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10-8-2 05:12南京天然氣爆炸案死亡人數過百是個謠言,但有必要那麼重的刑法去懲罰造謠者嗎?如果造謠是說謊話誤導公眾輿論,我們的政府幹的還少嗎?大躍進,3年自然災
害,文革,捏造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隱瞞濫殺伊拉克阿富汗無辜,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封鎖和捏造新聞,等,我們沒有看到任何這樣的政府和媒體被刑法處置。
似乎,為了國家而造謠就是可以豁免。正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如果說謠言威脅社會安定,要消除謠言,用嚴峻法律,並不起作用。當年64大連肖斌,不過傳播了謠言,就被判處徒刑,那麼今天這些謠言製造者和傳播者哪裡還記得肖斌是誰?造謠和傳播謠言是人類的天性,尤其在沒有言論和信息傳播
自由的
地方,小道消息或者謠言是一般人的唯一的可靠信息來源,因為大家都明白,政府控制的媒體只告訴政府想告訴大家的信息,而他們不願意告訴的信息,才是最關鍵
真實的東西。謠言止於智者?不是這樣的,任何智者,在長久的虛假信息和消息封鎖下,必然喪失對信息真偽的判斷力。結果是大家對獨家信息從全信逐漸變成全不
信。中國的狀況就是這樣。
如果,任何消息都有不同立場傾向的媒體報道,有眾多獨立個人(好事者)或組織去核實探究,那麼即使某個報道是謠言,也容易被其他報道給糾正。一個有正常智
力的人,完全可以綜合不同的報道得到事情的真相。是的,每個人看到的都是局部,如同每個瞎子都只摸到大象的一個部分,不過如果我們把所有瞎子摸象的報告綜
合起來,就得到了整個大象的信息。那個瞎子摸象的寓言,從來都是被曲解的。看到局部不可怕,並不愚昧無知,可怕而無知的是不去摸象而自以為高明地去嘲笑摸
象的人的人。在言論
自由的社會裡,總是謠言和真相相伴,不能只相信任何獨家,而是要比較鑒別,自己發現真偽。在這種充分
自由消
息透明公開的前提下,才能根本上消滅謠言。你想啊,沒有任何組織,個人,媒體喜歡說話沒有人信,尤其政府不願意成為不可信任的(離倒台不遠了),你可以在
消息里摻假,但你要冒造謠而信譽破產的危險,那麼造謠傳謠這個事就會非常小心,那麼你的公信力必然提高,謠言生存的周期和破壞力就遠小於沒有言論和信息
自由的社會。
如果真的有敵對勢力企圖滅亡我天朝,那麼他們最好的武器就是製造謠言。我們英勇的安全機關,必然會被各種惡意誹謗,玩笑,嘲笑的謠言所淹沒而無暇他顧而讓敵對勢力大有可趁之機。亡黨亡國不遠矣。如果是言論
自由的,那些謠言必然在好事的,吃飽了沒有事乾的(習主席語錄)眼睛賊亮的廣大人民群眾面前紛紛瓦解,我們的公安安全機關才能完全不用理會這些雞毛蒜皮的謠言,把矛頭對準敵對勢力本身。
我這個可是小罵大幫忙啊,蒼天可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