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開庭 杜新枝:我已到法院

京港台:2022-6-23 10:27| 來源:紅星新聞 | 評論( 2 )  | 我來說幾句

「錯換人生28年」案二審開庭 杜新枝:我已到法院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2021年9月18日,河南開封,「錯換人生28年」案於開封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法院再開庭。圖片來自ICphoto

  6月23日上午9時,「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案二審,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兩個月前,該案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 姚師兵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法院審理認為,杜新枝一方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根據調查,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隨後,許敏夫婦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

  被告杜新枝收到的傳票顯示,這起侵權責任糾紛一案二審將於6月23日上午9點在河南省開封市中級人民院二號法庭開庭審理。當天早上8時許,杜新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抵達法院門口,將會親自參加庭審。

  

  ↑圖為杜新枝收到的傳票

  關於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責任的問題,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當年因管理混亂、診療行為不規範,導致同時在該院分娩的產婦許敏與杜新枝的新生兒錯抱,構成重大醫療管理事故,醫院對此具有重大過錯。醫院的重大過錯造成許敏夫婦喪失了對親子郭威的監護權利,郭威也因被錯抱而脫離親生父母的監護,骨肉分離長達28年,血緣親情和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許敏、姚師兵以及郭威的損害後果與醫院的過錯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構成侵權,應對許敏、姚師兵、郭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關於杜新枝是否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問題。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杜新枝存在拒絕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檢查的行為,亦沒有證據證明該病歷中乙肝表面抗原檢驗報告單缺失與杜新枝有關,故許敏、姚師兵主張杜新枝存在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另關於網友關注的是「錯抱」還是「偷換」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通過多方深入調查取證已依法作出結論,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並決定不予立案。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調取了公安機關相關卷宗材料,通知了有關證人出庭作證,對相關事實進行了充分調查,本案證據證明不存在「偷換」行為。故杜新枝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2月17日,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養母許敏欲割肝救子,卻發現與兒子並沒有血緣關係。後來得知,因為1992年在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產時,相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許敏和杜新枝抱錯了孩子。28年後,兩個家庭的命運因姚策生病纏繞在一起。此後,雙方當事人分別走上法律訴訟道路,可同時,他們也被「錯換人生」還是「偷換人生」、房產紛爭、情感糾葛等問題裹挾。

  「錯換人生28年」時間線:

  1992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兩名產婦許敏和杜新枝生下的孩子被護士抱錯。

  2020年2月17日,許敏養育了28年的兒子姚策被確診為肝癌晚期,欲「割肝救子」卻發現姚策並非親生。

  2020年7月23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

  2020年12月7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姚策與親生父母總計76萬。

  2020年12月28日,姚策及其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提起上訴。

  2021年2月8日,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姚策及其親生父母獲100.2萬餘元賠償。

  2021年3月23日,事件當事人姚策去世。

  2021年4月21日,針對許某控告郭某寬、杜某枝夫婦及醫護人員鄭某、郭某志涉嫌刑事犯罪問題,河南@開封鼓樓警方 發布情況通報,經審查,決定不予立案。

  2021年9月18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一案開庭,許敏一方以其故意隱瞞乙肝病史致許敏養子姚策最終死亡為由,要求杜新枝與醫院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杜新枝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2年6月23日,該案二審開庭。

  此前報道

  「錯換人生28年」一審判決的細節:法律如何守護骨肉之情?(澎湃新聞)

  4月28日,錯換人生28年當事人姚策養母許敏、養父姚師兵以及郭威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以下簡稱河大淮河醫院)及姚策生母杜新枝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宣判。

  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應賠償許敏、姚師兵及郭威三人共計99萬餘元。經審理,杜新枝一方不存在「偷換」行為。

  28日,姚策生母杜新枝向澎湃新聞提供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全文。

  對於該案一審法院判決結果,28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姚策養母許敏及代理律師,截至發稿前,電話未能接通。

  錯抱嬰兒造成兩個家庭長達28年的錯位人生。澎湃新聞注意到,在此案一審判決結束后,該案承辦法官在通報中詳談此案,稱希望判決能使「錯抱」背後顯示出的親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護。也希望兩個家庭的傷疤不再被反覆揭開,讓時間和幸福生活成為修復創傷的最佳良藥。

  醫院及姚策生母對於錯抱是否承擔侵權責任?如何擔責?

