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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如何害人 [zt]

作者:8288  於 2011-4-17 11: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

受美國宣傳的影響,知識產權已經在一些人腦海里固定成為一個絕對的概念,他們不假思索地認為,知識產權必須維護,侵犯知識產權就是犯罪。我還是強調一下我的觀點:任何事情都不能絕對,中國古人說「過猶不及」,過頭了,就會走向反面。因此,對待知識產權也應該抱有客觀冷靜的態度。美國利用世界貿易組織(WTO)將貿易與知識產權緊密掛鉤,知識產權成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對象,其重要性對於某些美國人來說,甚至超過了自由、民主,目的就是利用不公平的地位,藉助自由貿易的幌子到處瘋狂賺錢。而這樣的知識產權保護結果會造成很大的危害。還是用事例來說明吧。
    20世紀初,阿根廷的經濟實力曾經排名世界第8,到1980年,阿根廷的國民生產總值排名約世界第10位,變化不太大。但是,到了2001年,阿根廷的排名降到了第17位,到2008年更降到了第33位,緊隨其後的是泰國、葡萄牙和中國香港。2007年的另一項調查統計顯示,阿根廷的國家綜合競爭力下降為世界第69位,也就是說,阿根廷還在往下掉的趨勢中。為何在20年左右的時間裡,阿根廷會發生如此嚴重的倒退?原因很多,難以一下子全部說明白,這裡僅從知識產權的角度考察一下,阿根廷接受美國的知識產權經濟,如何毀掉了自己的農牧業。
    20世紀70年代,阿根廷為了應對世界性石油價格暴漲,不得不向美國的幾家銀行借了大量貸款,這些貸款成為美國操控阿根廷的重要工具。在此期間,美國還支持了阿根廷的軍事政變,造成幾萬阿根廷公民的「失蹤」,這就不說了。但是,阿根廷的美元外債成為它後來命運的主導力量,這是顯而易見的。1989年,與美國總統老布希關係非常密切的梅內姆當選阿根廷總統,他立即按照美國的藥方,在阿根廷推行激進的私有化和自由化,涉及醫療衛生、教育、工業、農業、金融等所有領域。這種招數也不新鮮,當年叫做「休克療法」。前蘇聯垮台的時候,「休克療法」也被推廣到前蘇聯國家,目的是飛快地實現國有化向私有化瞬間性的徹底轉變,在此過程中誕生大量的腐敗是必然的。
    到了90年代,阿根廷根據美國的方案,開始農業革命。1995年,美國的一家超級農業綜合企業孟山都公司成功開發了一種轉基因大豆,名叫抗農達。為何叫這個名字?「農達」是孟山都公司擁有專利的一種除草劑的名字,也就是一種農藥,因此,轉基因大豆「抗農達」的意思是說,這種大豆能夠抵抗「農達」除草劑。中國古代有一個「矛與盾」的故事,用在美國孟山都公司身上恰如其分,矛和盾都是孟山都造的,然後一起向阿根廷大肆推銷。
    轉基因植物對於人畜是否安全,在很多國家都沒有定論,美國政府部門對此沒有任何檢測的規定,直接交給孟山都等企業自己「自律」,這個問題以後再說。從科學的角度說,「抗農達」大豆的安全性還沒有任何結論,阿根廷人就開始成為一大批做活體試驗的人類。而且,最關鍵的是,「抗農達」轉基因大豆和「農達」農藥必須一起使用,農田裡除了單一的大豆,幾乎沒有任何雜草,但這只是開始。
