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驚天弒父案反轉 當年證據全假的 無罪釋放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今天,一樁牽動韓國人二十多年的案件迎來了大結局:多年前被指控殺害父親的47歲韓國女子金信惠(音譯,김신혜),在光州地方法院海南支院6日開庭重審后被宣布無罪,予以釋放。
二十多年來,金信惠一直通過各種渠道伸冤,如今終於迎來了反轉,這一路走來,充滿了各種艱難,也充斥了多個謎團…
(金信惠獲釋出獄)
2000年3月6日夜裡,金信惠坐著午夜車往家趕,像往常一樣,她要回去位於莞島的漁村老家看望家人。
因為家裡經濟條件不好,她早年輟學出去打工,只為了替母親照顧父親,弟弟和妹妹。
(SBS紀錄片場景還原)
金信惠到家后沒多久就聽到了噩耗:
3月7日凌晨一點多,莞島的一個公交車附近,有人發現了金信惠父親的屍體,金父倒在路邊,身上沒有明顯傷痕,像是睡著了一樣,卻也沒有了生命體征。
警方隨即展開了調查。
(案發現場)
警方初步調查后發現:
金父的血液里酒精濃度為0.303%,身體還檢測出大量安眠藥多西拉敏的成分,算起來足有30多片,於是警方進一步提出了「他殺」的可能性。
(檢驗報告)
幾天之後,金家人為金父舉辦了葬禮。
葬禮后沒多久,金信惠的姑父就主動跑到警局去報了案,說金家大女兒金信惠就是殺人兇手。
於是乎,沒等金信惠從震驚和悲痛中反應過來,警局的人就上門抓走了她。
(SBS紀錄片還原審訊場面)
警方認為:
是金信惠把30多片多西拉敏碾成了粉末,摻在父親經常飲用的洋酒里,騙他喝下去。毒死父親后,金信惠又到公交車站附近進行了拋屍等操作。
之所以有這樣的懷疑,一是因為金信惠的姑父之前報警稱,金信惠和妹妹小時候都遭受過金父的性侵,出於報復,金信惠狠心殺害了父親。
(姑父接受SBS記者採訪)
二是,警方在進一步調查后發現,金信惠在父親死前,曾以金父的名義買了8項保險。
(所謂的8項保險)
因此警方懷疑,金信惠弒殺父親出於這兩個動機:
一是為了在父親死後詐領保險金,二是報復自己和妹妹當初遭受的侵害。
隨後,警方對金信惠進行了一系列審問,得到的結果也證實了他們的「推斷」。
金信惠「承認」自己曾給父親送過放了安眠藥的洋酒…
看起來,案子成功解決了:
金信惠殺害父親,有預謀,有動機,有供詞,堪稱完美的閉環。
(警方帶金信惠「指認現場」)
然而,唯一不妥的是,上了法庭之後,金信惠當場喊起了冤:
她辯稱自己從未殺害過父親,之前在警方面前承認,只是因為姑父讓她認罪,都是保護「真正的兇手」——金信惠的弟弟。
(紀錄片還原金信惠和弟弟)
到了這一步,案情陷入了羅生門。
根據金信惠和妹妹講述的版本,金父的葬禮剛舉行完沒多久,姑父便私下找到金信惠,要她去警局認罪。
因為金信惠的弟弟為了替兩個姐姐報「被金父性侵的仇」,在父親的酒里下藥殺了他。為了替弟弟掩蓋,金信惠必須承認是自己做的。
而之所以弟弟會認定兩個姐姐遭過父親性侵,是因為姑父先前向弟弟私下講述了這件可怕的「往事」。
(紀錄片還原姑父讓金信惠認罪的場面)
後來,金信惠和妹妹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后都後悔不已,金信惠承認:
她只是願意替弟弟去坐牢,絕不承認是自己殺害了父親。
不過,姑父那邊事後卻堅決不認賬,稱自己從未做過這種兩頭欺騙的事…
(金信惠的妹妹接受採訪)
儘管案件疑點重重,2001年3月,法庭依然以「沒有足夠證據證實金信惠清白」為由,裁定她弒父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金信惠被判無期徒刑)
就這樣,「金信惠弒父案」就此轟動全國,她本人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弒父之女」,有關她騙保,復仇的故事也一直在媒體上反覆轉載,民眾為此爭論不休。
之後的十多年裡,金信惠一直通過各種渠道喊冤,卻鮮有人伸出援手。
直到2014年,一名律師前往監獄探訪,聽完金信惠的講述后,案情再次有了大的反轉:
據金信惠回憶,多年前,她遭到了警方的逼供,才被迫一開始承認了「罪行」。
金信惠說,當初警方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強行闖入她家裡,還毆打和扇她的耳光,強迫她在供狀上按手印。
她從始至終都沒有下藥殺害過父親!
(醫學專家推翻了警方的結論)
聽聞案件有了反轉,韓國SBS電視台也在2018年推出了調查紀錄片,從頭梳理了這件案子。
其中一個關鍵的突破點是:
SBS採訪了醫學專家,得到的結論是,即便按警方的說法,金父身體里的安眠藥含量也遠不夠致死的劑量,警方說金父身體里有累積30顆安眠藥的含量,這離100顆的致死量也差得很遠。
因此,無法得出金父是被「下藥殺害」的結論!
(醫學專家認為金父不是被下藥毒殺的)
既然金父不是被「殺死」的,那麼圍繞金信惠的一系列論證都難以成立。
尤其SBS還查出,所謂的金信惠給父親買的8項保險,其中三項都已經解約。
而且,金信惠回家之後甚至沒見過活的父親一面,何來她「下藥殺害父親」的結論?
換句話說,在律師和SBS的調查員看來:
沒有謀殺,沒有騙保陰謀,整個案件都是姑父的誣告,加上警方的暴力逼供(如果真有的話)炮製出來的!
(伸冤團體)
然而,這些直接或間接的證據依舊無法第一時間讓金信惠脫罪。
為此,韓國的民間團體和律師協會開始了漫長的伸冤之路,經過數年的申請,終於爭取到了案件的重審。
今年1月6日,光州地方法院海南支院進行了重審,核查所有證據后。
法官認定,警方拿到的供詞不足以作為指控金信惠殺害父親的證據:
「金信惠可能出於其他動機作過偽證,但這些供詞無法作為證據。」
至於金父當年是否死於女兒「下藥」,法官也認為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腸胃裡並沒有驗出粉狀或丸狀藥物,以及服藥過量的跡象…至於血液里酒精濃度0.303%,也不能視為引發死亡的原因…」
(金信惠獲釋出獄)
最終,法庭以證據不足為由,將入獄24年的金信惠無罪釋放。
判決生效后,金信惠走出長興監獄,她表情複雜,感慨萬千:
「雖然花了很長時間,但感謝能最終查明真相。」
同時她還提到了逝去的父親:
「沒能守護好一直受苦而去世的父親,我非常抱歉。但我也並不羞愧結束身為女兒的使命。」
這樁「千禧年弒父案」迎來了大結局,但其中的一些謎團依舊沒有解開。
但願在不久的將來,全部真相能夠水落石出。
Ref:
https://www.chosun.com/national/national_general/2025/01/06/77FERFU7QJE6LDYFVFN2DJFA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