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頭燈讓我們眼花繚亂。這就是為什麼這主要是美國的問題想象一下,如果您可以在夜間開車時一直開著遠光燈,讓前方的道路沐浴在明亮的燈光下,但又不會讓其他司機感到眩目。
在歐洲和亞洲,許多汽車都配備了自適應遠光燈,可以做到這一點。 ADB 是一種照明技術,已在世界其他地區(包括歐洲、中國和加拿大)使用多年,但在美國尚未使用。
它實際上可以塑造來自車頭燈的光線,而不是將其散射到整個道路上。如果有一輛汽車從另一個方向駛來,或者有一輛汽車在同一條車道上行駛,燈光就會精確地遠離該車輛。道路的其餘部分仍然被明亮的光線覆蓋,只有其他車輛周圍有一小部分較暗的燈光。這樣,路邊的鹿、行人或騎自行車的人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而共享道路的其他駕駛員也可以看到。
在美國,我們今天能達到的最接近的功能是自動遠光燈,許多新車都配備了這一功能,如果檢測到前方有另一輛車,它會自動關閉遠光燈。但這仍然意味著在大部分時間(或大部分時間)駕駛時僅使用照射距離不遠的近光車頭燈。這可能很危險。
2022 年頒布的美國汽車安全法規本應最終允許使用 ADB 車頭燈,這是汽車行業和安全組織長期以來一直要求的。但是,汽車製造商和安全倡導者表示,新規則使汽車製造商很難添加該功能。這意味著 ADB 車頭燈可能還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在美國廣泛使用。
支持 ADB 的車頭燈已在美國的一些豪華汽車上銷售。他們只是缺乏軟體來按照設計的方式執行任務。一些美國梅賽德斯駕駛員在夜間啟動或關閉汽車時可以享受到令人眼花繚亂的燈光顯示。移動的光條紋像閃閃發光的暴風雪一樣掃過車前的人行道或牆壁。但是,在駕駛時,燈的工作方式與標準遠光燈、近光燈一樣。他們的自適應能力在這裡沒有啟用,因為他們仍然不符合美國的規則。
一些 ADB 車頭燈的工作原理類似於數字投影儀,使用一百萬或更多 LED 像素將燈光圖案投射到道路上。即使在美國,一些梅賽德斯汽車也可以在道路上投射箭頭或線條等符號來引導駕駛員。歐洲和亞洲的較便宜的系統使用數千甚至更少的光發射器、反射器或快門系統來創建自適應光束,
允許,但還沒有直到兩年前,針對傳統車頭燈的美國汽車安全法規根本不允許採用自適應車頭燈技術。光束環繞其他車輛並不是法規所涵蓋的範圍,因此默認情況下不允許使用該技術。
這種情況在 2022 年初發生了變化,經過十年的努力,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最終確定了自適應光束車頭燈的法規。但由於美國的法規與其他國家的法規差異很大,要求很難滿足,汽車製造商仍然無法在美國提供這種服務。汽車行業消息人士稱,他們還需要數年時間才能提供經過重新設計、符合標準的新型 ADB 車頭燈。
這張無人機航拍照片顯示,一輛汽車在夜間在道路上行駛,前燈遮住了道路上的車輛。 - 奧迪
許多行業消息人士不願公開談論這些監管問題,而是向 CNN 提及其汽車照明專家向 NHTSA 發送的技術評論,作為規則制定過程的一部分。
一些汽車製造商和安全組織,包括福特、大眾和公路安全保險協會,正在要求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重新考慮這些規定,以便更容易、更便宜地在美國提供這些車頭燈。
大眾旗下豪華品牌奧迪在向 CNN 提供的一份聲明中寫道:「我們希望重新考慮監管和測試,以接受包括加拿大在內的世界各地已經證明的內容,並得到了 SAE 的通知和支持。」 「當今美國道路上許多配備矩陣設計或數字矩陣設計照明的汽車都可以打開,以提供更大的能見度和更少的眩光,這意味著所有人的道路都更安全。」
國際汽車工程師學會(SAE International),前身為汽車工程師學會,早些時候通過行業專家委員會制定了自己的自適應車頭燈標準。 NHTSA 的標準比 SAE 的標準更嚴格。
全球不同市場之間的安全法規通常有所不同。但是,據多個行業消息人士透露,由於自適應光束車頭燈在其他國家已經使用了十年或更長時間,汽車製造商希望法規允許在該國引入它們,而無需進行重大設備改造。
通用汽車外部照明技術研究員兼 SAE 照明委員會成員邁克爾·拉森 (Michael Larsen) 表示:「我們原本希望只是進行軟體更改,然後就能很快將該技術推向市場。」 「但是當每個人都開始真正關注這個複雜的法規時,你就無法從這裡到達那裡。」
NHTSA 的規則要求 ADB 車頭燈在檢測到燈範圍內的另一輛車后做出極其迅速的響應,比歐盟和加拿大的其他標準要求的速度要快得多。而且比人類關閉普通遠光燈的速度要快得多。它們還規定了亮區和暗區之間的極窄線。
拉森說,最終,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法規要求美國採用全新的頭燈設計。這意味著,例如,美國奧迪和梅賽德斯汽車的車頭燈中設計的 ADB 功能可能永遠不會開啟。
視力與眩光NHTSA 法規優先考慮減少對其他駕駛員造成眩光的可能性。多年來,眩光一直是一個特別令人擔憂的問題,因為新車的前燈更亮,有時會引起不適,甚至暫時使其他駕駛員失明。不過,許多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法規過分強調了這一問題,在減少眩光方面,自適應光束車頭燈的標準比普通車頭燈更高。
「我們應該專註於如何提高能見度,」公路安全保險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工程師馬特·布魯姆貝洛 (Matt Brumbelow) 說。 「我們知道低能見度會導致碰撞,ADB 所做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能見度、看到光線,同時仍然防止眩光。」
布魯姆貝洛表示,美國法規還限制了前燈可以發出的光量,同時也不允許它們在其他情況下儘可能減少照明。
「與遠光燈相比,我們可以減少眩光,甚至低於當前近光燈的眩光,」他說,「但我們可以在其他地方獲得更多的光線。」
除了最終法規本身所寫內容之外,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拒絕對這些法規發表評論,這清楚地表明眩光是一個問題。 NHTSA 還表示,行業提出的其他標準(例如 SAE 標準)不足以防止系統有時將過多的光線射入其他駕駛員的眼睛。
最終,亞行將進入美國道路,但假設法規沒有變化,這將需要一段時間。有一天,美國人將能夠使用高科技車頭燈,它的作用不僅僅是進行燈光秀。
澄清:本文已使用 SAE 的新名稱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