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鳴:最近,劉應江法官的心情恐怕比較複雜

京港台:2023-12-16 09:58| 來源:呦呦鹿鳴 | 評論( 1 )  | 我來說幾句

呦呦鹿鳴:最近,劉應江法官的心情恐怕比較複雜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同一年裡,兩種天然無法調和的角色在同一個人身上切換,註定了後續的撕扯。

  無間撕扯。

  

  Photo by Eberhard grossgasteiger from Pexels

  最近,劉應江法官,這位四川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心情恐怕是比較複雜

  12月7日,當他坐上審判席,審理內江市經信局原局長趙永韋涉嫌受賄一案時,被告辯護律師忽然口不擇言,向他發問:「你一個行賄犯,憑什麼還有臉坐在這裡審一個受賄的案子?」

  本來,在一個法庭上,辯護律師的對手,應該是來自檢察院控方公訴人,雙方對壘,然後由審判席上的法官居中裁判。但是,這些年來,卻往往變成辯護律師與法官PK,「控辯衝突」變成了「審辯衝突」。這是中國獨有的司法景觀,但這一次,來到了極致:辯方直接指控法官是罪犯,徹底否定了審判資格。

  這就是掀桌子了。控辯衝突屬於計劃內,是制度有意安排並鼓勵的,但「審辯衝突」,就是計劃外的,越軌了。

  劉應江正色道:我是根據刑事訴訟法,按領導的安排!繼續開庭!

  可是,律師並不配合:「內江中院還有沒有一個乾淨的法官?」

  休庭。

  律師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手上有一份內江中院前院長熊曉平的裁決書,而判決書中寫著:「2014年底,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時任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劉某2晉陞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劉某2送的感謝費5萬元。」根據2015年4月14日內江市的公示:「劉應江,現任內江市中院刑一庭庭長,擬提名為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人選。」因此,裁決書里的「劉某2」便是劉應江。在結束威遠縣法院院長任期后,他回到中院,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

  戲劇性的衝突,綳不可解,讓審判進入僵局。必須上報,讓更高級領導來定奪。這種事件,中國司法史幾十年來,我們所見的,有且僅有這麼一起

  對於內江當地政法界而言,自然是相當棘手。

  事發當日,庭外

  劉應江的庭審是一個庭審局,在局外還有更大的局。

  對於前院長熊曉平,四川省紀委的通報是包括:「搞團團伙伙、培植私人勢力……嚴重破壞內江市法院系統政治生態,把商品交換原則引入司法審判中,搞權錢交易,踐踏司法公正,破壞司法公信力,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法院判決認定熊曉平受賄535.44餘萬元,其中不少就來自法院下屬中層幹部:

  (一)2006年至2014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時任內江市中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巫某先後晉陞東興區法院院長、中院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一職提供幫助,先後3次收受巫某送的感謝費18萬元。

  (二)2006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民一庭庭長田某晉陞隆昌縣人民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田某送的感謝費10萬元。

  (三)2006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東興區法院副院長李某晉陞市中區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李某送的感謝費3萬元。

  (四)2006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隆昌縣法院副院長曾某晉陞資中縣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曾某送的感謝費3萬元。

  (五)2010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民一庭庭長黃某4晉陞威遠縣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黃某4送的感謝費10萬元。

  (六)2011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民一庭庭長羅某2晉陞資中縣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羅某2送的感謝費5萬元。

  (七)2011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辦公室主任何某晉陞該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一職提供幫助,收受何某送的感謝費2萬元。

  (八)2011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劉某1晉陞副縣級審判員提供幫助,先後2次收受劉某1送的感謝費1.6萬元。

  (九)2013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執行局局長奉某晉陞副院長一職提供幫助,先後2次收受奉某送的感謝費8萬元。

  (十)2013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時任中院民三庭庭長吳某2晉陞內江市住建局紀檢組長一職提供幫助,先後2次收受吳某2送的感謝費2萬元。

  (十一)2014年,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中院執行局副局長潘某晉陞局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潘某送的感謝費5萬元。

  (十二)2014年底,熊曉平利用職務便利,為時任中院刑一庭庭長劉某2晉陞威遠縣人民法院院長一職提供幫助,收受劉某2送的感謝費5萬元。

  在判決書中,劉應江送的5萬元,列在(十二),2014年底,是列表裡送錢時間最晚的。

  貪腐院長熊曉平最終在201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但熊曉平案的波瀾,直到2023年年底,還將審判席上的劉應江沖得搖搖晃晃。

  《無間道》里,重複過一句話:「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何為無間?阿者言無,鼻者名間,為無時間,為無空間,為無量受業報之界,因此,阿鼻地獄也被稱為「無間地獄」。

