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給房子的地基澆水,發現家裡的自來水的總開關下面在漏水。這個地方在總開關的外面了,怎麼修到是不知該怎麼辦了,找到水局的水表處,也沒發現其他的開關啊。按規矩,這水表之內,就該我負責了。找不到開關,咱自己就無從下手了。
第二天,俺給原來在我家重鋪過下水道的那家公司打了個電話(之前的價格比較合理),讓他們派個人來看看。我向他們說明了情況,沒想到他們馬上就知道我家,感慨他們記性真好。他們就說馬上派人去看。
2小時后收到電話,說已經修好了,要價200刀。俺當場就不高興了,俺只是叫他們去看一下,還沒授權給他們修呢,就這樣自說自話修了,價錢還那麼貴。那個修理的人卻說是辦公室的人叫他修的。俺也就只能說我去和辦公室的人理論,這種情況,我拒付都是可以的,但俺還是很尊敬人家的勞動的,討價之下,以175成交,這也就算了。
但等我要用水的時候,發現廚房的水籠頭出水太小,抽水馬桶灌滿水的時間也變長了,也就是說家裡水壓太低。俺想有兩個可能:一是他們給我換得零部件不對;二是他們把外面另一個開關(我不知在那)沒完全打開。
給他們打電話,被告知要開放所有水籠頭5分鐘,把裡面的空氣排出來就好。照做,沒有用。再打電話,他們答應派人來看,但非得是在我上班時間。我只能請兩小時的假提早回家。
今天就這樣提早到家了,原來是4點鐘的,俺4:10打電話過去,他們說馬上來,到了4:30還不來,再打過去,他們說我怎麼可以對著他們Yelling,掛斷我的電話。TNND, 氣死我了,他們成老爺了,我請了假在家白等2小時。
錢還沒付呢,真TMD不想付了,俺尊重他們,他們卻這樣欺負我。
各位村民,如果我拒付,有啥後果?他們不修好家裡的水壓問題,應該算沒有修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