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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歷史上的義莊

作者:新鮮人  於 2011-8-8 06: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前塵往事|已有1評論

 
 
                                                     坐落在蘇州范學前的范氏義莊


中國有史記載的第一個非宗教性民間慈善組織,是北宋時蘇州成立的范氏義莊。兩宋時期,社會經濟關係的變遷,使官僚家族維持已有的社會地位變得越來越困難,為了維持世家大族地位和族人長久的的經濟利益,在蘇州出現了中國慈善機構的最早雛形。
義莊的始創
位於蘇州古城內靈芝坊(今范庄前)的范氏義莊,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軍事家范仲淹,在宋仁宗皇佑二年(1050年)任杭州知府時創立的。民國《吳縣誌》記載:范仲淹61歲回鄉時認為"俸賜之餘宜以周宗族",取平時之積蓄購買良田1000多畝,捐贈給宗族,作為公產,名為義田,將靈芝坊祖宅改為義宅,以贍族人。
"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是范仲淹一生的真實寫照。范仲淹家族以科舉而興,又靠恩賜、婚姻、社交關係以及聲望的影響等,使家族獲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在義莊建成的兩三年後,范仲淹積勞成疾,64歲時在徐州因病而逝。爾後其二兒子范純仁宰相、三兒子范純禮尚書右丞等,皆廉儉如其父,所得俸賜都投入義莊。范氏子孫以後逐代又續增規條,使得義莊在管理上更日趨完善。到清末宣統時,土地卻保持著5300畝的規模。
南宋咸淳十年(1274 年),范氏義莊內開始設立文正公祠。元至正六年(1346 年),更名文正書院,開始辦學。清康熙御賜文正公"濟世良相"匾額。乾隆六次南巡,"俱特遣大臣讀文致祭先臣文正公祠",還頒賜"學醇業廣" 匾額。清咸豐十年(1860年),義莊、書院大部被毀,同治年間朝廷又命蘇州知府連修二次,但未能恢復舊觀。辛亥革命爆發后,新學興盛,書院停辦。 1938 年蘇州淪陷,為使青少年少受當時日本人的奴化教育,原蘇州中學教師胡達人等借范氏義莊創辦了私立崇范中學。 1945 年,范氏後裔、南社成員范煙橋和范亞侃、范君博等人收回祖產自行辦學,成立了景范中學。
范氏義莊的成立開闢了中國慈善事業的新紀元。它經歷了兩宋、元、明、清、民國,存續至新中國時整整900年,為中華歷史上延續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管理最周密,影響最廣泛的民間慈善機構,是中國慈善史上的一個典範。
義莊的傳承與興盛
在民間,由於范仲淹的首倡帶動,范氏義莊成為古代宗族建設的旗幟和歷代世家大族學習的楷模。以後,朝廷重視士人,官府不但給予嘉獎,而且給予田賦優惠。於是在蘇州和全國其它地方先後紛紛仿效出許多義莊。據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九記載:明朝嘉靖、萬曆時,任內閣首輔的申時行,在蘇州置田1100多畝建申氏義莊。而明、清的易代,使義莊發展中斷了。到乾隆年間,官僚地主又開始重視義莊的建設,把傳承義莊當做實現最高尚道德準則的神聖事業。清康熙時開始對設義莊者正式加以旌表,有的賜以匾額。
今天,蘇州舊慈善機構除虎丘普濟堂(今蘇州福利院)存續外,在古城內保留的義莊遺跡還有相當的數量,主要有:
董氏義莊,位於平江路鈕家巷口,建於清道光四年(1824),狀元吳廷琛曾為作記。相傳清嘉慶末年茶商董秉玣經商致富后,建立義莊,有"樂善好施"牌坊一座。現存兩落三進。
潘氏松麟義莊,位於懸橋巷今58號,創建於嘉慶時藏書家黃丕烈藏書樓故址,由清道光十二年(1832)翰林院編修潘遵祁而建。現存祠堂及花廳等建築。
