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政訴訟知識產權局包庇腐敗法院能保持公正嗎?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
我的專利產品國際首創,白象集團買了1台後仿造非法獲利數億元,被起訴后要給50萬元私了不成,提出專利無效。我委託原複審委領導徐國文作為專利複審代理人,第一次口審會後他要我給複審合議組活動費,收據寫「維持專利權有效」。由於侵權人找不出無效證據,合議組卻造假文件和塗改日期拖過舉證期限,幫助找到的接近材料也不能證明專利無效。就串通徐國文告訴我「白象找個美國專利要合案審理」,第二次口審會前他才拿出美國專利譯文,不告訴我合議組程序違法事情,口審會他沒寫代理答辯詞,扣押我陳述意見書。因我患腦病不懂複審法規,合議組更改口審筆錄把我創新技術稱為「公知常識」,徐說「能贏」帶頭簽字后催我簽字,在複審檔案只有白象代理意見,合議組用「很容易想到」在決定書裁決專利無效。
在北京法院起訴專利複審委:判決書不評價專利爭議焦點,對程序違法視而不見,只重複決定書的話……,最終法院兩審敗訴導致全國9個侵權企業維權失敗。北京高院申請再審時才發現合議組文件作假,07.11.13遞交判決不服申訴狀一直等到現在。
我七次在中紀委舉報:侵權人、合議組和專利代理人徐國文勾結導致專利無效,歷時一年多搬動複審委廖濤主任和國知局紀檢書記出席解釋會,他們說「專利實體法院終審結案不予討論」。對作假主審員把文件作假說成是工作失誤、塗改文件是申請人所為、徐國文欺騙是你們雙方爭議與合議組無關……表示認同。得到3個國知局回復【目前尚未發現違紀行為】。
我到在北京知識產權局投訴徐國文欺騙:盛安平處長只對徐要活動費詢問,事後告我「已對徐國文做出懲戒決定,但《專利代理懲戒規則》沒讓把內容告訴投訴人。」我按《政府條例》投訴才拿到《懲戒決定書》,其內容把給合議組活動費收據改稱為【承諾書】;以「超過調查許可權」不查其它違規事實,卻寫【投訴人所主張的其他事實和理由,沒有取得確切的證據支持。】、【被投訴人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並表示願意退還代理費等措施,以消除不良影響。】。徐國文僅得「警告」處罰,事後他態度強硬不退還錢。
我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複議:得到【《國知局行政複議規程》第2條】,不是國知局處理決定駁回了行政複議申請。09.4.8只好在北京政府提行政複議,京知局對市政府答覆書說假話,我雖然予以駁斥沒有任何作用,09.5.27市政府作出了政複議決定書第[2009]92號,它也不查徐國文違規事實,只把京知局的假話重複一遍,宣布「本機關決定予以維持」,結束整個程序。
09.6.12我在北京西城法院狀告北京知識產權局包庇徐國文,同時又找出新證據足以證明徐國文違反專利代理懲戒規則,但結果難預料。
我按法律程序起訴複審委和投訴違規者,到哪個管理部門都和被歪曲的法規碰壁,又都成為我的被告,捲入領導幹部級別也越來越高,都喊「保護知識產權」,出問題時卻不依法查處,反為違規者開脫處罰責任。當我把侵權人、專利代理人同合議組勾結,進行作假文件、欺騙我簽字、枉法裁決、紀檢不查處合議組和京知局包庇徐國文……真相公佈於眾受到系統的強烈反彈。屏蔽我的博客、刪除博客文章、知保網站拒絕發表我文章、領導找我談話和阻擾高院把文件作假列入再審……。
業內人士說「專利有效判定伸縮性太大複審委說了算,沒有對錯誤裁決人處罰規定和監督機制,就演演算法院判敗最多修改決定書,有人就利用科學技術通用性,混淆專利權利要求書的概念,硬說「公知技術」否定創造性,用公開不充分否定實用性……,以權謀私代表複審委對專利做出否定或肯定的決定。給官商勾結造成空間,被起訴侵權者大都會申請專利無效逃避審判,專利權人也要確認合法性,為長遠利益都要通過代理人在合議組活動,拿錢買到相對公正是專利複審的潛規則。法官同合議組長期接觸形成默契,參與官司人都有好處,只要合議組把錯誤決定寫出來,如果不在法院走後門,開庭只是形式,不管你多有道理,判決書只會重複決定書的話。
國家鼓勵創造發明,交專利費就由法律保護我們權益,似乎只有保護和侵權一個界限2個陣營,卻不提掌權人和侵權企業勾結的現實,實際我國大部分專利侵權案件都因用錢可買到不公正的裁決,有機可乘侵權才屢禁不止。發生侵權只要回報利潤大大於處罰時,不管發明多麼先進,天平也倒向最有錢方。白象集團董事長是全國人大代表,買產品協議寫「尊重知識產權」,而仿造被起訴后,合議組卻不惜造假文件,幫助否定連美國也做不到,受法律保護的中國專利。最終侵權人同「知保英雄」坐在一起和發明人對簿公堂,似乎一切法規是他們制定的。弱勢群體專利像廢紙,致使任何人都可仿造,新產品不敢推廣,使發明人研究成果和專利費付之東流。
徐國文辦公室掛著複審委送的橫匾,以美國偉哥案證明他的能力,利用特殊關係只接專利複審案,網上宣傳「出庭中、高兩級法院近百次,勝訴率達96%」。只要給錢最大限度接納當事人各種要求,騙取委託人簽約,再說「贏得複審都要用錢疏通關係,合議組不用審批有權定口審會時間和決定書內容,誰有錢誰就能控制合議組,對方現在花錢在複審委活動會導致不利結果,你還要給活動費……。」如果達不到要求就勾結合議組坑害委託人。徐國文寧肯拿著信譽和冒著觸犯法規處罰停業的風險,對我進行欺騙,足以證明回報率是巨大的!拿委託人錢行賄管理部門,得到【勝訴率96%】正確的成分能有多少?沒有弱勢群體個人專利,贏得侵權大企業的先例。
