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想在國內買房子的朋友得先合計合計了--ZT

作者:黑山老貓  於 2011-1-31 08: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事評論|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9評論

《第一財經日報》報道,在上海2010年2號預申請公告中,多數地塊的預申請須知中都出現了「出讓人收回並補償相應殘餘價值」這一「史無前例」的規定。更有甚者,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須知》中顯示,土地期滿后的處理方法為「出讓人無償收回」──如出讓面積3.56萬平方米的羅店新鎮A1-3商住地塊。這些規定,在歷來的土地出讓交易中均屬首次。

過去關於70年使用權的解釋,官方一直模糊不清,有說只要交一筆不多的錢就可以繼續使用,這也讓多數人默認了土地的使用權,但現在事實表明,情況遠非想當然的那麼簡單。這是不是就等於官方在宣告,收回公民的房產,已是合法的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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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芳草 2011-1-31 22:29
想動這心思都沒實力。
回復 黑山老貓 2011-1-31 22:32
芳草: 想動這心思都沒實力。
國內政策亂, 還是小心謹慎為好.
回復 瑞典林 2011-1-31 23:40
需謹慎為好。。。。
回復 阿梅 2011-2-1 10:07
謹慎小心為好
回復 marnifan 2011-2-1 10:18
到期了,收回,拆掉,再倒騰一次,GDP就又上去了
回復 Matney 2011-2-1 14:14
還真要小心,現在花錢買的房子,到時候變成了這幾十年都在租房子了,最後是一無所有,慘.
回復 黑山老貓 2011-2-1 21:44
Matney: 還真要小心,現在花錢買的房子,到時候變成了這幾十年都在租房子了,最後是一無所有,慘.
是啊.
回復 Matney 2011-2-2 01:26
反正我在國內的房子也沒想過自己還會收益了.
回復 黑山老貓 2011-2-2 02:02
Matney: 反正我在國內的房子也沒想過自己還會收益了.
現在漲了不少. 呵呵.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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