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大美遇害案再開庭:主犯曾多次搶劫被判刑...

京港台:2025-7-29 11:15| 來源:澎湃新聞 | 評論( 1 )  | 我來說幾句

羅大美遇害案再開庭:主犯曾多次搶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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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串網紅「羅大美」遇害案於7月29日上午9點在南陽市中級法院再次不公開開庭審理。上午8點30分,在法院訴訟參與人通道口附近,媒體記者和自發趕來的網民,將羅大美家屬圍在人群中。羅大美母親表示,希望判處三名兇手死刑,自己會堅強努力,為兒子討回公道。

  

  7月29日上午8點40分,案件即將開庭,「羅大美」的父母和妹妹在法院附近,接受媒體採訪,有熱心人給家屬送來飲料。

  澎湃新聞注意到,有人現場表示支持、同情羅大美家屬,還有人給羅大美家屬送來飲料。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歿年30歲的尚某鋒是河南許昌人, 2018年開始「反串」直播表演,后取名「羅大美」。

  公訴機關指控,余某生與其同居女友沙某姣、南陽某整形醫院業務員楊某多次商議對羅大美搶劫、勒索錢財。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生指使,楊某將羅大美誘騙至余某生租住處,余某生使用尼龍繩等工具將羅大美手腳捆綁、在嘴上貼封條,開著羅大美的保時捷轎車將其轉移至南陽市南召縣南河店鎮桑樹坪村一處閑置平房內。在桑樹坪村,余某生逼迫羅大美向沙某姣轉賬共計200餘萬元。得手后,余某生於7月7日凌晨將羅大美殘忍殺害,並將屍體運至自家紅薯窖邊掩埋藏匿。

  羅大美的妹妹尚女士告訴澎湃新聞,第一次開庭時,公訴機關以余某生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建議判處死刑。對沙某姣、楊某建議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到死刑。羅大美母親表示,只有案件塵埃落定,他們才能開始新的生活。

  起訴書顯示,今年44歲的余某生曾有多次搶劫案底。

  7月28日,知情人士告訴澎湃新聞,2001年6月,主犯余某生等9人因犯搶劫罪,被南陽市卧龍區法院分別判處五年到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認定,9人結夥採用暴力或持刀相威脅等手段,搶劫他人錢財,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在法院認定的6起搶劫事實中,余某生被認定搶劫四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3000元,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被判處刑期最重的。

  知情人士介紹,判決書顯示,余某生綽號「黃毛」,其2000年多次參與搶劫,被抓時還不到19歲。其中,三起是持刀搶劫營運的麵包車、三輪車司機,分別搶走現金200元、現金60元和數字傳呼機一部、現金47元。另一起則是在河邊將一男一女拉至河堤下,令其蹲下,對其毆打,搶走男子傳呼機一部,女子手機一部。2010年6月,余某生刑滿釋放。剛過半年多,2011年1月27日,余某生再次因搶劫犯罪被刑事拘留。這次,仍是搶劫計程車司機,搶得現金300元。2011年5月,余某生再次被卧龍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至2015年1月26日),並處罰金3000元。

  2023年8月,余某生因涉嫌搶劫、殺害羅大美,被南陽市公安局卧龍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據知情人士介紹,余某生還有賭博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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