在網上公開《專利複審存在腐敗》以後,接到很多人的來信和電話,反映被代理人同合議組欺詐錢的事情。網友說「同複審委有關係的專利代理人負責要錢,合議組分錢后負責行手續,只要不當場抓住拿錢證據,錯誤裁決屬於技術判斷失誤,只要交好保護費和各級領導搞好關係,出現問題上級會出面解圍,這是行政腐敗。」法院院長都因腐敗雙規,唯獨複審委沒出現過一起腐敗案可能嗎?每年大量起訴複審委案件,證明專利複審不是白紙,正如哲人所說「如果對權利失去制約,就必然產生腐敗。」
知情人說「專利錯判申請再審,等上幾年最高法院可能改回來。但你狀告合議組作假和徐私下收錢行賄屬於犯罪!法院如果認定成立,就揭開專利局以來多年行政腐敗的蓋子,要觸及那批人根本利益、以前案子和領導形象,已不是幾個人的違法問題,要用各種權利阻止法院判決,所以你註定要失敗。光靠頒布新法規和中央首長的講話,但是管理機制和執行領導不變,保護知識產權只是口號,換湯不換藥治不了病。專利案越多、賠償數目越大獲利就越高,複審是他們掙外快的工具,誰能放棄這個無風險只賺不賠的寶座。」
網友說「網頁打上[複審腐敗],頭版就可看見徐國文違規后沒處理,都知道他在知識產權局和法院關係非同一般,相反業務量劇增,要想贏得複審還要找他。」
看3張專利無效簡圖、對北京高院申訴狀和告京知局起訴狀,就應承認專利複審存在腐敗,中國科技要發展而專利管理機構都不講真話,憑什麼保護知識產權。
新發布【專利代理行業發展規劃】講「專利代理失信將受到裁決」,說明以前監管差腐敗橫行,不能再讓那些掌握行政資源人,繼續破壞剛建立的知保機制。對合議組和徐國文的投訴看出,只要嚴厲懲戒執行方可遏制腐敗,但中國保護知識產權難度在於不承認腐敗!,本專利無效案創造了國內知識產權界的三個第一:
1.第一次揭露專利複審合議組為了否定專利權,造假文件枉法裁決進行職務犯罪。
2.第一次在京知局投訴專利代理人,找委託人要給合議組活動費並進行欺詐。
3.第一次因為專利代理人徐國文違規,北京知識產權局反被告上法庭。
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和法律法規建設;推動建立跨部門的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搞好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加強知識產權宣傳,增強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意識。
工作組成立后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斬斷代理人同合議組的鏈條,現在也不會發展到合議組造假沒有人管的地步,他們無約束為了利益不惜把國家行政機構推向被告席,已經成為社會問題,難道您們還能任其下去嗎,您們不採取行動腐敗將永遠繼續下去。這個系列腐敗案涉及很多行政單位和領導,極具代表性,希望您們儘快調查和公正處理此案,徹底改變腐敗勢力操控法律的現象。
北京西城法院起訴京知局和北京高院申請再審案,被告一定會利用行政機關和法院的特殊關係,尤其徐國文作為被告第三人更會用「勝訴率達96%」的業績和財力,阻擾影響審判結果,可以說已經做好了各方面的準備。以前法官從來沒有要求我對案件進行單獨的溝通,而徐國文可以到高院私下拿到和他沒關聯,我寫的法律文件,可見他同法院關係非同一般。
如果現在法院還像以前,不調查事實真相,不按我提供的證據進行評述,還是重複被告的話判決我敗訴,說明中國弱勢群體專利無法用法律保障,您們幾年的工作沒有見到成效。不管什麼結果我都將在網路大範圍的宣傳本次審判,讓社會看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實施一年的變化。
「凈化知識產權行業,規範政府行為,清理門戶,掃清障礙,純潔法律,這是我們一致的夙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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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6
以上一切屬實如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我急需法律和道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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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複審合議組也作假,發明人還能相信誰?;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10d310100bv1d.html
紀檢不查處合議組作假,專利複審永無「腐敗」!;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10d310100csp6.html
專利無效證據3張簡圖看出專利復審腐敗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610d310100bo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