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副院長猥褻女生,警方為何不立案?

京港台:2023-9-13 12:22| 來源:央視網 | 評論( 2 )  | 我來說幾句

央視網:副院長猥褻女生,警方為何不立案?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檢察日報》最近披露了一宗案件,令很多人感慨萬千,五味雜陳。

  案件其實並不複雜,15歲的小貝(化名)是湖南某職業技術學院的一名學生,2021年5月8日,她被該學院副院長謝某某猥褻。次日,小貝的父親李某來到該學院,在激憤中毆打了謝某某,致其鼻骨骨折,頭面部軟組織挫裂,經鑒定為輕傷二級。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檢察院經審查,對李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這一「不起訴決定」背後還有一個頗值得琢磨的背景和「細節」——在李某毆打謝某某的當天,他就女兒被猥褻一案向公安機關報案。但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認為謝某某的行為尚未達到刑事立案的標準,僅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對此,檢察官依法啟動了立案監督程序,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之後,當地警方對謝某某涉嫌強制猥褻案進行立案偵查,並於2022年9月1日將其移送至望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這篇「啟示」不妨就從這個「細節」入手。為何警方一開始沒有刑事立案,僅行政拘留處罰呢?是不想為還是不能為?抑或有其他不為人知不好言說的因素?

  這一涉嫌強制猥褻案無疑是「熟人」作案,手段隱蔽,不易取證,而且涉及未成年人隱私,辦案需要格外嚴謹細心。但困難不能成為「不立案」的理由,反而要迎難而上,一查到底,否則,恐怕還會有更多的孩子遭遇毒手。從後續立案偵查的過程和結果看,此案也沒有想象中那麼難辦。

  李某是不幸的,哪個父親攤上這樣的事兒,能不怒從心頭起?李某又是「幸運」的,如果不是辦案檢察官敏銳細緻,從這一案中案中及時發現了隱情;如果不是辦案檢察官較真負責,堅持啟動監督程序,追究到底;如果不是……這位女兒遭受侮辱的父親難免要為自己的一時衝動而背上刑事犯罪的責任。

  

  可這世上哪有那麼多「如果」,普遍正義的實現不能依賴司法中的某一環節,需要法律共同體一起發力。只有司法系統中每一個節點規範規整嚴絲合縫,法治之網才會密不透風、堅不可摧。

  更深層的啟示是,司法是極為複雜的,要講法,也要論理,還要通情。

  任何案件都不是孤立的,都跟方方面面存在這樣那樣的聯繫,不可孤立地看待一個案件,機械性地套用法律。同時,任何案件又都是微觀具體和個性化的,其事實往往千差萬別,處理也不盡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很多時候,一個細節,對整個案件會產生重大的影響。以本案為例,表面看,李某故意傷害案是一個獨立的案件,但實際上與謝某某涉嫌強制猥褻案又密不可分。辦案檢察官提出的「系初犯、偶犯」「其行為事出有因、情節較輕,具有自首等從輕、從寬處罰情節」等正是作出「不起訴」的重要依據。

  推而廣之,個案雖小,但萬不可忽視其之後的「導向」作用。任何一個案件的處理,都不僅對類似問題確立了一個「標桿」,而且直接關係到公眾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觀感與判斷,並影響到人們今後的行為選擇。這種「導向」「影響」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負向的,而且往往後者的「影響力」更大。本案為這兩種價值都做了典型的「示範」。

  

  聯想到近年來社會上一些令人無奈的風氣,譬如,老人跌倒了不敢扶、正當防衛有顧慮……這些現象與一些個案尤其是影響力大的案件的處理有隱秘的關係。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反之,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則具有致命的破壞作用,它就體現在每一個具體而微的案件中。也正是如此,它時刻提醒司法工作者要始終以臨淵履薄的心境和態度去精心審查每一個證據,不放過每一個疑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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