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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57樓 隔岸觀火 ] 發表於 2019-6-19 19:53
任正非沒有那麼客觀,他是很主觀的認為,華為可以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感謝上帝讓川普治了華為。
回復 舉報 [ 56樓 遊客 (136.143.x.x) ] 發表於 2019-6-19 19:46
這個作者很好,喜歡意淫的中國愚蠢的人氣死啦,現實點,華為確實不能沒有美國的科技,華為肯定完蛋了。
回復 舉報 [ 55樓 遊客 (14.202.x.x) ] 發表於 2019-6-19 19:45
任正非具有大將風度。不是受欺辱而忿恨的粗蠻之人。這場貿易戰科技戰太複雜了,不是光憑蠻幹就可以取勝的。人家日本倒下后忍辱負重修鍊幾十年,手中的法寶仍然不少。許多加工都饒不過日本。中國在改開后,在製造業的低端有點優勢,高端幾乎放棄沒有了。現在是回頭重建工業體系的時候了。
回復 舉報 [ 54樓 遊客 (45.74.x.x) ] 發表於 2019-6-19 19:42
這SB作者就是王八蛋草出的!!
回復 舉報 [ 53樓 遊客 (136.143.x.x) ] 發表於 2019-6-19 19:40
很好文章,沒什麼投降派的,不行就是不行,吹牛是意淫派有什麼用?在中國市場也沒市場。支持美國制裁華為。
回復 舉報 [ 52樓 遊客 (72.139.x.x) ] 發表於 2019-6-19 19:25
我明天就去申請拉屎的專利;蹲著拉和坐著拉兩種姿勢。
回復 舉報 [ 51樓 遊客 (168.91.x.x) ] 發表於 2019-6-19 19:17
這是投降派。 如果美國谷歌不同意和解,華為怎麼辦? 華為在中國市場把谷歌打死就可以了。 如同搜索引擎,谷歌永世不要踏入中國市場。 中國是華為的後盾,是國與國的較量。
回復 舉報 [ 50樓 遊客 (14.201.x.x) ] 發表於 2019-6-19 18:51
靠,人家華為可是一步一個腳印在那兒真槍實彈地拼殺,這個二*B還真覺得打打鍵盤就能替華為指點江山了。
回復 舉報 [ 49樓 遊客 (135.0.x.x) ] 發表於 2019-6-19 18:20
實話。
回復 舉報 [ 48樓 遊客 (107.148.x.x) ] 發表於 2019-6-19 18:06
華為的鴻蒙好用不好用 最起碼能用吧 在國外能不能流行 最起碼在中國沒問題吧?都已經面臨死亡的威脅  你還在說什麼帥不帥的問題! 歐美利用專利霸權打壓跟隨者 不是你們幸災樂禍的理由 美國已經把專利武器化  說它是專利流氓一點不誇張
回復 舉報 [ 47樓 遊客 (107.77.x.x) ] 發表於 2019-6-19 18:01
文章無聊,廢話連篇。
回復 舉報 [ 46樓 遊客 (97.94.x.x) ] 發表於 2019-6-19 17:45
任正非身在其中,不說實話也不行,但是說有備胎,就是被政治綁架了,只有在政治鬥爭的時候,才需要備胎,沒有政治鬥爭,交錢就好了。所以任正非知道中共的問題,為了防止政治鬥爭影響自己的生存,才準備了備胎,所以備胎是因為中共才準備的。在國際技術領域,是不需要備胎的
回復 舉報 [ 45樓 遊客 (97.94.x.x) ] 發表於 2019-6-19 17:36
專利是可以繞過去的,但是一般來講持有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專利,會在一個專利的周圍同時申請5、6個覆蓋專利,把核心專利的範圍擴大,讓你不好繞過去,這就增加了難度,所以繞過一個專利很困難
回復 舉報 [ 44樓 遊客 (97.94.x.x) ] 發表於 2019-6-19 17:29
原理不能申請專利,實施方案是可以申請專利的,至於思想和邏輯,要看指的是什麼,也可以是原理,也可以是實施方案
回復 舉報 [ 43樓 遊客 (97.94.x.x) ] 發表於 2019-6-19 17:24
