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米爾軍情網" 2010-09-11 23:06:29
日本在釣魚島海域扣留逮捕並送檢了中國福建漁船和船長詹其雄,9月10日石垣地方檢察院又經日本地方法院批准宣布對詹其雄延長拘留十天,至此日本已經依據日本國內法實質上走完了司法程序,今後即使放人放船,也不是中國政府強硬要求的「無條件」「立即」「放人放船」。
這一事件被愈演愈烈「升級」了嗎?筆者在日本現場的觀察,至少日本並沒有將此事件「升級」,準確地說,日本完全按照自己的「劇本」達到了設定好的「目的」:用處理爭議國普通漁民的方式來證明釣魚島主權不存在爭議,不存在主權管轄和實施管轄的「空白」。誠如日本國土交通大臣前原誠司直截了當的說明:「在東海,日本不存在任何領土問題,今後將繼續堅決加以應對。」
中國在將此事件升級嗎?實際上也沒有。這次事件本來應該是「級別最高最大的」,因為這不僅僅是「磨嘴皮子」的主權爭議問題,也不是「保釣行動」 帶有的政治行動問題,它本質上是一個國家的普通公民能否在自己的國家主權下的領土內正常作業,是否能真正獲得保護的大是大非問題。
這本來就應該是中國必須在第一時間,也就是在被扣船扣人和沒有被送檢之前就必須「升級」到危害重大國家利益問題上實質性對應的問題,並不是可能影響中日關係穩定的問題。
中方也一再聲稱:「日方上述舉動違反國際法和基本的國際常識,是荒唐、非法和無效的」。但核心問題在於你能用什麼具體行動來制止直接針對你的國民的這種「荒唐、非法和無效的」。
這其實正是我們需要深刻反思的關鍵。中國有關方面調子越唱越高,一些媒體跟著「擺烏龍」,施壓那些「自欺欺人」的壓力,放風說「兩岸三地保釣人士集聚要保釣」,但實際上呢,中國大陸八名受邀請原定出席九月十一日在台灣舉行的保釣研討會的保釣人士全部被「封殺」不能去台灣,連香港的保釣船也被指 「違法」動彈不了。
北京保釣人士前往日本大使館的抗議活動,也並未獲得政府的批准只是默認這種「違法」行動。還有一些媒體的名人名嘴也在苦口婆心或含糊其辭地「規勸」日本要識大局顧大體,要從戰略角度來慎重對待,如此等等,更有甚者,中國祭出推遲推遲原定於9月中旬舉行的第二次東海問題原則共識政府間談判。以表示抗議或對抗。其實這又是中國在對日關係上一個被日本拿捏著的軟肋,以弱示強,實際上又能「烏龍」誰呢?
畢竟這一重大事件還在日本司法程序的過程中,儘管中國外交緊急對應機制的遲鈍和軟弱使中國錯過了最佳應對的「黃金七十二小時」,但畢竟還有扭轉全面被動的機會,關鍵是自己不要再「烏龍」自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