豐豫義莊,也是頗具代表性的一家,並非完全的宗族義莊。曾任工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徽裔潘世恩之子潘曾沂,於道光七年(1827)在蘇州建成的。
丁氏濟陽義莊,在懸橋巷今4l號。清道光十八年(1838),丁錦心創建。內部原有二祠,前有"丁氏義莊"磚額,後有清咸豐七年(1857)門樓,額題"遺澤流長"。
洪氏桂蔭義莊,在懸橋巷今29號。清光緒十七年(1891)洪鈞出使歐洲回國,在懸橋巷建造新宅(洪氏老宅在西支家巷),同時在住宅東南部建造了義莊。
汪氏誦芬義莊,位於平江路254號,為東花橋巷徽商汪朝棨後裔汪景純與從子廷枏,於道光二十二年(1842)創建。現存坐東朝西五進建築。
汪氏耕蔭義莊,位於城內景德路280號。道光二十九年,由工部郎中汪藻、吏部主事汪坤購得建宗祠及義莊,始名環秀山莊,亦稱頤園,面積3畝。馮桂芬曾為作記。現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淞蔭義莊,又稱蔣氏義莊,在胡廂使巷今35號,清光緒九年(1883)監生蔣兆烈等創建,現存兩落六進,內有光緒九年潘遵祁撰《蔣氏義田碑記》石刻。
徐氏春暉義莊,在南石子街今10號,清宣統元年(1909)旌表孝女徐淑英創建。現為大儒小學,存東、西二落廳堂與挾屋,廳內有《徐孝女七十年事實》等石刻。
豐備義倉,位於平江路慶林橋東堍,非宗族義莊。道光十五年(1835)由林則徐主持創辦,潘遵祁為義倉的第一任董事。
在古城區內,屬清朝時建的,還有王敦裕義莊(今民俗博物館北門的吳門人家蘇幫菜館)、吳氏繼志義莊(今滾綉坊41號滄浪少年宮)、龐氏居思義莊(今馬醫科27、29號民居)、杭氏義莊(今東花橋巷41號)、王氏懷新義莊(今西花橋巷25號與白塔西路39號民居、西花小學)、吳氏垂裕義莊(今史家巷46號至48號平江區文教局倉庫)、王氏太原義莊(今傳芳巷2號城東小學)、楊氏宏農義莊(今混堂巷8號)等。出古城在金閶區內,還有:
留園義莊,盛康《留園義莊記》云:同治"十有二年癸酉復於蘇州閶門外花步街購得劉氏寒碧山莊,易名為留園",盛氏大加修治,園額為龍溪盛氏義莊。
汪氏義莊,位於山塘街480號,為清道光六年(1826)徽商汪士鍾創建。現存頭門、儀門、享堂和堂樓四進,為"古宅新居"。堂樓下兩壁共有碑七方,包括《汪氏義莊碑記》、《江蘇市政使給汪氏忠義田貼》、《汪氏遷吳宗祠並置義田碑記》等。
李氏祗遹義莊,位於山塘街815號,位於虎阜大橋西側,現存四進建築,享堂三間。
鮑氏傳德義莊,位於山塘街787號,現已翻修一新。《吳縣蘇常道等請旌鮑氏捐置傳德義莊碑》碑主鮑氏宗漢,民國八年(1919年)兼有眾議員與徽州商人身份,乃是新式的賈儒結合者。鮑宗漢除施濟族人外,同時還另建"義莊饗堂"救濟外族貧困人。這是蘇州歷史上民間最晚的一個義莊。
據吳秀之、曹允源等修纂《吳縣誌》卷三一《公署》記載,清末蘇州府存在74處善堂,其中屬宗族的達63家,始建於清代的有55處,義田總面積達7萬多畝。據民國20年吳縣社會調查處編製的《吳縣城區慈善救濟團體調查表》統計,吳縣城區田產在千畝以上的義莊還有32所。到1949年前存有23家,可謂獨步全國。
義莊的撫恤範圍
剖析義莊規條涉及到的範圍,可以看出它參與社會合作與保障的功能。如《范文正公義莊規矩》條例涉及到:無償給族人支領口糧、衣料、婚姻費、喪葬費、科舉費,以及借住義莊房屋、借貸等內容。范氏每一個族人需要自己創收的主要是零用錢。范仲淹首定義莊制度中還有一條關於濟助外姓人氏的條例:"鄉里、外姻、親戚如貧,窘中非次急難或遇年飢不能度日,諸房共相度詣實,即於義田米內量行濟助"。明永樂年間義莊又增設典籍。范族人氏參加科舉考試或節孝建坊,卻可以得到義莊大筆的贈款。
有的義莊荒年平糶、賑濟,招佃租種,弛免田租。如潘曾沂在他的《豐豫庄本書》中明確說:"本庄義田積穀,專為將來就近地方減糶而設。"豐豫義莊除建義塾、收養棄嬰,還興水利、饋醫藥、鑿義井等。