  即便是劉應江最大的反對者之一,威遠縣楊全學一案的當事人家屬,也疑惑於劉應江人生路的異常轉折:「2014年之前的劉應江法官,並不是現在網際網路上人人口誅筆伐的那個『行賄法官』。恰恰相反,可以說他是一個兢兢業業的刑一庭法官,作出了不少值得同行借鑒學習的好判決。」

  比如,在廖兵故意殺人案中((2013)內中刑終字第24號),時任刑一庭庭長的劉應江,支持了合議庭關於該案非法證據排除的觀點,認為「一審法院採信的證據無法排除公安機關通過刑訊逼供獲取被告有罪供述的合理懷疑,應予以排除。」這是四川省排除非法證據的第一起案件,並因入選2013年《人民法院案例選》而具有指導意義。其中明確了多項排非標準:

  一是無同步錄音錄像等證明力強的證據證明未通過刑訊逼供獲取廖兵有罪供述;

  二是公安機關關於廖兵辯稱被刑訊逼供的情況說明和檢察院函雖證實訊問廖兵的合法性,但缺乏應有佐證;

  三是廖兵的健康檢查表由醫院2011年8月1日出具,而廖兵的有罪供述卻形成於次日,此健康檢查表不能證明廖兵作有罪供述時沒有被刑訊逼供;

  四是公安機關的情況說明承認廖兵在訊問中頭、手部受傷,但看守所入所體檢表卻未反映廖兵的傷情,且該表無醫生簽名,客觀性存在重大疑問。

  到了2014年7月11日,作為審判長的劉應江更是「鼓起巨大的司法勇氣」,在宋興富故意殺人案中,做出了無罪判決,直接否定了公訴方,雖然起訴材料顯示被告人曾「供認不諱」。劉應江的理由包括,「宋興富(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無法排除合理質疑(比如偵查人員對宋興富的第一次、第二次訊問限制人身自由持續時間達24小時以上,且沒有同步錄音錄像),客觀性亦無法得到應有印證,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另一方面,法醫生物物證鑒定意見書送檢檢材來源不清。」

  這仍然是排除證據,捍衛了法律,這一案件,選入了次年的《四川省高院參考案例》。

  但也是在2014年這一年年底,劉應江給院長熊曉平送了5萬元。

  5萬元什麼概念?根據刑法,行賄數額達到3萬元,就夠入罪了。如果我們站在2014年劉應江的視角,感覺會非常微妙:

  這些年來,身邊的中院中層幹部同事,刑庭庭長、民一庭連續三任庭長、民三庭庭長、執行局局長、執行局副局長、審監庭庭長、院辦主任,都給院長送了「感謝費」,也都得到了晉陞。尤其,這些晉陞和送禮自2006年就批量發生,院長大人熱衷權錢交易,「把商品交換原則引入司法審判中」,如此顯目的行事風格,大家都看在眼裡,自是心中瞭然。不難想象,在熊院長的那雙眼睛注視之下,只有跑官要官才有前景,而「團團伙伙、私人勢力」之外的同僚們,不免如坐針氈。此時,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的劉應江已經46歲,來到了一個人生關口

  是堅守法律、板凳枯坐,還是和光同塵、同流合污?

  我們不知道他是否經歷過心理掙扎,但在判決書的茫茫森林裡,我們看到:2014年年中,劉應江做出一次義正詞嚴的、入選參考案例的無罪判決,2014年年底,劉應江給院長送上5萬元,也得到了出任威遠縣法院院長的機會。

  他做出了選擇。得到了,也失去了。

  這裡有三個「局」。在構建現代法治秩序的「局」中,法理正義是主宰;在熊院長主導內江法院系統官場沉浮的「局」中,權力是主宰。在熊院長落馬受審的判決里,又出現一個新「局」,事實本身被重新梳理。暗箱下的行賄行為、國徽下的正義審判,這兩種天然無法調和的角色在同一個人身上切換,註定了後續的撕扯。

  無間撕扯

  在威遠縣院長任上,劉應江遭遇了楊全學案。楊的女兒楊曉玲,堅持天天為父喊冤,如今已經喊到第537天。楊曉玲說,楊全學討要租金,被水泥公司老闆勾結縣公安局長鬍小虎打擊成了敲詐勒索犯罪。「在審委會上,劉應江力主重判我父親」。2021年,胡小虎落馬,隨後,中院撤銷了楊全學案一審判決,發回重審,目前該案仍未終局。

  劉應江還遭遇了郭翠英案。郭的彩鋼棚被綜合行政執法局強拆(這個強拆的決定書後來在縣政府行政複議中被確認為違法),她爬到棚頂以汽油澆身以示抗議,被審判長劉應江以妨害公務罪判刑,這個判決一度被中院撤銷,發回重審。

