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被法拍,美國人只好以車為家
陳九
不久前《紐約晨報》刊登一則消息,報道了由於美國金融危機導致有些人付不起房貸,住房被銀行拍賣后,只好生活在汽車裡。報道管這些人叫『離無家可歸只差四個輪子』的人 (Just 4 Wheels Away from Homeless)。
該報道以一個名叫達琳諾爾的洛杉磯女士為例,她今年五十四歲,按中國生肖正好屬羊。達琳是單身女性,她在金融海嘯中丟失了工作,緊接著原有的一棟三居室住房也因欠款被銀行法拍。達琳無處安身,她突生一計,用不多的一點錢買了部1978年款的舊福特旅行房車,並帶著她的五條狗及全部家當搬進車裡,開始了她以車為家的動蕩生涯。
問題接踵而至。在洛杉磯市,以車為家是違法的,其實美國絕大多數城市都不允許在汽車裡過夜。為防警察干擾,達琳不得不經常變換停車地點。讓她意想不到的是,在若干時間的轉輾中,她居然發現,像她這樣住在房車裡的人竟然大有人在。他們很自然地結成一夥,分享情報,尋找安全的過夜處。警察道高一尺,他們魔高一丈,在城市裡與警察展開貓捉老鼠的遊戲。他們經常趁夜深人靜潛入某個社區,因為這裡警察很少光顧,把他們的房車排成一排,悄悄停靠在路邊。再在早上別人尚未起床時把車開走,不讓當地居民受到干擾。達琳對記者說,我們不是垃圾癟三,我們只需要些時間渡過難關而已。
實際上,警察對這些可憐的以車為家者,採取了眼睜眼閉的態度。他們閃爍其詞地對記者說,法律雖規定不許在車中過夜,但很難執行,因為規定說,必須抓到睡覺或做飯的現行證據才能斷定是在車中生活,但每當他們去敲這些房車的門時,根本無人答應,更不會有人開門,這給他們執法帶來困難。
然而,這些人的存在畢竟影響了當地居民的切身利益。有些社區的居民抱怨說,清晨起來他們有時會在住房前的馬路上發現排泄物或用過的保險套,還有人甚至聽到車裡傳出賣淫或吸毒的聲音,這一切令他們忍無可忍。不管這些抱怨是真是假,聽到吸毒?好像難以置信,但越來越多的投訴迫使洛杉磯市議會最近通過了一條法律,禁止在居民社區的馬路上過夜停靠旅行房車。不管你住不住,連停都不許停,只要發現,輕則開罰單,重則用拖車拖走,沒商量。
遺憾的是,這則報道到這裡嘎然結束了。我無從知曉達琳及其同夥們後來怎樣?但我希望他們都能儘快走出生活陰影,重新獲得尊嚴,可這希望到底有多少勝算,誰也吃不準。如果我是市長,就給這些以車為家者辦理登記,然後辟出一塊地方讓他們過夜,睡上安穩覺,為期三個月。三個月後如果還找不到工作沒有收入,就按無家可歸者論。
尊敬的朋友,如果你是市長,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