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阿里女員工稱被客戶和領導侵害

作者:8288  於 2021-8-8 14: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鳳凰網財經訊 8月7日 阿里巴巴認證員工匿名稱,自己被男領導強制要求去出差,被灌醉后,在酒桌上被男商戶摸胸、摸腿、摸私處,且被男商戶帶到其他無人包間進行猥褻。

該員工表示,男領導當夜更是帶著避孕套四次進入自己的房間,並對自己進行侵犯!

針對網傳「阿里巴巴女員工被侵害」一事,阿里巴巴官方回應稱:決不容忍,全力配合警方,涉嫌員工已停職接受警方調查。

阿里巴巴的回應稱,無論是猥褻還是性侵,都是非常嚴重的犯罪行為,阿里巴巴決不容忍。濟南警方已對該案進行調查,阿里已對涉嫌員工停職,並將全力配合警方調查,密切關注警方調查進展和結果。

同時,阿里巴巴內部已由蔣芳牽頭成立獨立調查組,對此事和事發后在公司內舉報全過程進行全面調查,並向全體員工公布調查結果。

以下為阿里巴巴認證員工匿名全文:

被男領導強制要求去出差,被灌醉后,在酒桌上被男商戶摸胸、摸腿、摸私處,且 被男商戶帶到其他無人包間進行猥褻;男領導當夜更是帶著避孕套四次進入我房間, 對我進行侵犯!!!!

打下上面那行字的時候,我再也控制不住,奔潰到大哭起來了,我從來沒想到,有 一天竟然會遇到這樣的事,現在想起來,感覺就像夢一場,一個讓人恐怖、害怕、 無助、無奈的噩夢!

 (此事件涉及人員以下人員,施害人曲一,本名王成文,淘鮮達華北區商家運營組 長;阿甘(甘啟梁),曲一的直屬領導,淘鮮達 LKA 負責人;九戎,淘鮮達 BU 負 責人;悅爾 HRG;老鼎,同城 BG 負責人;丁冬,HRG;張國,濟南華聯商戶的人, 男;陳某某,商戶的人,女)

 1、強制要求出差,是工作需要,還是一場預謀?

 7 月 24-7 月 26 日,杭州因為颱風煙花一直在下雨,而我的領導曲一(王成文)一 直在各種群里瘋狂艾特我,讓我冒著生命危險去出差。在我明確拒絕了之後,並表 示合同已經郵件到濟南,文件已發送給他釘釘后,仍來私聊譴責我,並逼迫我一定 要按時去出差。迫於壓力,我在 7 月 27 日去了濟南出差。

 2、你看我多好,給你們「送」了一個美女來!

 7 月 27 日一行人在和商家開完會後,我的組長曲一(王成文)約了對方吃飯,剛到 飯桌,就和商家的男領導們說,看我對你們多好,給你們「送」了一個美女來,並 和商家強調我酒量特別好(我當時立馬解釋了說我酒量不好)。吃飯期間,卻仍打 著各種冠冕堂皇的工作的名義來勸酒,讓人不敢拒絕,不能拒絕!導致我後來很快 就醉酒無意識了。 

3、酒我負責灌,安全我不管,商家想怎麼玩你隨便!

在我醉酒無意識之後,有個商家的男的張國先是在飯桌上開始親我、摸我,後面實 在不過癮,又借口我酒後吐了弄髒了衣服要帶我去衛生間幫我清理為由,把我帶到 了另一個無人的包間,開始對我進行猥褻。。。當時的我已經醉的很嚴重了,幾乎 已經失去了意識,後來從監控里看到張國把醉酒的我找借口帶到另一個無人的包間 時,我震驚、憤怒、委屈、難過,整個人都要暈倒了。整整二十多分鐘,二十多分 鍾呀。這一切,曲一全部看在眼裡,卻絲毫沒有制止。他明明知道我在遭遇著什麼, 卻放任不管。而在我第二天向他求證時,他竟然告訴我當天沒發生什麼,直到這個 時候了,竟然還在試圖去隱瞞包庇商戶的人,呵呵。這一刻我才明白,這才是他一 直強制要求我來出差的目的吧。 

4、光看別人玩不過癮呀,自己的女同事,怎能放過呢?

