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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1)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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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2.139.x.x) ] 發表於 2018-11-21 06:51
垃圾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71.209.x.x) ] 發表於 2018-11-21 07:32
X已經沒用了,還成了L更進一步的絆腳石。利用西方法律幹掉男人,順帶解決了守虐待綠卡,一舉兩得。這已經成了一片中國女人的套路了。X還傻乎乎地不明白。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24.114.x.x) ] 發表於 2018-11-21 07:35
媽的,一對狗男女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209.52.x.x) ] 發表於 2018-11-21 07:40
一個男的與一女人生了孩子卻說不想與她結婚;一個女的靠男朋友的錢生活卻和別的男人逍遙。兩個都不是東西。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129.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00
女的沒從你身上得到啥啊 房子也是租的 孩子撫養費本來就要給啊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71.177.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00
一對狗男女!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174.87.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04
女的沒本事養自己和孩子,男的給錢包養但是是個家暴男,孩子造孽生在這樣一個家裡,長大肯定心理變態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174.197.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15
一對狗男女 垃圾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107.179.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16
墮落的女人害男人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23.2.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18
沒有婚姻關係,她跟你和跟別人從法律上好像是一樣的啊?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66.195.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22
逼痒痒
回復 舉報 [ 13樓 遊客 (69.121.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36
「一對狗男女」說得好,這是事實啊。因為他們兩個都是人渣,所以最好互相折磨對方,這個就是最好的結果,不過苦了孩子
回復 舉報 [ 14樓 遊客 (49.177.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41
積極的想,這樣能幫女友、兒子搞定澳州身份。反正女友說你們已不再同床,她也有她的需要,幫助一下那個澳洲真愛。
回復 舉報 [ 15樓 遊客 (14.201.x.x) ] 發表於 2018-11-21 08:51
這男人就這麼點錢還學別人在澳洲玩這套?這麼苦的日子做啥小老婆
回復 舉報 [ 16樓 遊客 (162.157.x.x) ] 發表於 2018-11-21 10:00
移民澳洲,結果納稅人要給他們買單了,移民政策確實需要改
回復 舉報 [ 17樓 遊客 (24.114.x.x) ] 發表於 2018-11-21 10:20
西方法律被很多壞女人鑽漏洞,不是樓下有些傻屄說的很公平,不然給你們強制剝奪一下看看,包你哭天搶地跑來伸冤。這個男的錯在對西方法律完全不了解。以為是在中國想打就打。其實我不反對把男的帶離,但是女的也應該退還男的錢財。不是因為他不是億萬富翁,錢對他就不重要,越是窮人越缺錢。樓下傻屄信奉弱肉強食者,你自己不夠億萬富翁,就不能戀愛同居?現實生活里,普通的人是絕大多數。不能因為他不是億萬富翁,被搶了就活該。
回復 舉報 [ 18樓 遊客 (205.250.x.x) ] 發表於 2018-11-21 11:06
樓下的,那男的如果真給女的足夠錢,會讓她帶孩子和別人合租?另外,那孩子是他的,他不想結婚,那讓女怎麼想?西方法律男女有了孩子,女方無工作,男人必須承擔起母子二人的生活。他給的錢主要是養孩子的。不想結婚為何睡出孩子來?渣女!
回復 舉報 [ 19樓 遊客 (68.5.x.x) ] 發表於 2018-11-21 11:19
俞敏洪觀點的又一例證
回復 舉報 [ 20樓 遊客 (24.27.x.x) ] 發表於 2018-11-21 11:53
「我那時小,不懂事,24歲就跟他有了孩子,為了孩子我沒跟他分手。=== 24歲,「小,不懂事」???
回復 舉報 [ 21樓 遊客 (174.119.x.x) ] 發表於 2018-11-21 12:26
渣渣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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