義莊撫恤的對象和範圍,隨著歷史的發展,也逐漸完善。舉凡族中窮人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撫恤,從而緩解了當時一些社會矛盾。當然也有一些義莊,庄規不盡完善。如《常熟鄒氏隆志堂義莊規條》根據血緣的親疏關係遠近規定,給發白米不等。林則徐在其撰寫的《鄒太學家傳》中,一方面對鄒珏設義田的義舉大加讚歎,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慨嘆鄒氏的義行"世多有笑之者。嗟夫士之強立特行,卓然不囿於流俗者,其不為眾人所笑也幾希矣"。為此,林則徐以官方的名義興辦豐備義倉,欲樹一幟。據《長元吳豐備義倉全案》記載,豐備義倉有一萬七千畝之田,其收入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田租,二是銀錢存當(鋪)、借出以及購買房產出租帶來的租息。豐備義倉保障的面更大,保障的層次也有所提高。
曾參與豐備義倉工作的晚清思想家馮桂芬還撰寫了《收貧民議》,首先介紹了西方國家養教貧民的經驗,在救助貧民時做到"教養並重",鼓勵並資助辦小學堂與貧民習藝所。這種思想開始對當時社會產生了積極影響。
除豐備義倉外大多數義莊都附設祠堂等。祠堂有祭祖、作厝、倉儲、議事等作用。義莊一般與義塾融為一體,有的專門設義學田,這一壯舉為後世蘇州,輩出了許多名人。
義莊的管理模式
義田一般屬於宗族的共同財產,族人不得耕種,通常由義莊管理者雇傭佃戶耕種,目的為避免因田租發生爭執,有傷族內和氣。義莊管理者,大多數由德高望重的長者擔任,接受族人的民主監督,報酬與管理績效掛鉤。
義莊的管理,有專管與輪管兩種模式。多數義莊採取專管的方式,掌管人先設主奉,后增設提管及主計。清康熙年間增設總管,乾隆年間增設佐理、協理、監理,分司義田出租催租事,保管及分發莊米,掌管義宅及義莊各種器物,以及增置地產等等。
范氏義莊創立時,對不服管理而違犯義莊規矩的人的處罰,不僅是犯者本人,還牽連他的一房的人。犯大事的除進行宗法處理外,還要交給官府。因為義莊規矩得到了朝廷備案,政治上獲得了保障。咸淳十年(1274),平江府知府潛說友在范氏義莊附近修建范仲淹祠堂,極大提高了義莊的地位和聲望,而文人墨客也紛紛撰文加以宣傳和褒獎,令巨族大姓紛紛派團觀摩取經,新的家族管理制度陸續形成,其影響遠及明清。
創立豐豫義莊的潘曾沂,大力推廣區種法,並於道光十四年(1834)聯合同道,創立"豐豫庄課耕會",使得義莊的課農區種一時成為地方盛事。林則徐赴任江蘇巡撫后,嘗題詩勸民區種:"此術爾不信,但看豐豫庄,中稻熟,千牛馱。 "
嚴密的管理是慈善機構能夠長久穩定運行的關鍵所在。到了封建社會晚期,義莊的管理更趨向規範化。清代各大族田義莊,管理人一般稱為"庄正"、"庄副",或者稱為"掌庄"、"稽庄"。只有豐備義倉雇傭"司事"、"委員"、"執役"、"廚雜"等工役人員。
義莊的社會作用
義莊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它適應了宗族窮人和宗族上層人、官府的共同要求。許多豪族效仿范氏,使宗族都具有強大的向心力與凝聚力,成為明清時期最重要的基層組織與社會保障組織。它是官僚、地主和少數大商人靠俸祿、貪贓、田租、高利貸、商業盈利等手段聚斂的,在整個社會經濟結構中,它是慈善事業的表現形式之一,其作用是社會成分中不可忽視。
義莊慈善活動,穩定了那些社會不安定的成分。而且義莊還懲辦不守政府法令的人,如《范文正公義莊規矩》規定,族人中有犯罪的,初犯罰他本人一年的月米,再犯就除籍,永不支米。除名后還不改悔,即向官府控告,把他驅逐出鄉里。官府支持義莊,又是兩者互相利用。所以義莊約束族人和培養人才,對維護地方治安和保障經濟文化繁榮,起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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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元悟愚翁 2011-12-5 10:38
讀了,很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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