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未滿10元或20元不能刷信用卡?洛杉磯華裔商家及餐館眾多,華裔商家為吸引顧客上門,大門貼信用卡標誌允許客人刷卡,但卻有不少華裔商家私自規定刷卡下限金額,此舉違反與信用卡公司合約,民眾可申訴。剛從東岸來洛杉磯工作的黃傑瑞,日前到聖蓋博市華裔餐館買午餐,身上雖然錢帶不夠,特別選擇到店外貼信用卡標誌的餐館購買,沒想到結帳時商家卻告訴他,購物未滿25元不能刷卡,讓他相當尷尬,但又已點菜不好意思取消,只能臨時打電話請同事開車送錢,讓他相當不滿。
他表示,對商家在店外張貼接受信用卡刷卡標誌,卻又私自規定刷卡金額下限,讓消費者有「上了賊船」感覺,華裔商家欺騙消費者,造成消費者不使,應受到法律懲罰。
南加州華裔信用卡服務公司美信商務行銷總監馮文傑表示,美國民眾平時身上不習慣帶現金,使用信用卡付款行之有年,商家與信用卡公司以協議方式針對每一筆信用卡及消費金額比例拆帳,不少精打細算的華裔商家認為,小額消費還要與信用卡公司拆帳,才私自訂定刷卡金額下限,近年來常引發與消費者的爭執。
華裔麵包店老闆娘表示,通常與信用卡公司簽約後,信用卡公司會收取兩種費用,每一筆消費會抽取10到30分錢,還會再根據每一筆交易金額,抽取1.5%至10%手續費,平時生意利潤已夠低,如果不到五元的消費還要被信用卡公司抽佣,完全沒有利潤可言,許多華裔商家乾脆規定只收現金,避免賺不到錢又發生爭議的麻煩。
律師周正烜表示,信用卡公司與商家簽訂合約後,原則上商家就必需按照合約,若合約上沒有規定刷卡金額下限,不管民眾消費多少錢,商家都必需允許民眾刷卡,私自訂定下限可能違反合約。
他說,即使類似爭議每天發生,但由於消費金額本來就少,就算民眾想要訴諸法律,僱用律師訴訟成本也遠超過可求償金額,多數民眾只能被迫接受華裔社區奇怪的刷卡設下限現象。
馮文傑表示,若民眾發現商家私自設定信用卡刷卡下限,也可直接向Visa或Master等信用卡公司申訴,信用卡公司會調查。若情節重大還可能會撤消商家信用卡的權利,讓生意大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