Pre-patent 是專利已經提出申請還沒有批下來,這時候別人就不能再為同樣方案申請的專利了,如果沒批准,大家都可以隨便用,如果批准了,想用就要向專利所有方申請使用,如果專利所有方同意,你就可以交錢使用了,如果人家不同意,你就不能用,如果用了,人家就會起訴你,如果人家贏了,你就得賠個傾家蕩產,所以誰都不敢亂來
回復 舉報 [ 42樓 卡拉歐開 ] 發表於 2019-6-19 16:36
40樓 遊客(108.225.x.x): 作者頭腦清晰。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兩個亮點值得欣賞,1. 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國內市場只要符合黨專利條件,其他專利都可有可無,所以你想怎樣山寨,你都可以去干。而國外就不同了,那些反對作者的都不是國外法官,所以,你們作不了主。作者思維是符合國外法律邏輯的。2. 預專利(pre-patent)與專利。預專利與專利不同,預專利正是作者所說的專利里包含的設計思想和邏輯。這在美國是成立的!不信的人最好問問美國專利律師,查查官方網站就明白了。如果你用了別人的思想和邏輯,同樣是違反專利,同樣輸官司。這就是作者說的那1000倍難度的理由,從任正非最近談話可以看出他是明白的。這裡的反對者都不如作者就是這群人不懂預專利這個概念。
純粹胡說八道,你搞清楚啥叫pre-patent沒?還預專利。pre-patent是專利之前的意思,重點在於如何在此階段保護知識產權,與你講的根本風馬牛不相及!另外一個想法、邏輯假如不去申請專利、沒有獲得專利就根本不叫專利,每個人都能拿來用,法律根本不可能保護!美國的專利法律經歷了從從第一發明者為準到第一申報者為準的變化,才有了專利申請前的如何保護知識產權的問題。第一點也是讓人發笑。什麼專利可有可無?華為等手機廠商難道不要支付專利費?3G、4G不向高通支付專利費?中國剛開始搞的5G,高通每年要收多少專利費去了解下?
回復 舉報 [ 41樓 遊客 (74.82.x.x) ] 發表於 2019-6-19 16:18
將人民關在豬圈裡就以為人民真的甘願做豬與世隔絕,還哄蒙系統?那不真的成了豬了?
回復 舉報 [ 40樓 遊客 (108.225.x.x) ] 發表於 2019-6-19 16:03
作者頭腦清晰。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兩個亮點值得欣賞,1. 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國內市場只要符合黨專利條件,其他專利都可有可無,所以你想怎樣山寨,你都可以去干。而國外就不同了,那些反對作者的都不是國外法官,所以,你們作不了主。作者思維是符合國外法律邏輯的。2. 預專利(pre-patent)與專利。預專利與專利不同,預專利正是作者所說的專利里包含的設計思想和邏輯。這在美國是成立的!不信的人最好問問美國專利律師,查查官方網站就明白了。如果你用了別人的思想和邏輯,同樣是違反專利,同樣輸官司。這就是作者說的那1000倍難度的理由,從任正非最近談話可以看出他是明白的。這裡的反對者都不如作者就是這群人不懂預專利這個概念。
回復 舉報 [ 39樓 網路工程師 ] 發表於 2019-6-19 15:41
19樓 遊客(108.4.x.x): 作者太無知,什麼是專利?專利是新的技術解決方案,任何思想和邏輯不可申請專利!再舉一例,連任何諾貝爾科獎都不能成為專利,懂了嗎?一個都不行!
是你自己太無知拉,任何針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發明專利;針對方法的方案是什麼,不就是想法和邏輯?
回復 舉報 [ 38樓 網路工程師 ] 發表於 2019-6-19 15:36
[quote]35樓 遊客(45.51.x.x): 作者外行!本人有近30年的軟體開發經驗。[/quot 文章說的不錯,和我的認知差不多, 我看35樓是混了30年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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