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美法案》規定:明年起匯款到海外征1%稅

京港台:2025-7-8 05:47| 來源:北美資訊通 | 我來說幾句

《大而美法案》規定:明年起匯款到海外征1%稅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美國總統川普(川普)4日正式簽署了《大而美法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是首次對美國境內向國外的跨國匯款徵收1%的匯款稅(Remittance Tax)。預計該措施將影響數以百萬計的移民家庭,以及高度依賴跨境資金援助的家庭。

  根據新法案規定,2026年1月1日起,無論是以現金、匯票(money orders)、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s),或是其他非銀行安排的渠道,將資金從美國匯往海外的行為,都需額外支付1%的匯款稅。例如,如果要匯款1萬美元到他國,除了正常的銀行手續費之外,還需繳納100美元的稅金。這項新規不僅適用於外籍人士,也同樣適用於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

  不過,新規也存在部分豁免情況。如果匯款資金來源於美國本地發行的信用卡(credit card)及金融卡(debit card),或直接來自美國國內銀行的賬戶存款,則可以免繳1%的匯款稅。

  這一政策早在法案制定初期就引發關注。最初的眾議院版本曾提出5%的匯款稅,後來調整為3.5%;參議院版本再將稅率降低至1%,並擴大適用範圍到美國本國公民,最終眾議院在7月3日以218票對214票的微弱多數通過了1%的版本。

  《福克斯新聞》報道稱,這項匯款稅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控制金流,打擊非法移民。華府保守派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邊境安全與移民中心主任芮斯(Lora Ries)表示,非法移民通常有五大目的:進入美國、留在美國、在美工作、寄錢回家以及將家人接到美國或在美國生子。而匯款稅讓移民將資金寄回家鄉變得更加困難,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非法移民進入,並迫使部分非法移民選擇自我遣返(self-deportation)。

  不過,芮斯認為,如果真要有效阻擋非法移民,1%的匯款稅仍然太低,應提高稅率,並且不應局限於現金匯款,而是應覆蓋所有類型的匯款渠道。

  美國現有約3200萬出生在外國的工作者,其中拉美裔佔一半左右。由於許多非法移民和未取得合法工作文件的外籍人士難以通過正規銀行渠道匯款,因此預計該政策將推動地下金融渠道更加猖獗,也可能對嚴重依賴境外匯款的中南美洲國家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根據POLITICO網站估計,這項新稅收政策正式上路后,將為聯邦政府額外增加約100億美元的稅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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