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前警員酒駕撞死一家三口 被判15年監禁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洛杉磯縣地方檢察官納森·霍奇曼(Nathan Hochman)上周五宣布,前洛杉磯警察局(LAPD)警員埃德加·維杜茲科(Edgar Verduzco)因2017年在605號高速公路上醉駕肇事、導致一家三口身亡,被判處15年監禁。
2017年9月26日晚,時年26歲的維杜茲科下班后獨自駕車,在605號高速上以驚人的 150英里/小時(約241公里/小時)高速行駛,並撞上兩輛正常行駛的汽車。
其中一輛轎車因撞擊後起火,造成車內三人當場死亡——分別是父親馬里奧·達維拉(Mario Davila)、母親瑪麗貝爾·達維拉(Maribel Davila)以及他們19歲的兒子奧斯卡·達維拉(Oscar Davila),一位加州大學河濱分校(UC Riverside)的大一學生。
另一輛車中是一位年輕母親和她車上的嬰兒,幸運的是僅受輕傷。
更令人震驚的是,事故發生前數小時,維杜茲科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發布了一段自己在酒吧飲酒的視頻,視頻中甚至配有標籤 #dontdrinkanddrive(別酒駕)。該諷刺行為引髮網友強烈憤怒,也成為此案受關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故發生后,維杜茲科一度被警方釋放,原因是「證據暫不足以提起指控」。但在隨後的幾個月中,案件經過進一步調查取證,最終於2018年正式起訴。
2024年4月,現年34歲的他在法院認罪,承認三項謀殺罪、一項酒後駕駛致人受傷罪,以及一項血液酒精濃度超標緻傷罪。
法院最終判處其 兩項15年刑期+一項3年刑期,併發執行(即同時服刑)。儘管此次判刑為15年,但若檢方日後以更嚴重情節提請複審,他仍有可能面臨最高無期徒刑。
案件發生后,時任LAPD警察局局長查理·貝克(Charlie Beck)公開表示強烈譴責:「我無法形容自己有多麼憤怒與失望。一位本應維護法律的警員,竟無視法律,導致三個無辜生命的毀滅——這是一場無法原諒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