7 月 28 日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渾身赤裸的躺在酒店床上,羞恥感和恐懼感一下子湧上 了頭,天啊,到底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我試著回想昨天夜裡的事情,然後模模糊 糊的記起一些片段:我躺在床上動不了,一直在哭,而曲一壓在我身上一直在親我 摸我。。。。我再也忍不住大哭起來,哭了一會後,我極力剋制自己的情緒,讓自 己保持冷靜,然後起身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身體和房間,整個房間非常混亂,東西都 散落一地,然後我看到前一天穿的衣服被堆在旁邊,我抖開之後卻發現找不到我的 內褲了,然後我翻遍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和垃圾桶,都沒有找到,但是卻在床頭櫃 上看到一個塑料膜拆封過的避孕套。我白天辦入住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這盒避孕套, 這盒避孕套從哪裡來的?

 冷靜了一會我決定打電話問一下曲一,昨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電話接通后,我 問他昨天對我做了什麼,他支支吾吾的不說話,後來我又不斷的追問,他承認了昨 天親我抱我摸我了,但是當我問到是否發生關係時,他又支支吾吾不說話了,後面我再三逼問,他才又支支吾吾說沒有,沒你想的那麼嚴重,他就進了我房間一次, 很快就走了。可是,想到我早上起來赤裸著的身體,想到丟失不見的內褲,想到床 邊多出來的避孕套,想到那些模糊的被他強吻抱摸的畫面,我覺得事情並沒那麼簡 單。

 想了很久,終於鼓起勇氣給我老公打了電話,他在電話里不斷安慰我,說不管怎麼 樣,他都是愛我的,永遠會站在我這邊,然後讓我抓緊報警。雖然他說著沒事的沒 事的,不是你的錯,但是我卻從他的聲音里聽到了他想殺人的衝動,而我的心也和 死了一樣,痛到沒有感覺。我強忍著打了 110 報警,警察來之後,簡單問了情況后, 讓酒店工作人員調出了監控。 

通過監控我發現這個人面獸心的王八蛋,前一天夜裡在商家一起送我回來的女同事 的陳某某走之後,竟然自己又回到酒店前台偷偷辦了我的房卡,前後一共四次進入 了我的房間,其中最長一次竟然待了二十多分鐘!

 第一次:大概在 10 點四五十分,他和商家陳某某一起送我回到酒店,監控里顯示 我是被他架著回的房間,完全沒有任何意識。然後進入我房間后,商家的女生很快 就先出來了,站在房間外面等著,過了幾分鐘之後,他才磨磨蹭蹭的出來。按理講, 這兩個人不應該同時出來,或者男方先出來嗎?為什麼他還要在商家的人出去后, 再在我房間停留? 

第二次:我們住的是不同的酒店,兩個酒店之間大概有半個小時的車程,但是他出 了我的房間,卻並沒有立刻就離開,而是在樓下經過一段時間的徘徊之後,又回到 酒店的前台,並且辦了一張我房間的房卡,偷偷潛入了我的房間。這一次,他在我 房間待了二十多分鐘。直到快十二點了才從我房間離開。到底是什麼事情,需要在我喝醉酒無意識之後,在我沒有給他發過簡訊打過電話的情況下,他要偷偷潛入我 的房間來做呢?是關心女同事嗎?還是想趁著女同事醉酒對其做一點其他的事情? 

第三次:二十多分鐘之後,他從我房間離開,我以為事情到此為止了,但是警察說 再看看吧,看完再說。話剛落地,就看到視頻里他又折返回來了,而這次他又在我 房間待了差不多十分鐘。看到這,我感覺整個人都是暈眩的,馬上就要暈倒了,警 察扶我坐了下來,然後說再繼續看一會吧,還有可能會再回來的。

 第四次:果然,沒多一會,曲一又再次折返回到我的房間,看到這,我再也剋制不 住大哭起來,酒店工作人員害怕刺激到我,把我帶出了監控室,不讓我再繼續看了。 天吶,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渣呀,偷偷辦醉酒女同事的房卡,多次潛入醉酒女同事 的房間,做完那些事情之後,第二天竟然還裝作無事發生,隱瞞這些事實真相。而 這個人竟然還是我的同事,是我的組長?是公司招進來的高 P 人才?而且他還在公 司工作了 5 年之久。

 5、衣冠禽獸,做那些事時肆無忌憚,事後又向別人潑髒水? 

7 月 28 日下午 1 點左右,在我報案之後,他很快被傳訊到派出所了,隨後進行了 24 小時的拘留審問,這個在電話里已經承認了自己所作所為的人,此刻卻突然改了 口供,他聲稱這一切都是我主動的,所以他才對我做了那些事。簡直好笑,我主動?

