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做男人半易半難,做自己教人為難

作者:曉臨  於 2012-11-6 06:1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生活感言|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7評論

關鍵詞: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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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7 個評論)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6 12:02
曉臨: 可以努力,對自己有了要求,就一點一滴地做。
   太累了,俺不去努力了。就做一個自己好了
回復 xqw63 2012-11-6 12:11
曉臨: 不流血,不流汗,不流淚,流口水,在看到美食的時候。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11-6 12:23
"但白馬非馬"

白馬是啥?
回復 曉臨 2012-11-6 12:29
秋天的雲:    太累了,俺不去努力了。就做一個自己好了
每個人都做自己,這個世界就多姿多彩了。不過,做自己可以為所欲為,絕不能損人利己。我認為,在利益和道德有衝突之時選擇後者,那也可以說是高尚了。
回復 曉臨 2012-11-6 12:31
白露為霜: "但白馬非馬"

白馬是啥?
   白馬是馬,非是不等於。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6 13:09
曉臨: 每個人都做自己,這個世界就多姿多彩了。不過,做自己可以為所欲為,絕不能損人利己。我認為,在利益和道德有衝突之時選擇後者,那也可以說是高尚了。 ...
我倒是覺得在北美,人通常沒有「在利益和道德有衝突之時」有權利自己選擇那一條,在一個以法制立國的國度,思想可以為所欲為,想啥都不犯法,你要有損人利己的行為,試試看惹不惹官司,看法律來不來制裁你。這樣的話,「在利益和道德有衝突之時選擇後者,那也可以說是高尚了」是中國人的思維,在中國不依法行事的國情下需要。在這裡俺想損人利己都做不到
回復 曉臨 2012-11-6 13:57
秋天的雲: 我倒是覺得在北美,人通常沒有「在利益和道德有衝突之時」有權利自己選擇那一條,在一個以法制立國的國度,思想可以為所欲為,想啥都不犯法,你要有損人利己的行 ...
在北美也有利益和道德衝突之時,例如,自己未婚,一位有夫/妻的美女/男對自己有興趣,而此人又對自己的事業有幫助,是順手牽羊, 還是不奪人所愛?奪人所愛不犯法,但在我看來不道德。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6 14:35
曉臨: 在北美也有利益和道德衝突之時,例如,自己未婚,一位有夫/妻的美女/男對自己有興趣,而此人又對自己的事業有幫助,是順手牽羊, 還是不奪人所愛?奪人 ...
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法律,但是我知道美國的法律,如果第三者被舉證,那是要吃官司的。無須道德的評判,法律來找TA來了.
回復 曉臨 2012-11-6 15:04
秋天的雲: 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法律,但是我知道美國的法律,如果第三者被舉證,那是要吃官司的。無須道德的評判,法律來找TA來了. ...
據我所知,加拿大法律不管道德問題。而且,如果大家都沒有結婚,把別人的男/女朋友挖走,相信這在美國也不犯法,但在我看來就是不道德。

如果你覺得我上次舉的例子難以說明「在北美也有利益和道德衝突之時」,我就另舉一個例子吧:在沒人看到的時候撿到錢,是交給警察局還是不交?
回復 Cateye 2012-11-6 15:13
還要能過美人關
回復 格物便是致知 2012-11-6 18:06
只要有平常之心,做男人或做女人,都不難
回復 箐葦 2012-11-6 20:57
曉臨: 前提是,要先有別人把自己生下來。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6 23:05
曉臨: 據我所知,加拿大法律不管道德問題。而且,如果大家都沒有結婚,把別人的男/女朋友挖走,相信這在美國也不犯法,但在我看來就是不道德。

如果你覺得我上次舉的 ...
哈哈哈,杠上了!好吧,咱們就隨便聊吧,不許生氣就行了。
把別人的男、女朋友挖走,我倒認為這是做好事啊(被拍磚要怪你哈,是你逼人說實話的),你看哈:要是能挖得走的什麼朋友,這本身就不是什麼很天生的一對地造的一雙,我看是這是在拯救遲早要出問題的一對TA 呢,與其等到雙方都走到了再分手就會傷害到更多的人的時候,還不如早點讓真投入的一個早點清醒好,以減少傷害為妙。我鼓勵有本事的人去挖,去做試金石,經得住挖的才是酒精里考驗了的牢固愛情關係呢!
至於撿錢包這種幾率太太小的事情,要說砸在俺的頭上,俺交不交看情況,這得看損人利不利己了,那錢包里一點點錢,很多證件,那就不要猶豫的交了吧,損了人不利己的事,不幹!要說撿到貪官的錢包,你就留下吧,這是也是做好事,幫他洗錢呢!這種損人利己的事情,俺一定干。      
回復 freewriter 2012-11-7 02:57
秋天的雲: 哈哈哈,杠上了!好吧,咱們就隨便聊吧,不許生氣就行了。
把別人的男、女朋友挖走,我倒認為這是做好事啊(被拍磚要怪你哈,是你逼人說實話的),你看哈:要是 ...
你倒是個實在人。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7 03:04
freewriter: 你倒是個實在人。
   瞎聊天的~~~
回復 freewriter 2012-11-7 03:04
曉臨: 在北美也有利益和道德衝突之時,例如,自己未婚,一位有夫/妻的美女/男對自己有興趣,而此人又對自己的事業有幫助,是順手牽羊, 還是不奪人所愛?奪人 ...
你說的挺在理。不過,中間有個漏洞,被「有興趣」和對「自己的事業(相信不是指相關愛情,婚姻和家庭類事業)有幫助」之類的物事,畢竟還不算愛,要是真有了愛,那還能不能有關乎道德的說法呢
回復 freewriter 2012-11-7 03:06
秋天的雲:    瞎聊天的~~~
害怕了不是。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7 03:13
freewriter: 害怕了不是。
有點怕,又有點不怕 ~~
怕的是被圍剿,而且沒完沒了~~
不怕的是,這是在美國的網路上,言論自由,自說自話,又沒觸犯法律。
回復 freewriter 2012-11-7 03:19
秋天的雲: 有點怕,又有點不怕 ~~
怕的是被圍剿,而且沒完沒了~~
不怕的是,這是在美國的網路上,言論自由,自說自話,又沒觸犯法律。 ...
就怕見光死
回復 秋天的雲 2012-11-7 04:19
freewriter: 就怕見光死
什麼見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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