  2021年5月8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開庭,庭審現場因許敏臨時追加杜新枝為被告人並變更訴訟請求,法院宣布休庭,擇期開庭。

  2021年9月18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再次開庭。

  再次開庭后,姚策生母杜新枝是否要承擔侵權責任成為此次庭審爭議焦點之一。判決書內容顯示,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為河大淮河醫院、杜新枝對新生兒被錯抱應否及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對於河大淮河醫院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法院審理認為,醫院因管理混亂、診療行為不規範,導致同在該院分娩的產婦許敏與杜新枝的新生兒「錯抱」,構成重大醫療管理事故,河大淮河醫院對此具有重大過錯。

  法院認為,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係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父母對親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等監護權利,不僅是血緣親情的情感表達、倫理道德的必然要求,也是基於婚姻家庭關係而享有的受法律保護的身份權利。

  河大淮河醫院的重大醫療管理過錯導致姚師兵、許敏夫婦喪失了對親子郭威的監護權利,骨肉分離長達28年,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

  法院認為,姚策患病後,姚師兵、許敏夫婦四處尋醫為姚策治病,常年奔波勞碌,遭受了比常人更多的精神痛苦和物質損失,姚策的去世又令該夫婦二人遭受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重大精神打擊。同時,郭威也因被錯抱而脫離親生父母姚師兵、許敏的監護,與親生父母的血緣親情和親子關係遭受嚴重損害,造成嚴重精神創傷。以上損害後果與河大淮河醫院的過錯行為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綜上,法院認定河大淮河醫院的重大醫療管理過錯行為構成侵權。

  對於姚策生母杜新枝是否構成侵權問題,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杜新枝存在拒絕或不配合接受乙肝表面抗原檢查的行為,也沒有證據證明該病歷中乙肝表面抗原檢驗報告單缺失與杜新枝有關,故許敏、姚師兵主張杜新枝存在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沒有依據。

  此外,對於是否存在「偷換」的問題,公安機關通過多方深入調查取證已依法作出結論,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並決定不予立案,結合本院調查情況,在案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偷換」行為。

  綜上,鼓樓區人民法院認定杜新枝對新生兒被錯抱不承擔侵權責任。

  判決書:希望親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護、鼓勵和弘揚

  鼓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河大淮河醫院多年前的「錯抱」行為,後果嚴重,在考量責任承擔上,對許敏等受損害方的合理訴求應依法予以充分保護,以撫慰其受到的傷害。許敏主張並非「錯抱」而是「偷換」,但本案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偷換」,杜新枝不應承擔責任。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自姚策去世后,其生母杜新枝及家人因陷入「偷換」等質疑,曾遭受網路暴力。

  法院審理認為,「錯抱」已經造成親子分離28年的悲劇,血緣親情的遽然變故又演變為兩個家庭之間的紛爭,令人扼腕嘆息。

  判決書提及,多年來,雙方家庭分別對兩個孩子精心撫養,兩個孩子各自在養父母的培育和愛護下,完成學業,成家立業,尤其是許敏夫婦「割肝救子」,令人感動。

  法院在判決書中提及,希望本案對事實與責任的認定能使兩個家庭放下過往,共守親情,從傷痛紛爭中回歸和睦幸福,也希望通過本判決使得「錯抱」案情中顯示出的親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護、鼓勵和弘揚。

  綜上,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萬元;駁回許敏、姚師兵、郭威對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在審理該案的過程中,心中有感動、有感慨、也有期待。」澎湃新聞注意到,4月28日,此案宣判后,承辦法官在官方通報中談及審理的感受。

  承辦法官表示,感動於至真至純的親情。通過審理本案,「我們看到,多年來兩個家庭對兩個孩子精心撫養,兩個孩子各自在養父母的培育和愛護下,完成學業,成家立業,兩對父母在孩子的成長中都傾盡所能地奉獻父母大愛,尤其是許敏夫婦「割肝救子」的真情,令人感動。」

  姚策病逝后,兩對父母僅剩郭威一個孩子,特別是兩對父母「反目」后,郭威處於生育之情和養育之恩的糾纏撕扯當中,雖左右為難,仍儘力撫慰兩對父母,其對血緣和養育之情的珍視、對家庭和睦的渴盼,都給法官留下深刻印象,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中華文明中母慈子孝的優良傳統。

  承辦法官表示,「錯抱」一事造成親子分離28年的悲劇,在親情相認后本應其樂融融,但由於姚策的病逝使得兩對父母很難從喪子之痛中走出,恰在此時,個別網民炒作「偷換「話題,讓兩個家庭陷入嚴重的親情撕裂狀態,由互相認親、撫慰傷痛演變為質疑、爭執乃至過激言行。

  法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始終把彌合心靈創傷、促成兩個家庭諒解作為重要目標,竭盡所能力促雙方握手言和,儘快回歸平靜生活,先後多次到江西、駐馬店與相關當事人見面溝通,但正由於28年共同生活的經歷和美好回憶無法忘卻,各方難以釋懷,調解未能成功。

  「我們希望本案對事實與責任的認定能使兩個家庭不再被個別網民炒作的『偷換』所迷惑,放下過往,珍惜當下,共守親情,儘早回歸平靜、和睦幸福;希望通過這一判決使得「錯抱」案情背後顯示出的親情和向善的力量受到各方面的呵護、鼓勵和弘揚;也希望兩個家庭的傷疤不再被反覆揭開,讓時間和幸福生活成為修復創傷的最佳良藥。」承辦法官最後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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