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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回國自由要學知青大返城?

作者:矯海濤  於 2012-8-26 09: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4評論

關鍵詞:爭回國自由, 出生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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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4 個評論)

回復 活水湧泉 2012-8-27 08:07
lushao: 扒了皮也不會讓你們回去的。
你誰呀??切!!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8-27 21:11
hanfeng109: 下次習近平來美訪問,去舉牌子要國籍。呵呵。
支持!
回復 hanfeng109 2012-8-27 21:21
人權是非: 支持!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8-27 23:09
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210001-gb2312.html
同外國人待遇:明年7月起中國公民拿綠卡回國定居需審批

樓主別作夢了.即使是綠卡也是一刀兩斷.你是你,他是他.這就是中國.
中國不差人,有你就多,沒你不少.
回復 矯海濤 2012-8-28 03:31
人權是非: 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210001-gb2312.html
同外國人待遇:明年7月起中國公民拿綠卡回國定居需審批

樓主別作夢了.即使是綠卡也是一刀兩斷.你是你, ...
看來,海外中國人必須同舟共濟了。不管是歸化入了外國國籍的,還是外國永久居民,仍然拿中國護照的,都需要維護出生國籍,爭取回國自由的權利。今年沒有被剝奪中國出生國籍的,明年、後年或許同樣被剝奪,子子孫孫永遠失去中國人的合法身份,不能自由回祖國。這是多麼不講道理、傷天害理的事情!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8-28 03:42
矯海濤: 看來,海外中國人必須同舟共濟了。不管是歸化入了外國國籍的,還是外國永久居民,仍然拿中國護照的,都需要維護出生國籍,爭取回國自由的權利。今年沒有被剝奪中 ...
算了吧.我從了.反正大家是你我兩清了.
中日要開戰,我們將在一旁看戲.
中美要開戰,我們被征也將不再有牽掛.
台灣要獨立,我們告訴台灣人民,請自己保重.
中國再發生大地震,我們將會為中國人民祈禱,但不會再捐一分錢.
想通了,你是你,他是他,大家各過各的活,各走各的路.丟掉幻想,別再自我多情了.   
回復 矯海濤 2012-8-28 03:48
人權是非: 算了吧.我從了.反正大家是你我兩清了.
中日要開戰,我們將在一旁看戲.
中美要開戰,我們被征也將不再有牽掛.
台灣要獨立,我們告訴台灣人民,請自己保重.
中國再發生 ...
別跟那等坐井觀天的漢奸、貪官污吏一般見識。
回復 人權是非 2012-8-28 03:58
矯海濤: 別跟那等坐井觀天的漢奸、貪官污吏一般見識。
置身處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是中國政府希望的.做一個真正的非中國人.
我們也沒必要去點評中國及中國政府的人和事.
回復 lushao 2012-8-29 07:31
我是普通中國人。
我和你一樣「投敵叛國」逃出中國。國內的中國人不會喜歡我們,政府更有戒心。他們不會讓我們那麼容易的回國。而且他們還想從我們身上撈上一點小錢。
看一看,劉莉莉和張紹剛的網上短片,就很清楚國內人如何看待和對待出過國的人。
回復 mh224 2012-9-26 15:54
去鞺領事館哪,遊行就和保釣遊行聯合進行,一游2訴。
回復 NORMALMAN 2012-10-18 07:40
在這裡, 我強烈建議大家去中國領事/大使館遊行示威, 光在美國的華人就有千萬!
     一般來講大家不敢去, 是怕中國政府錄像,錄音, 秋後算帳, 打擊報復, 甚至連累國內的親人們, 那麼, 我們可以號召大家帶著口罩或者面具參加遊行, 並且通知並且告訴美國記者, 為什麼我們需要帶口罩, 帶面具參加遊行; 那樣, 更加顯示中國政府的醜惡嘴臉!!!
回復 徐九酒 2013-4-12 22:10
hanfeng109: 下次習近平來美訪問,去舉牌子要國籍。呵呵。
好建議.
回復 徐九酒 2013-4-12 22:10
活水湧泉: 海外華人裸體遊行,肯定震撼~~~
不敢.
回復 Yau1673 2013-5-19 19:55
擁護十八大決定,關心海外同胞利益。

堅決支持中國和美國一樣:不承認雙重國籍!!!

中國公民無論加入其他任何國籍,不鼓勵,不承認,不追究。

中國籍永遠有效!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了國家的尊嚴,
只有這樣,可以充分體現了中國的自信,
只有這樣,海外同胞就有了永遠的祖國,
只有這樣,祖國就有更強大的經濟力量,
只有這樣,徹底地消滅了對同胞的敲詐,
只有這樣,中國的大貪官們將無路可逃。

中國之福,華人之福!幸甚!

美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是只承認其公民的美國國籍,不鼓勵、不承認、不追究其公民有其他國籍;美國以自願、不強製為前提,體現開放、靈活、務實的原則,沒有什麼入籍他國即自動放棄美國國籍的規定。放棄美國國籍,必須自願,並辦理手續。

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㈠人人有權享有國籍。㈡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第十三條規定:「㈠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講的國籍,用詞不是指公民身份的國籍(citizenship),而是帶有民族血緣屬性的出生國籍(natio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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