 1)監控視頻顯示,我是被他和商家的一個女孩子架著進的房間,都醉到毫無意識、 無法自己行走了,我怎麼主動呢? 

2)我們兩個人住在不同的酒店,中間車程大約 30 分鐘,而我那天夜裡沒有給他打 過電話也沒有發過信息,如果他後面不單獨進我房間,我怎麼對他主動呢? 

3)後來他又狡辯說,是有朋友打電話給他,擔心我的安全,他才進的我的房間。我 的天,擔心一個醉酒已婚女下屬的安全,不讓酒店工作人員陪同進入,反而自己辦了個卡帶著避孕套偷偷進來,這是關心人的態度嗎?現在都流行帶著避孕套去關心 人了嗎?他拿著避孕套進入我房間,是想怎麼關心我呢?

 6、你沒有做錯什麼,我會永遠愛你的,死很容易,但是能不能為了我活著,求 你了!

 在配合警察做完各種身體檢測、現場指認、收集證據的工作之後,我再也綳不住了, 連續幾天不吃不喝,後來甚至在衛生間摔碎了杯子,割傷了自己的手腕,我老公沖 過來搶下我手上的杯子碎片,跪在地上求我不要再傷害自己了。他說,你沒有做錯 什麼,我會永遠愛你的,死很容易,但是能不能為了我活著,求你了。看著手上流 出來的鮮血,我卻一點疼痛的感覺都沒有,一想到那些噁心的人對我做的那些噁心 的事情,我感覺真的活不下去了。我數次試圖傷害自己的行為,讓我老公情緒也奔 潰了,並開始二十四小時一刻也不讓我離開他的視線,生怕我出一點意外。就在我 這麼生不如死的時候,而加害人曲一又在做些什麼呢?

 7、我生不如死,而他卻「兢兢業業」的在上班,各個群里仍然「異常活躍」。

 這段時間裡,我的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摧殘和傷害,此時的曲一卻一直在佯裝著無 事發生。(此時的曲一,已經在我報案之後,接受了警察拘留 24 小時的審訊), 他像往常一樣,活躍在各個群里,甚至會分享一些各個時事的鏈接,並極力在掩飾, 在遭遇了傷害后我無法正常工作的情況。他將原本應該下發給我的工作,全部攔下, 並轉交給同組的同學以及他自己。假裝維持著整個組正常在進行工作的狀態。在此 期間,更讓人瞠目結舌的事,他還在與此次事件的直接相關方商戶(濟南華聯)在 群里進行工作對接。這是什麼樣的心態呢,是對自己和商戶做的如此惡劣的行徑有 著不會被揭發的十足的把握嗎?同時,阿甘和曲一在這期間一起維持著友好的互動, 並相約周四(8 月 5 日)一起去出差談判新的合作商戶。在我向公司揭發了這個人的罪惡行徑之後,他也仍在正常的做著日常工作,當我質 疑這樣的人為什麼還能在公司呆著並且能正常工作時,阿甘表示工作很重要,不是 說交接就能交接完的。已經在和一個商戶對接中出了這樣的事情,還讓他和其他商 戶繼續對接著類似的工作, 並且試圖代表公司去出差,請問公司的立場在哪裡?是 認為公司的工作重要到如此程度以至於可以不顧員工的惡劣行徑嗎?,還是認為曲 一對我做的這這樣的行為,只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小事? 

8、多次向公司尋求處理,卻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敷衍被欺騙被玩弄於鼓掌!

