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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秘笈

作者:8288  於 2013-11-21 17:4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移民生活

自從金融風暴吹垮了整個美國房地產市場之後,市面上一度是短售屋和銀行屋泛濫,銀行屋成為買主的注目焦點,而在這幾年低谷潮期,購買房屋的,大多是具有節儉傳統的華人。所以,有相當多的華人朋友,嘗到了趁低吸納的滋味,隨著房價的越來越高,恐怕做房主的門檻就越來越高。

大部分用來作投資用途的房屋,多數會在成交後不久,安排出租,以盡早收取回報。在美國,房屋出租有別於中國、台灣和港澳,要特別注意一些人權、信用和歧視等問題。我們有多期發表過一些意見,仍有很多朋友查詢,為了方便理解,我們歸納一下,供大家參考。

房屋在出租前,除了必要的粉刷、維修外,作為屋主,還需要了解該房屋是否己符合出租的要求。例如:

A.通風─空氣是否流通,住房是必須提供有足夠大小的面向戶外的窗,沒有窗戶,和沒有安裝紗窗的房窗,都是不合法出租的。

B. 防火設施是否足夠─煙霧器、煤氣感應器、滅火器,必須具備。由房間通出車庫的木門必需是實心門,隔牆需使用一吋的石膏板,以備火警時,有足夠的逃生時間。

C.必須要提供每個房間有衣櫥。

D. 廚房設備,包括煮食爐、洗碗機、油煙機,是房主必須為租客預備的。一些城市還需要有冰箱、洗衣機、乾衣機提供。

D. 廁所,浴室的設施,必須是正常使用的狀態。如果日後有問題,還是會找房主的麻煩的。

E. 窗戶上的窗簾,大門上的鐵鎖,窗戶上的紗網, 火警逃生門的設置,熱水爐的保溫,以及細緻到門縫的保暖等,都是出租前,要注意檢查和修繕的。

一切具備後,就可以出租了。出租之前仍應該作下市場調查。因為,如果叫價太高,會令人怯步,久久租不出去,叫價太低,又對不起自己。出租房屋是一種公平交易,租客用金錢來換取房屋空間的使用,各取所需。如果對租金市場不太了解,現在很多的網站是可以查閱參考的。所以,如果嘗試的將租價叫高了些後,卻租不出的時候,就要盡快檢討自己的叫價,是否叫得太高,不然,空置幾個月的代價,會很快就取代你能多拿一、兩百元的甜頭。一般來說,在美國的租務市場,1000至2000元是公認的可負擔租金,而2000元以上,就要看一些特殊的城市和地區,才可以負擔得起。

出租網站有很多,各個城市也有地方性的網站,例如,Rent.com, craigslist.org等,最受歡迎的,仍然是www.craigslist.org.不論是房主或租客,都使用得較多。但在使用這個網站時,要特別小心一些欺詐的電郵,也可以刊登出租小廣告。不論那一種,原則是:

A.所有來歷不明、隱晦的、不合常理的、向你要錢的、約你特別安排的、海外租客要提前付訂金的,都要備加小心,切勿上當。

B.最好是能夠安排集體性、統一時間展示房屋,不要單獨面見,盡量不要安排晚上看房,提高警覺,展示時,保持站在近門口地方、手機不要離手、女性最好要有人陪伴。不論網上或報章廣告,通常打電話或電郵預約的人會很多,約好了而不來的也大有是人在,當然,說好了,簽好了,而再改變初衷的也屢見不鮮,所以,認真、小心加耐性是不可缺少的。

C.向所有來參觀的人,都要遞上房屋介紹書和申請表,對每個來人都說同樣的資料,不要因人而異,以免觸犯歧視罪。經驗說,經常會有人挑戰你,挑剔你的。

D.回復每個申請表必須謹慎和負責任,挑選理想的人選的同時,也要給予被拒絕的人,有合理的拒絕理由,通常都會在信用評分,租屋歷史和工作歷史方面做比較後,給予被拒者合理的解釋,這些事情做不好,有可能房子沒租出去,就惹上官非,小心。

**當挑選到理想人選後,應該要求他提供工作、租屋和銀行的詳細資料,也應該在對方同意下,作信用報告查閱,如果房主自己出費,可以無需給複印件給租客,但如果租客付錢去查閱,房主應該給一個複印件給租客。

審閱信用報告,最重要是圍繞幾個重點:

A. 信用分數,當然700以上是最好,但600-700 也還是可以,因為太好紀錄的人,有可能很快就自購房屋搬出,所以,較理想的還是650-700。但必需要了解為何這樣低的原因,要對方提供合理的解釋。

B. 600以下的申請者,信用就較差,很可能是常常過期不付。但個別的情況也還是可考慮的,例如,近期讓銀行收回了房屋,或者是很少甚至沒有信用卡。這些類型,如果不屬於惡性的,通常用加高押金,是可以解決的。但一般規定,租屋押金不能超過兩個月的租金值。

C. 有沒有被追債(Collection),和過期未付,而過期未付又是否慣性和超過30天、60天、90天,甚至120天。如果長期慣拖,在選擇時,就要小心了。

D. 有沒有犯罪,或者被之前的房主驅逐過的記錄,這些都是租屋前房主要考慮的因素。

**一切查好啦,也就要準備合約了,通常,租約一般是最少一年,一年之內,雙方必需遵守合約,除非在特殊情況下,雙方願意修改或取消,否則合約期內,雙方都要讓對方有所保障,期滿以後,如不續約,就變成逐月的臨時租約,雙方只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就可以讓租客搬出。

租約內容要注意的幾點:

A. 租金、押金、清潔金、寵物金都需要詳細列清。

B. 水電煤氣費、垃圾費、排污費、管理費、花園護理等都需要在租約中列清楚,特別要注意是過期未付租金的懲罰費,也必需列清楚。

C. 租約期自然要列清楚,租用人和使用人是有分別的,租用人是需負擔租金責任,而使用人只是有使用權。

D. 訂金是需要預付的,租金則是在搬入前付清。記住:必需要付清了全部押金,和上期的租金,以及雙方簽妥了合約,才可以將門匙交給租客。

F. 按照各地的要求有所不同的情況,有些副表,還是應該雙方要簽署的,例如:鉛毒油漆表白書、煤氣感應器、煙霧感應器聲明書、屋主有權在24小時通知後進入房屋的同意書,假若房主要賣屋,租客同意門外掛牌和開放房屋供人參觀同意書等,都需要搬入前簽好,以免日後有所爭執。

最後一樣要做的,是要給一份搬入/搬出檢試表給租客,五天之內,讓租客詳細檢查清楚內部所有設備的齊備和欠缺,列在表上,應該修理的,房主就需及時修整,有些常規性使用中的損壞,房主未必又或者必需修理,加上如果不需馬上修整的,就記錄在案,以便日後搬出時核對就是了。不一定租客在表中列出的要求都需要完全滿足,我們的原則是,凡涉及到與租客的健康或安全問題的,都需要處理,一般的觀瞻性、愛好性的要求,就未必需要滿足他了。

一切辦妥,你就可以放心做房主了,但千萬別忘記檢看你房屋的出租保險單,確保是足夠和辦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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