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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公寓租約

作者:8288  於 2013-8-29 06: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移民生活

問:公司最近決定調派我到外州分公司工作,我必須提前解除公寓租約,該怎麼做才能將麻煩和損失降到最低?
答:人生充滿變數,像您這樣因為工作遷移而必須提前解除租約搬家的例子時有所聞;而提前解約等同於毀約,必須賠償,賠償金額可大可小、解約過程也是快慢不一,用對方法才能圓滿順利。

美新周刊報導,房東要求房客簽約主要是求保障。每當一個房客退租,房東就得花錢清掃、刊登招租廣告以便找到下一位房客,簽了約,除非有特別理由,房客會至少住一年,房東可較安心。

運氣好的話可能碰到比較有同理心的房東,但是,解除租約還是會有嚴重的後果,有時候會被要求支付未到期之前的所有房租、房東可能採取法律行動、或者您的信用報告將受影響,在這些種種因素下,盡可能不要提前解約,非不得已必須解約時,應採取保護措施。

首先,仔細閱讀租約內容。這是打算解約前必做的第一件事,許多租約有「退出條款」(opt-out clause),明確列出解約時房客該負起的責任,其中也許包括房客必須在退租前一或二個月告知房東、或者必須幫房東找到下一位房客,如果租約沒有這個條款,就直接採取以下第二個措施。

第二,跟房東談一談。及早跟房東說明您的狀況,愈早愈好,如果您是位負責任的房客、跟房東關係不錯,解約過程應該會順利得多。

大家都喜歡誠實的人,所以您最好真心誠意說出實情,對您來說,也許是第一次提前解約,但房東以前可能就碰過這種狀況、有不好的經驗,所以站在房東的立場想一想,盡早告知,如果實在事出緊急、馬上就得搬離,您不妨找另一個人轉租,即使您以轉租的方式處理,您仍是法律上的房客,對房租以及合約到期前的種種義務負有法律責任。

第三點,幫忙找新房客。在許多州,您如果提前搬離,您和房東都必須試著尋找新房客;房東不能因為您提前解約就放任屋子空著、然後提出控告,必須試著趕快轉租出去,如果一下子租不出去,您也許得在空屋期間繼續付房租,萬一新房客付的租金較低,您可能得付中間的價差。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提前解約並不需要繳罰金。其中一種情況是,您承租的公寓沒辦法居住,但必須提出證明、還要說明您曾試著解決但無計可施;此外,收到軍方命令必須調動、生重病等等,也算是合理的退租理由,不必繳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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