 1)BU 內相關負責人的回應: 8 月 2 日,老公帶我從濟南回到杭州,回到杭州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公司找領導反 饋這件事。本著理智的態度,以及希望降低這個事情對公司和業務的影響的考慮, 所以我先找了 BU 內的領導九戎(淘鮮達負責人)、悅爾(HRG)、阿甘(淘鮮達 LKA 負責人)。先是拉了群,在群里把相關信息和我要求開除曲一的訴求講完,之 后無人回復,然後我又把消息私聊發給他們每一個人。大概一二十分鐘之後,九戎 顯示已讀未回,阿甘和悅爾回復了我的私聊信息。 隨後,悅爾給我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里說她剛做完核酸檢測,今天沒有來公司,現 在馬上趕過來。而這個時候阿甘在公司,他就先過來單獨找我聊了。 來了之後,他去旁邊給曲一打了個電話,在打完這個電話之後(並表示曲一 9 點多 從濟南到杭州),突然跟我說,悅爾在寧波老家,一時趕不過來,要 9 點多才能到 公司。我的天,我是傻子嗎?就這麼好騙嗎?我知道曲一是你一手帶到淘鮮達的人, 跟了你好幾年。可是這個事情是涉及到刑事犯罪呀,也要這麼來包庇嗎?為什麼悅 爾給我說是很快就能到,而你卻說要 9 點之後才能到?你們到底是在等誰?我很明確的表示,在這個階段我是肯定不會見曲一,我不能在發生這樣惡劣事件的 情況下保證雙方會不會因為情緒失控而引發人生安全問題,同時我也告訴了他我剛 剛和悅爾已經通過電話了,她跟我說的是很快就會到公司。 在得知我剛剛已經和悅爾通過話之後,他又起身說是給悅爾打電話,然後打完電話 告訴我,悅爾馬上就來了,大概半個小時。我簡直呵呵,悅爾抵達現場的時間,在 他口中兩次說出來的巨大時間差,是想掩飾什麼,還是在拖延什麼?

 2)p8 阿甘神奇發言讓人無語: 在悅爾來之前,阿甘問我願不願意先跟他聊一下,我說如果這個事情你能做決定處 理,那就可以先聊。後來他就開始了他的神奇發言,首先在聽我講完這個事情之後, 他竟然說,都是業務性質的的問題,經常要出差,我早就知道要出問題。我去?請 問業務性質的問題是什麼問題?早知道要出問題是什麼意思?是在默認這是必然事 件嗎?那有和員工強調和要求過什麼嗎? 過了一會又說,現在我已經開始有意識的只招男生不招女生了,女生不適合這個工 作。這是受害者有罪論嗎?性別是女性是什麼錯誤嗎?在加害方是男性的情況下, 還揚言只招男生,這是一個 P8 該說出來的話? 後來又問我你覺得不喝酒,這個濟南華聯和一些北方的商戶以後的業務能談下來 嗎?在明知是因為醉酒導致的惡劣事件的情況下,仍發表不喝酒不能談商戶迷惑言 論。這是人類正常的三觀嗎,這符合公司價值觀的嗎? 

3)承諾 3 天之後給我處理結果

 8 月 2 日晚上 6 點半悅爾到公司之後,我向悅爾和阿甘講述了整個案件的經過,並 給他們看了一些案件的證據,隨後提出了我的訴求:

1)根據公司《員工紀律制度》里一類違規的規定以及第七項的規定,開除曲一,且 阿里系公司對其永不錄用。

 2)我的身心健康受到了很大影響,需要休一個長假。 此二人聽完我的敘述之後,說他們會去調查取證的,讓我一定要相信公司相信組織。 而面對我提供的證據,他們也沒有提出什麼質疑,也沒有提出讓我補充其他證據。 最後給我的結論是 3 天之後給我處理結果。

 4)三天之後突然變卦,竟說是為了我的名聲?

 3 天之後,我在老公的陪同下,來向悅爾和阿甘了解處理的結果。結果竟然告訴我 說,我們沒有做出開除他的決定,原因竟是因為考慮到我的名聲。我直接無語了, 這簡直可笑吧!這就好比一個人被強姦了,去找公司希望做開除處理,結果公司說 為了你的名聲不開除了,就假裝無事發生吧。這樣啼笑皆非的邏輯背後,到底是為 了保護誰?

 雖然我真的已經非常的憤怒和抓狂了,但是仍然克制著自己的情緒,並再三和他們 確認是否真的只是因為顧及我的名聲所以才沒有對其進行開除處理的?悅爾和阿甘 表示,是的。我立即態度堅決的表示,你們大可不必再打著為了我名聲的借口了, 我要的就是公司開除他。 

在我又一次表明態度后,他們說那就可以開除他,在 8 月 6 日下班前一定會給我處 理結果。(此時他們沒有提出任何其他的附加條件,也沒用說需要我補充什麼資料。) 

5)一變再變,毫無處理結果,滿是欺騙與敷衍 

到了他們給我回復的最後截止時間 8 月 6 日時,也就是昨天,當天也正好是 LKA 的 月度會,我也收到了會議的邀請,我看到九戎和悅爾也在會議形成安排里,於是也 來到了開會的地點。會議正常開著,九戎和阿甘都跟大家做了一些輸出,其他的一些同學也分享了一些 自己的工作進展成果。但是當天他們三人始終沒有人聯繫過我,告知我這個事情大 概什麼時候給我結果。 

