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因倒車失誤致2人身亡:系當地法官...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12月3日,網友反映,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一名女法官疑因倒車失誤致2人身亡。12月4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多個信源處獲悉,事故於今年11月發生在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一小區,2名女子被撞身亡,2名孩童及時避讓未受傷,肇事司機是一名女法官,已暫停工作,配合交警部門調查。
女子疑因倒車失誤致2人身亡
視頻顯示,小區樓下,一輛正在倒車的白色轎車突然加速後退,後方2人來不及躲避被捲入車底。現場,2名孩童及時躲避到一旁。
轎車倒車撞上路人(視頻截圖)
12月4日,一名知情人對記者稱,事故於11月發生在烏拉山鎮七星嘉園小區,上述視頻是翻拍的小區監控,被卷到車底的2名女子不幸身亡,2名孩童無礙。肇事司機疑因倒車失誤撞到後方路人。她認識肇事司機,對方是當地法院法官喬某。七星嘉園小區附近兩名商戶稱,近日居民們都在議論此事。其中一名商戶看了上述視頻后確認,事故現場就在七星嘉園小區。
烏拉山鎮林海社區、當地警方和法院工作人員均表示,上述事故中2名女子被撞身亡屬實,深表痛心和惋惜。
林海社區工作人員稱,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置需諮詢當地警方和法院。轄區派出所值班人員稱,該事故由交警部門處置。烏拉特前旗交警大隊值班人員表示,七星嘉園小區確實發生了這起事故,接到警情后已轉至業務部門處置。
當地權威部門一名官方人士稱,經查,該事故肇事司機是當地法院法官喬某,她正在配合交警部門調查,另有多個部門介入此事。關於該案的相關鑒定、認定工作還在進行,目前沒出結果,需要一定的時間。當地很重視該事故,無論肇事司機是什麼身份、職務,警方都會依法依規辦案。
烏拉特前旗公安局官方人士提到,上述事故目前由當地交警部門在調查處置,旗公安局層面暫未介入。
記者檢索當地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發現,多篇文章提到喬某。其中,事故發生幾天前,喬某以庭長的身份組織召開了專題庭務會議。
當地法院工作人員稱,喬某是該法院法官(幹警)。事故發生后,喬某已暫停工作。她最近沒來上班,在配合警方調查。目前,交警部門還在調查,法院暫未收到反饋,無法告知更多事故情況。
兩名孩童及時避讓(視頻截圖)
律師稱司機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
北京澤亨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磊對極目新聞記者稱,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本案肇事司機在小區道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屬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倒車時疑似操作失誤,導致2名路人身亡,已滿足該罪的構成要件,涉嫌交通肇事罪。若調查發現司機存在酒駕、毒駕、無證駕駛等加重情節,將在該量刑範圍內從重處罰。如果司機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並取得諒解,可作為酌定從寬情節納入司法考量。
需要明確的是,刑事責任的認定核心在於事故責任劃分,交警部門需通過現場勘查、車輛技術鑒定、監控視頻分析等環節,確定司機是否存在未觀察後方路況、操作不當等過錯,進而作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等認定,這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關鍵前提。目前,案件相關鑒定仍在進行中,最終需以責任認定書為準。他提到,事故相關鑒定工作結束后,交警部門將結合現場勘查結果、證人證言及鑒定意見,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明確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比例。若責任認定為司機負全部或主要責任,案件將移送公安機關刑事偵查部門,啟動刑事立案偵查程序,包括對司機採取取保候審或刑事拘留等刑事強制措施,收集完善犯罪證據后,在偵查終結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胡磊表示,依據《民法典》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具體到本案,肇事司機需承擔的民事賠償範圍包括死亡賠償金(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喪葬費(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被害人家屬處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誤工費等合理費用。上述賠償先由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在保額範圍內賠付,超出部分由司機個人承擔。
涉事人員是公職人員,紀檢監察等部門會同步關注,核查其是否存在職務違紀行為,以及是否存在干預案件辦理等情況,為後續可能的政務處分提供依據。本案中,肇事司機作為當地法院法官,屬於公職人員,其行為還需受到《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的約束。根據該法規定,公職人員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含宣告緩刑)的,予以開除;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超過三年的,也應予以開除。即便最終未構成刑事犯罪,其因過失導致重大事故的行為,也可能被所在單位依據相關紀律規定,給予警告、記過、降級或撤職等政務處分。目前,肇事司機已暫停工作配合調查,符合公職人員涉案期間的履職限制要求。
胡磊提醒,這類事故涉及公職人員,公眾往往特別關注,例如他們擔憂存在「身份包庇」。其實,肇事司機的法官身份,不會改變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標準和量刑幅度,其是否構成犯罪、最終判處何種刑罰,僅取決於事故責任劃分、犯罪情節輕重等客觀因素,與身份無關。另外,其他部門介入,監督機制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