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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 2樓 遊客 (71.11.x.x) ] 發表於 2016-10-24 06:41
金庸實在有點小氣了。原本接受器官移植者對貢獻者是懷有崇高敬意的,而貢獻者在享有盛譽之時,自我的生命也得到了延伸。看到移植者活得愉悅時,貢獻者突然說,還我器官,去死吧...由法庭監督執行!大廈頃刻坍塌,令人無語。
回復 舉報 [ 3樓 遊客 (24.193.x.x) ] 發表於 2016-10-24 07:06
大陸這個社會,除了山寨什麼都不會。
回復 舉報 [ 4樓 遊客 (73.195.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03
支持金庸 當初看到那些冒牌貨的名字就神煩
回復 舉報 [ 5樓 遊客 (199.119.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10
2樓的,這和器官移植不同。器官移植是貢獻者願意把器官移植給移植者。而這個江南就好比是一個搶劫犯,他未經貢獻者的同意就強行將人家的器官割下移植到自己身上,卻還狡辯說他這麼做是因為崇拜對方,他這麼做也不是以盈利為目的
回復 舉報 [ 6樓 遊客 (107.214.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11
也許是看了許多中外禁書,後來看全庸的書,沒一本能看完的。全是胡扯。什麼羅剎女人的毛扎人
回復 舉報 [ 7樓 遊客 (199.119.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14
這個所謂的江南,筆名是抄襲台灣一個著名作家的,小說中的各個人物名是抄襲一個香港著名作家的。目的就是想走捷徑,讓自己無人欣賞的所謂小說能夠有人看、有人買,還說自己不是以盈利為目的
回復 舉報 [ 8樓 遊客 (67.186.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21
金庸是個文痞,用了這麼多漢字,給歷代百家學者交侵權了嗎?小說的靈魂在於故事,在情節上沒抄襲,就拿文字說事,如果故事裡的奸人,壞人和現實里的人同名要是被告的話,金庸早就破產多時了,這文痞哪還有能力告這個告那個
回復 舉報 [ 9樓 遊客 (208.54.x.x) ] 發表於 2016-10-24 08:23
江南寫的不錯
回復 舉報 [ 10樓 遊客 (76.220.x.x) ] 發表於 2016-10-24 09:19
江南就是竊賊
回復 舉報 [ 11樓 遊客 (104.219.x.x) ] 發表於 2016-10-24 09:57
很多人藉此留言機會發泄了一下,說了些扯淡的話。實際上,江南的作品就是純粹借用了金庸作品中人物的名字而已,把這些人物的名字換成其其他的名字,絲毫不影響其作品。中國重名重姓的人不多如牛毛?!
回復 舉報 [ 12樓 遊客 (95.222.x.x) ] 發表於 2016-10-24 16:53
雖然理解金庸的做法,但江南寫的也很不錯,器官移植的比喻有有道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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