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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模範生 當心須繳年費 (ZT)

作者:8288  於 2009-11-5 00: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2評論

            信用卡模範生 當心須繳年費
 
信用卡改革法案大部分內容訂明年2月生效實施。原來按時給付帳單的模範生,也要開始注意帳單上可能冒出的各項額外收費。

信用卡改革法案5月由歐巴馬總統簽署通過,部分內容8月實施,以致近來消費者紛紛收到發卡公司寄出的「信用卡合約改變通知」。該法案限制信用卡公司對欠卡債者任意調高利率,影響發卡公司財源,以致紛紛找尋新開源方法。各種跡象顯示,按時給付帳單或申請信用卡卻鮮少使用該卡的消費者,成為下一波開源對象。

美國商銀即宣布,明年2月起將開始對包括按時給付帳單的持卡者收取29至99元不等年費。該行表示,這項收費為實驗性,選擇對象是依據風險及公司獲利率,只佔全部持卡者0.5%。該行甚至表示,如果不高興被加收年費,可取消信用卡。

對申請信用卡,卻不使用該卡,或未達最低年消費額要求的消費者,也可能成為收費對象。如花旗集團(Citigroup)開始對年消費額低於2400元的持卡者收取年費。

Fifth Third銀行近日也對過去12個月未使用該卡的持有者收取19元未使用費(inactive fee)。一名還款紀錄良好的Sears持卡者,最近也收到改變合約通知,顯示利率由9.99%調高到13.99%。她因一向按時給付欠款,詢問該公司何以被調高利率,結果被告知是全面性調高。

此外,過去提供持卡者某個金額可獲某個點數之回饋的信用卡公司,原來多家公司不收年費,但現在趨勢也開始加收年費。參加花旗銀行常飛哩數的陳小姐,近日即發現帳單多了一筆年費。致電對方後被告知,今後只要累積有哩數,都會收取年費,且各發卡公司都一樣。她要求取消該卡,但由於是七年老客戶,該公司最後願意取消年費。

非營利「消費者行動」華裔社區宣導員張毓潔指出,未來將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但致電信用卡公司據理力爭的消費者須信用紀錄良好,才有希望獲對方取消增收年費。

雖然消費者也可選擇關掉帳戶,但可能影響信用分數,尤其是已擁有該卡多年。但衡量後,若發現繳付年費後以便留住提供有回饋的信用卡並不划算,不妨考慮在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開戶。這類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通常不收年費,利息也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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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8288 2009-11-5 00:50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各位朋友千萬要保護自己的權益.有任何問題一定要去聲訴別放棄!
回復 lifeisgood 2009-11-5 08:3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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