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四大電訊業者T-Mobile不綁約新方案被控不實廣告的官司,上周以和解收場,已購買新方案服務和手機的用戶,可望符合退款資格。
美國廣播公司報導,華盛頓州檢察長佛格森(Bob Ferguson)是在25日宣布一項法院批准的協議,要求T-Mobile更正廣告內容,該廣告向消費者宣稱不綁約,但對於提前停止使用的客戶,卻又會收取隱藏費用。
佛格森辦公室指出,檢方與T-Mobile的協議也允許被不實廣告蒙騙的消費者,可提前解約而免受罰。
檢方調查發現,T-Mobile取消傳統兩年合約方案,改成可讓顧客分期付款購買手機的新方案中,「並未明確說明以24個月分期購買手機的用戶,也必須使用24個月的服務」。
這項和解令已由T-Mobile簽署切結,並在全美生效,將確保該公司「明確說明不綁約新方案的限制條件」。
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資深編輯布萊斯卡爾(Jeff Blyskal)表示:「有關合約、手機和手機服務律定的所有細節,因為被各電訊業者弄得十分複雜,一直都令消費者十分困惑。」
另外,T-Mobile在該協議中,也同意支付2萬6046元,用於律師費和華盛頓州檢察長辦公室處理該案的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