  我們站在局外,很難評判這些案件的是與非,但有一點是清晰的:在院長任上,劉應江未能繼續之前連續排除警方證據、檢方主張的勢頭。

  而到了2023年12月這次讓劉應江難以下台的風波,律師之所以不惜自毀職業生涯也要當面指責他為「行賄犯」,衝突的引發點,恰是律師申請排除本案非法證據(因被告說遭遇刑訊逼供),而劉應江駁回了這一申請。

  局內之人

  有人說,如果前院長的那份判決書沒有發到網上,律師就不會有白紙黑字的料,今天這場尷尬也就不會出現,一切都還會在軌道之上,審判長威嚴依舊。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街市依舊太平。

  但,在劉應江送禮的2014年,以及熊院長獲刑的2019年,這種可能性偏偏都比較小

  2013年11月12日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經寫明:「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錄製並保留全程庭審資料。增強法律文書說理性,推動公開法院生效裁判文書。」

  這一年,將在未來公開熊曉平判決書的「裁判文書網」於7月份開通,此後10年,公開的判決書不斷增加,累計超過1億篇,訪問總量超過1000億次。中國融入了裁判文書公開的世界大勢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最高領導人則反覆強調:「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怎樣才能感受?首先要看到,然後才能感受。

  於是,劉應江送出的5萬元,在一個司法公開的歷史進步大浪潮中,幾乎是註定要白紙黑字寫入歷史。

  

  Photo by Tommaso-zanini from Pexels

  直到最近,出現了一些新信號。

  就在劉應江遭遇審判席尷尬的同時,一份來自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的文件也在流傳,消息說,2024年1月,「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庫」將運行。這個「文書庫」與之前已上線超過1億篇的「裁判文書網」都由最高法院主導推動,區別在於:過去的文書網,人人可以查閱;即將推出的文書庫,僅供法院內部查閱。

  「網」是對外,開放;「庫」是對內,封閉。

  結合文書網上線率現狀,人們推測,文書庫的出現,很可能意味著文書網的轉向,乃至「爛尾」。否則有什麼必要重複建設呢?

  如果劉應江晚生10年,或者早生10年,這送給院長的5萬元,還會不會為公眾所知?

  今天寫了這麼多,我想,讀者諸君可能感覺到了,我在文中對劉應江竟有些許同情之意。這種感覺是對的,我確實同情劉應江法官。因為他很可能是另一個平行世界的我。2003年,我從法學院畢業,一直的夢想也是當法官,但是,那時候我在想,如果我成為一個法官,能不能恪守原則?或者可以,但恐怕會很委屈,拍案而起的代價就是板凳十年冷,但更有可能在某一天因為不甘心而同流合污,為了「進步」而慌不擇路,輕易跪倒,進而墮落。如果我那時不是在臨門一腳時改行,可能今天的我,就是另一個劉應江,或者,還不如劉應江。

  那一次選擇,讓我走向今天身處的這個世界,在這個世界里,我幸運地沒有那種審判席上的尷尬。雖然,代價難免。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當年可以如願選擇去做一個法官,因此,我更希望20年後的今天,時代更新了,能有一個法院環境,可以讓那個年中做出無罪判決示範案例的劉法官,無法成為那個年底給院長送5萬元以求晉陞的劉法官。現在,距離「裁判文書庫」上線只有半個月了,我選擇寫這篇文章,是想做一個提醒:

  公示裁判文書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讓公眾監督司法,就是從法制走向法治,就是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因此,裁判文書的公示、閱讀對象,首先應該是普羅大眾,而不是法院內部人士。這種公示本身,既是監督,也是對法官操守的護衛

  好好的「網」變成了「庫」,難道要從開放走向封閉?難道十年來好不容易取得的進步成果要一朝拋棄倒退回去?難道我們反而鼓勵司法暗箱操作?我以為,這不符合十八大以來中央反覆宣示的精神,也不符合廣大群眾始終如一的期待

  從開放退回封閉,什麼樣的人會受益?於國於民,這些人都是歷史的絆腳石。是誰,願意站在絆腳石一邊?

  現在,內江市對於劉應江庭審中遭遇的「尷尬」,解決的方法,從理性來說,有且僅有一種:公布5萬元的處理結果,理順其中的法理邏輯,讓它服眾。審判席因法律而設,審判席上的事,也都是法律的事,這些事最後都應由法律來了結。在這個問題上,所有盤外招都將失效,一個法官,如果不尊崇法律,就不可能有尊嚴,更不可能有威嚴。

  是的,不管是「新娘子的紅蓋頭」,還是「牢城營的殺威棒」,都無法真正地維護審判席的威嚴。因為,法官的威嚴,並不來自於法袍或者法槌,也不來自於行政級別,而是來自於法律以及法律之上的公正,來自於判決以及判決之內的天理國法人情。

  審判席上有一桿秤,但民眾心裡也有一桿,天地之間,還有一桿。我們都在局中,也都在秤上。

  2023 12 15呦呦鹿鳴

        更多大陸資訊 文章    >>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9-1 09:44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