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十年華男離婚未及時更新身份 突遭限期遣返

京港台:2025-4-19 06:05| 來源:世界日報 | 評論( 7 )  | 我來說幾句

在美十年華男離婚未及時更新身份 突遭限期遣返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據世界日報報道,近日,一名在美國生活十年的華人男子突遭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出「最後通牒」:因未在與前妻離婚後及時更新個人庇護身份,他被限令七日內自願離境,否則將面臨強制遣返的命運,十年來在美建立的生活恐將頃刻瓦解。

  據知情移民律師透露,該男子約十年前與當時的配偶共同遞交政治庇護申請,作為副申請人獲得合法在美居留資格。此類聯名申請中,只有主申請人具備完整主導權,副申請人則依附於主申請人的案件結果與身份。

  然而,約在四至五年前,兩人婚姻破裂並正式離婚。但這名男子在婚姻解除后並未意識到自身身份的法律變化,既未重新遞交庇護申請,也未尋求任何法律協助,從而長期處於無合法身份的「灰色地帶」。

  直到本月11日,該男子收到了來自國土安全部的正式信函,信中明確指出:其原本基於婚姻關係獲得的「有條件臨時入境身份」(parole)已被終止,必須在七日內主動離境,否則將立即啟動執法程序,包括但不限於扣押、遞解出境等強制措施。

  事發后,該男子於4月15日緊急聯繫移民律師,希望能在極短時間內通過法律程序嘗試將原本的副申請人身份轉為主申請人,以尋求延續在美合法身份的可能。

  律師指出,這類情況在移民實務中並不罕見。許多作為家庭庇護案中的副申請人,在婚姻或家庭結構發生變化后,因缺乏法律意識或拖延心理,未能及時調整身份,最終釀成嚴重後果。

  「身份的合法性並非一勞永逸,一旦喪失依附基礎,副申請人就應儘早採取行動。」該律師提醒道。她強調,民眾在面對婚姻變動、案件撤銷、庇護駁回等重大情況時,應主動諮詢專業律師,及時評估自身法律風險,避免因疏忽而面臨遣返甚至永久不得再入境的嚴厲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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