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管理,請遵重我的這個自辯系列,不要隨便刪除。如果違反任何倍可親規定,請先指出,讓我有時間改正。事先不通知,事後不恢復的刪帖,是對作者的勞動不尊重,更是對作者的所有權的侵犯。
我過去不反擊那些對我的人身攻擊,不是臉皮厚,而是沒有功夫浪費在口水戰上。但誰也不願意被罵為流氓,小人,無賴,痞子,奴才,走狗,下地獄的,出賣靈魂的。 現在把我的想法整理出來,算是自辯。讚揚的或批駁的,我統統不會回復。如果我的自辯不能使人平息對我的無恥人身攻擊,那麼回複評論也不能改變什麼。不過,任何在我的地盤的無恥謾罵,我統統刪除,沒有商量。
我過去不參加政治性的辯論,認為這種辯論沒有太大的意義,一則政治不是基於事實的判斷的價值體系,都是各說各話,很難有最後的是非,二則我的興趣在科學和宗教批判上。但是,政治就在我們周圍,躲不開的,任何人不可避免地要對政治有自己的看法,發表出來就是政治見解。
我尊重任何左,右或中間的政治觀點,只要觀點是基於事實的,針對政治事件的而不是對個人的。我認為無論左或右的觀點,不可能全對,不可能因為是某個派別的主流觀點,那麼就是天然正確的,也不存在先驗的所謂普世價值,只有可證偽,可驗證的政治思想。那種把政治思想神聖化,偶像化的宗教崇拜,是我所嘲笑的。儘管我尊重各種政治觀點,但我不會因為某個觀點掛上了民主自由的牌子,就不加思考地擁護,更不會因為某人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就會夥同這個人去人格侮辱不同觀點的其他人。
容忍並平等對待不同政治觀點可以檢驗是否是真的信奉自由平等,即使你自認為代表自由平等,對方是專制奴役奴才,你也要尊重專制主義者自由表達的權力,不可以動輒給別人扣上奴才,五毛,走狗,否則你就變成了專制主義者,根本不配自由主義信仰。我黨之所以不是自由主義的黨,就是它不能容忍不同意見。某位本村大俠和某位民主鬥士的動輒把別人打成黨的兒女,專制的走狗的做法,正是專制獨裁式的,我極端反感。所以,我不相信這樣的人能推行什麼自由平等。他們實際是用文革的方式在批判文革,一旦成功,只能允許他們定義的民主自由,不允許違背他們的民主自由,結果無非是用新的專制來代替舊的專制而已。我們見夠了這種歷史循環。
政治見解的相似,必然導致志同道合者的集合成為小集體。這個是自然的,結社自由嘛。但因為成為小集體,就搞車輪戰對不同意見進行圍攻,就是下作了。有理講理,何必搞黨同伐異?君子和而不同。如果小集體的理念和自己不同,絕不留戀,堅決離開。你要捍衛的是你的信仰,而不是小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