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負「百萬元貸款」毫不知情?自稱曾"幫他人...

京港台:2025-6-22 10:33| 來源:極目新聞 | 我來說幾句

他身負「百萬元貸款」毫不知情?自稱曾"幫他人...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四川達州宣漢縣的向先生夫妻陷入了150萬元的「貸款旋渦」中,如今,夫妻倆的銀行賬戶被凍結,1萬餘元存款被划走。

  

  ▲宣漢縣人民法院判決書截圖 受訪者供圖

  法院庭審資料顯示,2015年12月,向先生通過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向宣漢某村鎮銀行借款150萬元。因這筆貸款未還被銀行起訴,2017年宣漢縣人民法院判決向先生支付原告宣漢某村鎮銀行借款150萬元和拖欠利息168936.35元。

  但向先生自稱,直到2024年11月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才得知自己牽涉百萬貸款。他稱:多年前表弟余某某曾找他幫忙簽字「籌錢做項目」,他出於親情和好意幫忙在一些資料文件上籤了字,「沒想到卻牽涉上百萬貸款」。

  經宣漢縣民政系統查詢,向先生2014年9月納入城市低保E類保障範圍,至今一直在領取低保。

  向先生夫婦認為,即使他幫表弟簽了自己的名字,但作為一名低保戶,銀行又是如何審核資料過關向他放貸的?貸款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並沒有相關規定不能給低保戶放貸,向先生的事情目前法院已判決,希望其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夫妻稱銀行卡被凍結

  「查詢才知自己欠下銀行巨額貸款」

  6月6日,向先生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2013年,表弟余某某稱因項目急需用錢請他幫忙,提供一下他的名字。不久,余某某喊他到宣漢縣某村鎮銀行簽字。

  向先生自稱,考慮到余某某是自己親戚,就沒考慮那麼多,在資料上籤了字,「當時簽的資料和內容自己不清楚,簽字后就回家了」。他還說,2014和2015年自己也曾去銀行「幫表弟簽了字」。直到2024年11月,他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隨後,他找到銀行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提醒他是否有債務糾紛。他才想起10多年前,余某某找自己簽字並在外面搞工程。

  向先生自稱,他和妻子李女士隨後到宣漢縣人民法院和銀行了解相關情況,得知自己因在2015年期間向宣漢縣某村鎮銀行貸款150萬元未還,被該銀行起訴至宣漢縣人民法院。2017年,法院判決被告向先生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7日內,支付原告宣漢某村鎮銀行有限公司借款150萬元和拖欠利息168936.35元,2017年4月13日起至借款實際歸還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被告李女士(向先生妻子)、匡某毅、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本判決第一項確定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他的銀行卡被凍結,其妻李女士因是該貸款的擔保人之一,銀行卡也被凍結,夫妻倆一共1萬餘元被划走。

  向先生提供的低保手續顯示,他10餘年前就開始享受國家低保政策,2024年自己患病後,向法院講明情況后低保卡才解封,方便看病報銷。

  李女士稱,因為這件事,一家人的經濟狀況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影響。

  到底誰用了這筆貸款?

  表弟稱向先生「只簽字其他均不知情」

  6月6日,李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宣漢縣人民法院的庭審資料。庭審資料顯示,2015年12月,向先生通過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保,向宣漢某村鎮銀行借款150萬元。

  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保書中載明,借款150萬元「用於宣漢縣下八鎮超市經營,使用期限一年,我公司經股東研究決定,同意為借款人向某某向貴行申請借款及其利息提供保證擔保並按約定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股東會決議(擔保方)》中載明,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元。公司股東及出資比例:匡某毅出資2700萬元佔54%,達州市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出資2300萬元佔46%。」並蓋有達州市某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印章。

  

  ▲擔保合同 受訪者供圖

  對於借據中所稱借款用於超市「採購貨物」一說,向先生夫妻均稱「不知情」。

  2017年,宣漢某村鎮銀行提起訴訟。宣漢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載明,宣漢某村鎮銀行將向先生及其妻子、匡某毅、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一同起訴歸還其本金150萬元及相關利息。最終判決宣漢某村鎮銀行有限公司勝訴。

  李女士稱,表弟余某某2013年開始向銀行借錢,2013和2014年均還了,但2015年借的150萬元沒有還。

  向先生稱,當時自己就是簽了個名字。對於後來開的銀行卡,借了多少錢,錢是怎麼用的,他均不知情。只是自己的銀行賬戶被凍結后,他找到法院才清楚是怎麼回事。

  對於向先生的說法,余某某稱,當時,自己在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上班,他承認向先生只是簽字,其他均不知情。據余某某稱,貸下150萬元之後,「這筆貸款由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法人匡某毅使用」。如今,自己也在找匡某毅,但對方多次電話不接,其擔保公司沒有經營了。

  然而,紅星新聞記者查閱判決書發現,案件審理時,向先生夫妻倆均「未作答辯」。向先生稱,在他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凍結前,村鎮銀行沒有聯繫過自己。案件開庭前夫妻兩人接到過法院的傳票,但都沒有參加庭審。問及為何不參加,向先生稱,他認為「這筆錢不是自己用的,(案件)感覺跟自己沒有關係」。

  向先生妻子李某英自稱,在銀行簽字的時候,不認識達州市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的法人匡某毅,出事之後才知道有這個人。

  21日,余某某再次稱,貸款的整個過程中,向先生夫妻倆就簽了個字,沒有用過這筆貸款,也沒要什麼報酬,「水都沒喝一口」。紅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余某某提供的匡某毅電話,卻無法接通。

  低保戶是否可以貸款?

  名下150萬貸款如何審核通過?

  6月6日,李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宣漢縣民政局關於其丈夫向先生的《最低生活保障狀態查詢結果》。其中載明,「2014年9月納入城市低保E類保障範圍,截至查詢當日,以上對象狀態為正常在保。」

  這也證明,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向先生確為低保戶。向先生疑惑,貸款銀行是怎麼為低保戶放貸150萬元的?

  隨後,紅星新聞記者和李女士一同前往宣漢某村鎮銀行。該銀行負責人劉某表示,雙方經過多次見面協商,但均未達成結果。

  

  ▲低保查詢情況 受訪者供圖

  紅星新聞記者向劉某出示了《最低生活保障狀態查詢結果》,證明2014年9月至今向先生一直領取低保。在這期間,該銀行是如何向他貸款150萬元的,相關資料是如何審核通過的?對此,劉某未作回答。

  6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宣漢監管支局,該局消保科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具體貸款情況要問相關銀行工作人員。

  6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再次前往宣漢縣某村鎮銀行,該銀行負責人劉某回復稱,目前,並沒有相關規定說不能給低保戶貸款。針對向先生的目前情況,劉某表示,宣漢縣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建議其走法律途徑解決相關問題。

  北京東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介紹,目前確實沒有看到有相關條款說不給低保戶貸款的規定。每個銀行都有相關金融產品,只要貸款人不是未成年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都可申請貸款。銀行工作人員要審核貸款人員資料,看是否有還款能力。如果貸款人有擔保公司擔保,可能貸款金額額較大一些。

  四川國參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勇認為,低保戶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具體要根據銀行貸款條件以及貸款人向銀行提交的資料來綜合判斷。只要簽了合同,不存在強制性規定,雙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簽訂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擔保公司擔保,降低銀行風險,銀行在放貸時條件要松一些。如果為了貸款出具虛假資料,低保戶和擔保公司行為可能構造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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