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法制日報
9月29日,媒體披露廣州市花都區畜牧獸醫局局長劉榮福私存護照違規赴美未歸一事。10月20日,官方通報稱,近日花都區委召開常委會,決定免去劉榮福同志花都區畜牧獸醫局局長職務。同時,對其逾期兩月不歸的問題由區紀委監察局立案調查(10月21日《廣州日報》)。在自己眼皮底下的官員都走丟兩個多月了,當地有關部門竟仍有底氣否認劉榮福系畏罪潛逃。大概這背後的看點還有很多。報道稱,劉榮福此前曾多次拒絕向當地外事辦歸還因私護照,可見其「走丟」的形跡早已顯現,可我們防逃體系卻形同虛設。最終,劉榮福還是大步流星地持這本護照成功出國。現在人都弄丟了,我們還在這裡又是開常委會,又是摘烏紗帽,如此「亡羊補牢」,未免太搞笑了吧?
記得在劉榮福失蹤國外之時,當地一些部門還一度很肯定地稱劉請了假,可能是在美國生了一場「洋病」。而今看來,生病是假,外逃是真。當前,未經媒體曝光的不說,單就公開報道的走丟官員便一個接著一個。問題在於,目前世界上只有31個國家與中國簽署了犯罪分子引渡協定。而中國貪官的三大「窩身」之地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以及歐洲等發達國家,大部分尚未同中國簽署該協定,這從國際環境上助長了一些潛在問題官員的外逃行為。而且,即便在這些國家進行嫌犯的引渡審判,審理過程也可以漫長到10年之久。加之貪官攜錢多,追查與遣送成本更高得離譜。
筆者建議,對每一個新增的走丟國外的官員,應保持高度警覺、高度使命感的追究態度和力度,提升追究機構本身的級別與硬體技能配製,不論貪官級別高低,在李衛民、劉榮福等尚未將國外的「安樂窩」築暖和安穩之際,動用高級別機構介入並啟動外交程序,儘快將其押回國后嚴肅處理、以正視聽。如此,才能儘快形成一種讓那些來不及去與海外親人相聚的「裸官」們心驚肉跳的震懾場,讓他們最終得不償失、雞飛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