在下午將近 4 點的時候,阿甘和悅爾把我從會議室喊了出去,說要溝通一下,隨即 我們來到一個單獨會議室。一進門我就直接問處理結果。而這個時候悅爾說,我們 現在真的沒有辦法開除他,並一定要我提供一個我醉酒的視頻。前一天說不能給我 結果是為了我的名聲,那我的名聲我不要了,現在又要問我要視頻,請問視頻給了 之後,又要問我要什麼呢?而我要的只是一個結果,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變卦和拖 延,所以這是一個我在你們這裡要不到的結果是嗎?BU 層面溝通無果,我決定上 升到 BG。

 6)問題從 Bu 升級到 BG,仍無人處理,徹底心寒了 

悅爾和阿甘向我表明,他們已經向 BG 層面的老鼎和丁冬彙報過了,我將他倆拉進 了有描述事情經過的群里,並艾特了他們,兩人均已讀未回。在 5 點 58 分丁冬給 我來了電話,我以為事情會有轉機,結果 19 分鐘的通話概括起來就告訴我 2 件事: 1、安撫我別激動,2、告訴我他們開除不了曲一,這個事情他們處理不了。至此, 我徹底心如死灰。 

這件事情對我的身心健康以及我的家人都造成了極大影響,但是在事情發生之後, 我們一直在剋制在隱忍,想用理智正當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儘可能減少對公司造 成的影響,可是最後的結果呢,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欺騙呵敷衍。

 難道公司真的覺得,這個事情是個無足輕重的小事,不處理一直拖著也沒關係嗎? 這可是一個涉嫌刑事違法的案件呀! 如果理智的方法解決不了問題,那我只能換個途徑,來向公司拿到該拿的結果了。

10、歇斯底里的怒吼,豁出去的決心,都抵不過一群保安的威脅和推攘 

在我嘗試了一次又一次試圖和老鼎、丁冬、九戎、悅爾、阿甘去溝通解決這件事, 但是換來的卻是一次次的敷衍和拖延後,我終於不再對公司抱有任何期待了,所以 我選擇了在公司群里曝光這個事情,然而很快我的消息就被強制撤回了,隨即就被 移除了群聊。走投無路,我只能列印了宣傳橫幅帶著喇叭,去到 8 號樓 1 樓飯堂進 行現場曝光,按照文明人的方式解決不了的,那我只能用這種方式來解決了。但是 很快就衝進來了一群保安,搶走了我的東西,並且推推搡搡的,還揚言要報警讓警 察把我抓走。十來個身強力壯的大男人圍著我一個小女生,輪番恐嚇。

 而這個時候我們的這些高管們在做什麼呢?首先是阿甘,他比我還先到達一號飯堂, 但是卻默默的在旁邊圍觀;隨後九戎也到了現場,但是並沒有想給我一個什麼結果, 而任由那些保安來恐嚇我;最後悅爾也趕來了,一直在說讓我冷靜,讓我冷靜。呵, 我冷靜了太久了,我那麼相信你們,可是你們呢?你們做了什麼? 

呵呵呵,我一個因為工作原因被人侵犯,身心遭受極大傷害的被害者,被公司的人 威脅要報警把我抓走。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我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傷害,從身體到 心理。而此時我們的加害者呢,他在做什麼呢?他的家人不知道他的惡行,他的同 事不知道他的惡行,他的領導處處維護他,他逍遙自在的像在家度了個假。呵呵呵, 多諷刺呀。這就是阿里,這就是阿里的價值觀和處事態度? 

最後一次再向公司重申我的訴求:開除曲一,且永不錄用!

 也可能發完這篇文章,我就會被公司報警抓走了;也可能馬上許可權就被封了;也可 能會被隨便定個什麼罪名就給開除了。我不管公司到底有沒有人會來處理這個事, 我再最後一次在公開場合重申一下我的訴求; 1)依據公司規章制度,開除曲一, 且阿里系的公司對其永不錄用。2)我需要一段長假,調理身心健康; 

(對於曲一和商家張國,我都已經報案了,法律有法律的制裁,在公司側,我希望 也能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應有的態度,給出公正客觀的處理結果) 寫在最後: 世界上最厲害的武器,是豁出去的決心。我現在已經流幹了所有的眼淚,再也沒有 什麼好在乎的了,大不了魚死網破,反正我會抗爭到底!永不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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