    阿根廷原來農業的多樣性比較豐富,農民並不很願意種植轉基因大豆。美國孟山都公司一開始用很優惠的條件吸引農民,而且宣稱產量很高,收穫以後由孟山都公司全部收購等等。但是,孟山都公司迴避了一個實質性的問題:「抗農達」和「農達」都是孟山都自己的專利產品,是不是要收費?孟山都不說這些,只對農民說自己的產品有多好。盡量鼓勵阿根廷農民購買孟山都的產品,儘快擴大使用面積。在這個過程中,孟山都公司甚至親自操縱自己轉基因大豆種子的走私活動,不僅向阿根廷走私,還通過阿根廷向巴西等周邊國家走私。這種走私活動的目的是讓孟山都的種子和農藥的市場銷售價更低,實際上是侵犯孟山都知識產權的行為。但是,人家願意自己侵犯自己,你也沒辦法。如果有人告發,孟山都也根本不管。這個行為是否有點眼熟?當年微軟產品在世界很多地方被「侵權」的時候,微軟也只當沒看見,根本不管。現在人們說,那是佔領市場的第一步,總有一天要向你收錢的。
    廉價高產的承諾,優惠的條件,加上自編自導的走私,抗農達大豆在阿根廷迅速普及,轉基因大豆的種植面積僅次於美國,成為當時的世界第二。幾年之後,1999年,美國孟山都公司要求所有的農民支付「延期專利費」。也就是說,前幾年放了你們一馬,現在新賬老賬一起算。是否記得微軟也是這麼乾的?農民們對孟山都這種毫無信義的行為不屑一顧,孟山都立即通過公關宣傳,說自己的「研究和開發」花了很多錢,收費只是為了收回投資,而阿根廷農民的「盜竊」行為傷害了美國企業的利益,違背了保護知識產權的精神。這種論調多麼熟悉,在那裡都能聽到。梅內姆政府對此當然站在「國際規則」一邊。
    農民不願交費怎麼辦?孟山都自然有辦法。隨著轉基因大豆種植面積的擴大,轉基因大豆的出口成為阿根廷農民的主要收入,但是,大豆出口也掌握在孟山都手中。孟山都宣布,如果阿根廷農民不交費,他們就在出口市場上收費,而且收得更高,等於阿根廷農民的大豆將失去國際市場,也就失去了收入來源。阿根廷政府「不得不」與孟山都達成協議。大豆從種植到出口,需要在國內完成一個加工儲運過程,雖然農民比較分散,但是,加工儲運相對集中,也在孟山都等大公司的掌握中。於是,阿根廷政府規定,在加工環節,向每位農民收取銷售額的1%,作為「專利使用費」。農民只能乖乖交費。
    那麼,轉基因大豆的專利,給阿根廷農民帶來好處了嗎?轉基因大豆開始產量較高,幾年後便開始降低,不再像宣傳說的那麼好了。成本呢?農民本來種莊稼大都是自留種子,不用花錢。花錢買美國種子理由是產量更高,還能抗病蟲害。但是產量遞減,利潤空間越來越小,後來還多了一個擺脫不掉的專利使用費。幾年後,配套的「農達」除草劑的使用量也不得不翻倍,因為出現了一種抗「農達」的超級雜草,連雜草也有了抗藥性。除草劑也是有知識產權保護的美國專利,直接成本又提高了,還不算傷害環境、傷害人體的間接成本。
    最為關鍵的是,大豆的銷售也控制在孟山都手中。所謂自由市場經濟,收購價格完全由孟山都自己說了算。面對越來越小的利潤空間,農民要想繼續保持過去的收入水平,只有擴大土地種植面積。如果人人都擴大,勢必有很多農民要失業,還會引發農民之間的衝突。而且,由於農民利潤太低,除了糊口根本沒有結餘,每年買美國轉基因專利種子和農藥的錢,只能向孟山都借貸,還不了的時候,只好賣出土地。經過十年,大量阿根廷農民失業,阿根廷大豆產量雄居世界前列,利潤都進入的知識產權擁有者美國人的口袋,阿根廷自身農業被基本摧毀,種植大豆的面積佔國內土地48%,大批森林被毀,大批草場被毀,生態環境和畜牧業同時遭受嚴重打擊。僅從美國轉基因大豆在阿根廷的推廣,就可以看到,知識產權保護和濫用對阿根廷農民造成的傷害,這也是阿根廷從世界排名前10位落到30位以後的一個重要原因。
