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青年報
10月3日,山西省臨汾市一家銀行前本該升起的國旗降成了半旗。誰會想到,經過網友的拍照、發帖和轉帖,幾句話就能說明白的事情,竟在幾天之內發酵成了一個牽連甚廣的刑事案件。截至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拘留了當地4名與此事相關的論壇負責人和管理員。然而,有意思的是,報案的銀行稱,並沒有人以此為由向他們索要財物。銀行門前的國旗在國慶期間降了半旗,論壇管理員去拍了照片放在網上,就涉嫌違法了,還是以涉嫌敲詐勒索刑事名義拘留的。這國旗是一國的國威象徵,豈能隨便成了半旗?銀行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網友監督拍照,本是極其正常的行為,為什麼當地警方風聲鶴唳如臨大敵?為何不但要求刪除帖子,還要將論壇管理人員拘留,電腦主機帶走?
國旗有《國旗法》規定,中國銀行臨汾支行是國家金融機關,代表我國政府官方形象,國旗在國慶期間成了半旗,不去追究銀行的責任?不去追究半旗到底是怎麼回事,反而將拍照的人抓起來?降半旗的沒事照相的反倒被捕,這比古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還要狠!憲法都賦予公眾有監督權,為什麼百姓行使自己的監督權,就會遭到這樣的待遇?
照相發帖監督銀行沒有尊重國旗,這是一個普通公眾應有的權利,也是公眾維護國家形象的義務,怎麼涉嫌敲詐勒索了?難道愛國有罪?再說,報案的銀行稱,並沒有人以此為由向他們索要財物。那麼公安警方定發帖人的涉嫌敲詐罪,又是從哪兒來的?難道真應了那句人慾加之罪,何患無詞?
無理拘人已是不妥,還將幾名版主管理員的電腦及主機帶走,這又是想做什麼文章?不就是拍了降國旗的幾張照片嗎?當時的論壇帖子都已經刪除了,為什麼還要帶走公眾的私人電腦?是不是想從電腦主機上作點文章?這要是這幾位在這電腦上存了什麼諷刺評論,正好可以定罪?亦或是這幾位電腦上要是有點帶色的畫或者錄像,是不是又有了新罪名?否則為什麼要拿走他們的私人電腦?
公眾監督銀行,維護國家形象,為什麼要抓人,難道愛國是跟政府作對?國民黨時期,昏庸無能,民不聊生,尚且能夠容忍拿著他們的高工資類似魯迅之流的諷刺挖苦,為什麼我們如今的政府就受不得百姓的依法監督?說句實話,發個帖子就要被以莫須有的罪名刑拘,論壇到處都有的虛假廣告帖,政府怎麼沒有管?
從作家到論壇管理員,從普通網友到記者,皆因言獲罪或者跨省抓捕,政府如此的防民之口甚於防川是為何故?法制國家,當依法行政,為何對公眾動不動就進行抓捕?為何公民話語權缺失如斯?如此的引導,莫非告訴公眾,莫言國事,莫多管閑事?更不要妄想監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