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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棄美籍 須繳450元

作者:8288  於 2012-2-5 11: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5評論

國務院2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布新的領事服務收費標準,包括放棄公民身分從過去的不收費改為收費450元、16歲以上者護照申請和延期費從55元漲為70元、親屬類移民簽證申請費從355元降為330元、職業移民相關簽證申請費從355元漲為720元等。

美國公民身分對某些人來說是無價之寶,對另一些人則是一文不值,現在國務院給了它一個價值數字,即450元,至少是要放棄公民身分須付的錢。

國務院在2010年建議調漲領事服務費用,並接受公眾的評論,新費用標準從2012年2月2日起生效。國務院並未說明如何與為何要計算公民身分的價值,對在美國出生的人來說,公民身分是免費的,國務院把它列為正式放棄公民身分的行政處理費用,規定放棄公民身分者須在親往宣誓放棄時,繳交此費用。

如果要保留公民身分,並需要一本護照來證明它,費用也上漲了,16歲以上者的護照申請和延期費上漲27%,從55元漲為70元;16歲以上者的護照卡申請和延期費從20元漲為30元,16歲以下者從10元漲為15元;護照安全附加費上漲100%,從20元漲為40元;護照簽證頁加頁費從免費增加為82元,國務院說,收費是為了彌補加頁的成本、對護照附上新頁所花的時間、為護照背書和進行品管檢查。

其他的收費標準包括:在海外出生的美國兒童出生登記費從65元漲為100元;海外美國大使館文件公證費,第一頁從30元漲為50元,以後每增加一頁從20元漲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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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2-2-5 11:47
當初就是公民申請費要從漲到我才趕著遞申請的,又漲了呀。不過我們應該不太有需要申請放棄,只有台灣選舉的那種不允許保留外國公民的才需要,我們入美國籍時也沒專門放棄,自己就實效了就完了。
回復 foxxfam 2012-2-5 12:07
  
回復 8288 2012-2-5 12:11
人間的盒子: 當初就是公民申請費要從漲到我才趕著遞申請的,又漲了呀。不過我們應該不太有需要申請放棄,只有台灣選舉的那種不允許保留外國公民的才需要,我們入美國籍時也沒 ...
那些有太多海外資產的或許有需要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2-2-5 12:15
8288: 那些有太多海外資產的或許有需要
是可能。
回復 mosville 2012-2-5 18:29
物價上漲,政府費用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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