    尤其要說一下「抗農達」與「農達」的關係。在電腦行業有一種犯罪行為,自己設計電腦病毒,並且傳播,然後推出自己針對性很強的殺毒軟體。從商業概念說,這叫先製造市場、誘發市場,然後再非我莫屬地大規模推銷產品。這種行為在我國已經被明確為犯罪,屬於欺詐。美國很多轉基因種子都有單獨配套的農藥,其原理與電腦界製造病毒再賣殺毒軟體異曲同工,卻沒有人說它是欺詐。怪不得美國人要將生物技術當成下一個經濟增長的重點,怪不得他們如此呵護他們的知識產權。製造電腦病毒同時銷售殺毒軟體的行為,在美國的生物技術領域極為普遍。未來還會出現什麼花招,等著瞧吧。一旦美國的基因雞、基因豬等能夠進入商業化,針對非基因雞、非基因豬的某種病毒很可能就會突然猖獗。
    前幾天我的一篇文章提到,美國人開發轉基因生物產品的投入是很高的,一旦成功后,它一定要想方設法推廣使用,甚至不惜採用戰爭手段。有些善良的朋友對此不以為然,那就再舉一個例子。美國佔領伊拉克后,立即在伊拉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就包括允許美國轉基因農產品在伊拉克無障礙地推廣。有一個美國公司的專利產品是向日葵,這種美國向日葵經過基因改良,油酸含量較高。但是,這個美國專利不僅包括了向日葵種子的基因技術,居然還包括了油酸含量。怎麼理解?通俗一點打個比方,我發明了一種技術,可以讓豬長到300斤,我不僅把這個技術申請為專利,而且還把豬的體重達到300斤也申請了專利。換句話說,今後任何人不管用什麼方式,讓豬長到300斤,我都可以收費。這種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已經達到荒謬的地步,說它是知識產權的惡棍毫不為過。美國居然批准這樣的知識產權也可以獲得專利,還要大力保護,等於是扼殺其他一切技術創新。這就是美國在伊拉克乾的事情之一。
    IT技術在20世紀後期引領了美國一波經濟增長,其收益的主要源泉就是知識產權。當美國說下一波經濟增長是生物技術的時候,IT領域很多保護知識產權的手段,正在變本加厲地運用到生物技術領域。比方說美國農業部與美國某企業共同開發了一種「自殺」種子,也叫「終結者」,這種種子在第一次種植后,會自動殺死胚芽,因此,不能再繼續作種子(提醒一下,這是基因改造,而不是雜交技術)。這種方式保證了種植者必須每年購買種子。這個技術在IT行業可以叫做「自毀」程序,一個電子文件如果被複制,就自動毀滅。連電腦行業都沒有人敢用這樣的技術,美國卻打算在農業領域推廣。很多人說這種技術太霸道,美國人又改進了這個技術。他們給種子配了一個「激活」基因,只有用專利者自己的某種產品(例如溶劑),種子的胚芽發育才能被激活。這個技術的概念也與IT軟體行業一樣。但是,電腦如果在這方面太過分,人們不用電腦不會死,最多回到手寫時代。然而,在農業領域,所有的種子在基因改良后都被美國申請為專利,於是,人們每吃一口飯就都得交費。上面這個「激活」基因,可以視為一種「開關」,從理論上說,美國可以在一個植物生長的所有環節都設置開關,比方說,發芽要激活一次,開花要激活一次,結果要激活一次等等。每一次激活,每一次開關,在美國知識產權的保護下,人們都必須交錢,至少美國都有充分的理由向人們收錢。
    因此,對於美國大張旗鼓地在全世界提倡知識產權保護,我們應該有更多的了解和深入的認識。適當的保護是應該,過度的保護不僅不應該,甚至是犯罪。美國在它自己的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尤其是在生物技術領域,其瘋狂和肆無忌憚的程度,簡直令人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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