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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101樓 遊客 (1.152.x.x) ] 發表於 2019-1-31 06:41
這世界美國優先,華為幹啥都是剽竊,偷盜,留後門偷聽,監視。那麼最近蘋果Facetime的偷聽功能被一14歲孩子發現了,就成了Bug。這和尼瑪打完伊拉克也沒找到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同出一轍。因為美國優先。技術高不過了,就打壓唄。沒啥奇怪的。
回復 舉報 [ 100樓 ita ] 發表於 2019-1-31 06:30
T-Mobile 沒什麼技術可言。
回復 舉報 [ 97樓 遊客 (108.4.x.x) ] 發表於 2019-1-31 06:22
95樓,德國人苦笑: 「默克爾用的是華為手機。」    美國人悄悄說:「噓, 華為手機的後門是我們放進的木馬!」
回復 舉報 [ 96樓 RAS ] 發表於 2019-1-31 06:04
這種惡劣的偷雞摸狗行為,華為怎麼乾的出來,希望美國嚴懲。
回復 舉報 [ 95樓 披著人皮的狼 ] 發表於 2019-1-31 05:50
94樓 遊客(108.4.x.x): 美國人對德國人說:「聽說你們要買華為的5G設備,不要買,他們會監控你們。」    德國人問:「你們怎麼知道我們要買?」    美國人答:「千真萬確,我們從默克爾的手機里聽到的!」
德國人苦笑: 默克爾用的是華為手機。
回復 舉報 [ 94樓 遊客 (108.4.x.x) ] 發表於 2019-1-31 05:47
美國人對德國人說:「聽說你們要買華為的5G設備,不要買,他們會監控你們。」    德國人問:「你們怎麼知道我們要買?」    美國人答:「千真萬確,我們從默克爾的手機里聽到的!」
回復 舉報 [ 93樓 遊客 (99.23.x.x) ] 發表於 2019-1-31 05:43
偷過還是沒偷過?
回復 舉報 [ 92樓 披著人皮的狼 ] 發表於 2019-1-31 05:40
txxm3100: The statute of limitations is the time limit for filing charges against the defendant. The general federal statute of limitations for felonies stand for the proposition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no longer file criminal charges for an offense once 5 years has passed. The federal statute of limitations is 18 USC 3282 . This statue states:
美國聯邦的statute of limitations根據不同的案例有不同的時間, 從最長的20年到最短的1年。 有些罪行甚至沒有statute of limitations, 如能構成死刑的謀殺, 恐怖主義, 拐賣兒童及一些性侵罪行。 不知你所說的5年是那個國家的statute of limitations。如果案發後被告不在美國, statute of limitations 也不能開始計時。
回復 舉報 [ 91樓 scanf_pro ] 發表於 2019-1-31 05:36
T-Mobile 隨後在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起訴華為非法獲取 Tappy 的商業機密,索賠一億多美金。但經過10多天的審判,美國陪審團在2017年5月17日做出了一致裁決:1)T-Mobile 因為華為不當獲取商業機密的損失為零美元 ($0);2)華為因為不當獲取 T-Mobile 商業機密的獲利為零美元 ($0);3)華為的行為不是「蓄意與惡意的」(因此不需要支付懲罰性賠償)。另外,T-Mobile 還起訴華為違法合同,索取違約損失,包括尋找華為替代產品的增加成本等,陪審團對這個違約部分裁決華為需要支付480萬美元賠償。 陪審團等於說那東西一文不值。審判結束后,T-Mobile 對陪審團的裁決不服,提出要求重審。而華為認為證據足夠說明侵權賠償為零的裁決。從雙方的法庭辯論中,我們獲得了相關案情的大量信息。
回復 舉報 [ 90樓 scanf_pro ] 發表於 2019-1-31 05:32
可以搜索下新浪微博,看下理論物理博士,加州律師岳東曉對此分析,不懂的別嚇吵吵
回復 舉報 [ 88樓 遊客 (70.51.x.x) ] 發表於 2019-1-31 05:31
美國給屎吃,中國都會咽下。
回復 舉報 [ 87樓 遊客 (70.51.x.x) ] 發表於 2019-1-31 05:29
不是服不服的問題。而是有無膽量不跟美國來往。
回復 舉報 [ 86樓 遊客 (75.156.x.x) ] 發表於 2019-1-31 05:21
85樓不服也沒有用,華為因為偷竊T-mobile早已經認罪並且賠款,只是後來那兩個員工又獲得獎勵,這次才又被放進訴訟內容。
回復 舉報 [ 85樓 遊客 (70.51.x.x) ] 發表於 2019-1-31 05:14
炸伊拉克用洗衣粉,打華為用T-MOBIL。總得創造個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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