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臭名昭著」的第47號法案(Proposition 47),一直被加州人指為是一條助長州內犯罪的法案。
該法案將一些重罪降低為輕罪,並設置了 950美元的盜竊犯罪指控門檻,被人們稱其是導致「0元購」以及其他快閃搶劫案件的「罪魁禍首」之一。
本周二,加州州務卿宣布,改革該法案的倡議已獲得今年11月投票的資格。
這也就意味著時隔10年,加州選民終於有機會再次對該法案進行改革!
01
加州「臭名昭著」的第47號法案
2014 年 11 月,加州選民以近60%的選票數通過了被稱為「安全社區和學校法案」的《47號法案》(Prop 47)。這是刑事司法改革浪潮的「產物」,旨在減少代價高昂的監獄人滿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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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號法案》將持有毒品定為輕罪,將商店行竊、盜竊和其他財產犯罪作為重罪起訴的門檻從盜竊價值400美元提高到了950美元,並允許對那些已經在更嚴厲刑罰下服刑的人重新判刑。
信息截取自Mercurynews.com
加州47號法案完整鏈接:
https://www.courts.ca.gov/documents/Prop-47-Information.pdf
《47號法案》的支持者包括民權組織、為公眾提供法律辯護的律師以及一些執法官員。他們認為將人們關押起來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相反,他們呼籲增加對教育、心理健康和社會服務的投資,以從根本上減少犯罪率。
47號法案實施的這10年「效果」也是相當顯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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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的無家可歸、毒品、心理健康和盜竊危機已經達到臨界點。我們的州是全國人均無家可歸率最高的州。毒品過量致死人數是車禍致死人數的兩到三倍。
自2014年通過第47號提案以來,加州的無家可歸問題增加了51%,而同期全國其他地方則下降了11%。第47號提案減少了持有硬性毒品(如芬太尼、可卡因、海洛因、冰毒和苯環己哌啶)和盜竊的法律後果,導致毒品成癮、精神疾病和財產犯罪(包括吸毒者為支持其毒癮而實施的零售盜竊)大幅增加。
在第47號提案之前,反覆盜竊者可以被控重罪。第47號提案取消了這種重複犯罪者的重罪,規定任何價值不超過950美元的盜竊現在都是輕罪——無論犯罪者已犯了多少次盜竊。在實際操作中,這意味著反覆盜竊價值不超過950美元的犯罪者幾乎沒有任何法律後果。
舊金山街頭關閉的主要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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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等了10年!終於要改了!
本周二(6月11日),加州州務卿雪莉·韋伯(Shirley Weber)宣布倡議修改第 47 號法案部分內容的提案已經獲得足夠的簽名,符合參加11月5日投票的資格。
據悉,該提案需要至少546,651個有效簽名才能獲得投票資格,目前已輕鬆獲得了超過60萬個有效請願簽名。除非被提案人撤回,否則州務卿將在 6 月 27 日認證該新提案。
時隔10年,終於再次迎來了對47號法案(Prop 47)的再次投票。
圖源:CBSNews.com
第47號法案修正案的作者列出了該措施的詳細內容,其中包括:
A. 為吸食芬太尼 (fentanyl)、可卡因 (cocaine)、海洛因 (heroin) 和甲基苯丙胺 (methamphetamine) 等硬性毒品成癮者提供藥物和心理健康治療。
B. 將芬太尼添加到現有法律中,禁止持有裝填彈藥的槍支同時持有硬性毒品。
C. 將芬太尼添加到現有法律中,禁止大宗硬性毒品的販運。
D. 允許法官在毒品販子被判大宗硬性毒品販運或在進行毒品販運時持有槍支時,使用裁量權將其判處州監獄而不是縣監獄。
E. 警告被判有罪的硬性毒品販子和製造者,如果他們繼續販運硬性毒品並導致有人死亡,他們可以被控謀殺罪。
F. 恢復對因販運硬性毒品而導致毒品使用者死亡或嚴重受傷的毒品販子的處罰。
G. 增加對反覆進行盜竊的人的處罰。
H. 增加新的法律,以應對日益嚴重的「砸搶」盜竊問題,這些盜竊行為導致了重大損失和破壞,或由多名竊賊共同實施。
信息截取自NBCNews.com
完整倡議鏈接:
https://oag.ca.gov/system/files/initiatives/pdfs/23-0017A1%20%28Drug%20Addiction%20%26amp%3B%20Theft%20Reform%29.pdf
該提案由加州地區檢察官協會支持,將修改2014年通過的47號法案(Prop 47)。
「我們正在全縣甚至全州範圍內努力工作,以便在11月的選舉中將一項倡議列入選票。這項倡議的目的是為了修正第47號法案所帶來的問題,特別是在零售盜竊方面。」
「可以說現在盜竊行為幾乎已經非刑事化了,這意味著人們可以多次,20次甚至50次,進行小額盜竊而不會面臨重罪指控。只要每次盜竊的金額不超過950美元,」聖地亞哥縣地方檢察官薩默爾·斯蒂芬表示。
03
在美國可以更改/廢除現有法律嗎?
可以!
通常要經過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 提案(Introduction of the Bill)
2. 委員會審查(Committee Review)
分配委員會:提案被送到相關的委員會進行詳細審查。每個委員會負責特定的政策領域,例如司法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等。
聽證會:委員會可能會舉行聽證會,邀請專家、利益相關者和公眾發表意見。
委員會討論和修訂:委員會成員討論提案,可能進行修訂。修訂后的提案如果獲得委員會多數成員的支持,將提交給整個議會。
3. 全體辯論和投票(Floor Debate and Vote)
4. 另一議會審查(Review by the Other Chamber)
5. 州長簽署(Governor's Signature)
6. 法律實施和司法審查(Implementation and Judicial Review)
除此之外,還有特別方式:
公投和倡議(Referendum and Initiative)
這兩個特別方式為公民直接參與法律修改提供了途徑,確保了民主程序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目前,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和部分加州立法者已經表示反對該新提案,並稱選擇推動他們自己的法案。
再次強調,如果州長否決提案,提案將退回州議會。州議會可以通過三分之二多數票推翻州長的否決,使提案成為法律。
希望47號法案改革能夠順利
還我們一個安寧的加州!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