,奧巴馬政府公開從承認了該項目的存在,並披露該項目的名字叫PRISM。
雖然奧巴馬宣稱,美國政府並沒有監視美國公民的電話,但PRISM項目使政府可以任意獲得任何人的通話記錄和內容,等同於給每個電話裝上了個竊聽器。實際上,美國政府對電話的竊聽早在35年前(也有人說是29年前)就開始了,不過當時竊聽美國公民的電話,必須事先獲得法庭許可。而法庭必須根據單個案件按是否涉及到國家安全來逐個檢查批准,所以,當時美國政府監聽公民的電話不是那麼隨便的。但這個還不是PRISM。
據透露,PRISM開始於2007年,要求美國的各大電話公司,Internet服務提供商,數據服務公司,必須為美國政府提供公民個人的通話記錄,電子郵件,網路聊天內容等。目前,美國的行動電話服務商Verzion承認加入了PRISM項目,而Google,Facebook,Apple,Yahoo,Twitter等否認甚至知道PRISM的存在,其中Microsoft不置可否。事情的怪異之處是:按美國法律的規定,知曉這類秘密項目的人,必須否認秘密項目的存在,否則將面臨法律懲罰。所以Google,Facebook等公司的否認是否在履行按法律規定而撒謊,不得而知。
PRISM的實施方式,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種是政府擁有特別的後門,可以直接進入加入PRISM項目的商業公司的伺服器,任意挖掘所需的信息;另外一種說法是政府向商業公司提出特定人的名單,或特定主題的內容,公司把符合要求的信息完全無保留地轉交給政府。不管PRISM如何實施,目前廣泛懷疑的是,政府直接把特工安插在加入項目商業公司內部具體負責PRISM的執行,而這些美國政府的特工的身份是對公司員工和部分管理者保密的。
PRISM項目和過去最大的不同是,不需要法庭按個案進行審理批准,只要是處於反恐和國家安全需要,那麼就可以繞過法庭批准這個過程。這個也是引起公民人權組織最不安的地方。結合2個月前,美國稅局宣稱的政府可以檢查任何人的電子郵件以抓獲偷稅者的說法,我們可以猜想,政府無阻礙地獲得個人隱私的權力,已經由PRISM項目得以實施。
是誰向衛報和華盛頓郵報透露了高度機密的PRISM項目的存在的?目前只知道是個美國情報官員。於是有的美國議員嚷嚷著要挖出這個人以泄密罪懲罰,也有所謂的IT安全專家意味深長地質疑,有人為何在奧巴馬和習近平會晤前透露這個監視電話和網路的秘密項目?是否要達到什麼目的?是否在干擾美國對所謂的中國政府的黑客入侵美國網路的指控?對此,那麼我要反問,美國政府的PRISM計劃和發動網路戰爭的行為,和中國政府限制干涉Google或中國的網路公司的行為,有什麼區別呢?而這種不受約束地任意侵犯個人隱私和權力的行為,到底和被美國政府譴責的損害網路自由有什麼區別?
最後,我要忠告一下網路上肆無忌憚的發言者: 老大哥在關注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