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是我們學區高中的home coming 日,十七歲的兒子早早就求我星期六讓他開個大聚會,希望我去朋友的島上住。雖然有些擔心,但男孩子獨立自主一點我還是全力支持。臨行前看他和幾個同齡朋友將家裡易碎品和高價值的東西全搬到一起,萊單也準備的像模像樣,還挺欣慰,真是長大了,當然最後還是千叮嚀萬囑咐,不能有毒品和酒。
我中午離開家,夜裡十二點實在不放心回來看了一下,看車道上和路兩邊全是車,屋裡音樂聲,笑鬧聲振天響,我想如果我此時進家肯定讓十幾歲的孩子丟面子,還是讓年輕孩子們盡情玩吧。我開車又去了二十分鐘外的朋友家,雖然路上打了很多次電話給兒子想告訴他早些結束,但一直末打通。現在想想還有些後悔當時的決定,事情的發展出乎了我的預料。
半夜三點,電話玲聲吵醒了我,半睡半醒中我還說兒子你怎麼這麼晚打電話,回答我的卻是陌生男人,他直接告訴我他是警察,十幾個孩子在喝酒,可能還有毒品,嚇得我立刻淸醒,急急忙忙駕車回家。
到家三點半,三輛警車閃著燈,警察們正在送走一個又一個孩子,當然都是把家長從睡夢裡叫醒的。兒子正在回答警察的問題,他只邀請了十個孩子,但來的至少二十個,很多他也不認識;他和邀請的朋友都沒買酒,但來的人裡帶酒的不少,廚房桌子上光是大瓶的伏特加就有四瓶;警察還聞到了大麻的味道,已經把我家翻遍了,倒是沒找到。兒子一直在告訴警察他沒讓他們喝酒,也未準備酒,警察說一個十七歲的孩子是不可能控制另外二十幾個十七歲的孩子的,情況完全不是我兒子能掌握的了,甚至來參加聚會的人都不知道房子的主人是誰。一個老年警察告訴我這種高中聚會他們見的多了,除非有家長在,否則沒有人能控制住局面。最後警察開了一張末満二十一歲喝酒和午夜后聚會擾民的罰單給兒子,共$250元,當然他要自己付,這是他人生的一課。當然警察陪著我檢查了我杯盤狼籍的家,樓上一間房的床上吐滿了污物,桌上全是空灑瓶子,廚房更是亂得不能下腳,還有一間卧室的門框都掉下來了,地上堆滿了不知是誰的鞋子,而且直到今天家裡還有兩雙無主的鞋。
其實我很幸運,如果孩子們酒後開車出事故,或者酒後鬧事傷人命,不管我在不在家,全是我的責任,最高可能是幾年的監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