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老美看美國:我們的持槍權正在殺害我們

作者:丹奇  於 2012-1-9 09: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事評論|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39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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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39 個評論)

回復 woodchen88 2012-1-9 11:45
他爹說的有理;他娘翻的給力!  
回復 越湖 2012-1-9 11:51
還記得許多年前發生的一件事:一對父母親爬梯去了,家中兩個小姑娘躲起來等父母回來嚇唬他們。反應迅速的父親拿起槍把孩子給槍殺了。

當時俺想起的是美國反對禁槍人士常說的:殺人的不是槍(GUNS DO NOT KILL)。

禁止或控制槍的擁有權不見得免了謀殺,但至少會減少吧。
回復 黑山老貓 2012-1-9 11:52
寫的還是挺對的. 俺就不去美國咧.  
回復 ManCreatedGod 2012-1-9 11:58
在美國好像警察有權利任意槍殺有槍的人。前些日子有一個新聞是警察衝進家裡殺人,因為知道他家有槍。如果警察知道某人車裡有槍,美國警察就可以亂槍打死他,然後說他車裡有車對警察有威脅
回復 徐福男兒 2012-1-9 12:22
我剛來美國時,有一次給美國學生上課,課餘閑聊這個話題。我問他:「美國人為什麼要擁有槍支啊?」他回答:「如果政府獨裁,我們可以拿起槍同它干。」我吃了一驚,因為我從來沒有想過美國人擁槍是為了這個目的。所以我舉雙手贊成他爹的意見,應該有擁槍權,但必須加以限制(儘管我自己不會用槍)。
回復 高爾夫 2012-1-9 13:09
美國的槍械需要管理,這一點應該學習加拿大。
回復 smith_h2 2012-1-9 13:11
問好,祝福!
回復 Giada 2012-1-9 13:29
一家之言,一家之言。   
不開玩笑,其實問問你老公,美國這個強調用槍權是什麼時候開始的?那天我聽NPR才知道,其實NRA這麼強調擁槍權是從上個世界七十年代起。從那時候起,擁槍權就成了一個政治話題。原因比較複雜,我就沒勁再重複了。
你老公是民主黨里的自由派,沒錯啦。
回復 dongfang2006 2012-1-9 13:49
握手!
回復 丹奇 2012-1-9 14:01
dongfang2006: 握手!
剛去你的博客,你是JX 人?哪裡?我們是老鄉呢。
回復 亦云 2012-1-9 14:02
有個老美還鼓勵我買只槍,肢解以後可以帶回去!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1-9 14:08
Good argument, but the fact is that amending the 2nd amendment is practically impossible.
回復 方興未艾 2012-1-9 14:40
我兒子有一支AK-47,象寶貝一樣,當然不是真的,可還花了他娘$200
回復 putongren10 2012-1-9 15:25
像墮胎法,擁有槍支法,同性戀都是競選的必備論題.
回復 8288 2012-1-9 15:53
文/ 他爹    翻譯 /他娘
回復 天涯孤兔 2012-1-9 17:12
xinsheng: 我個人不支持自由擁有槍支。
我也不支持。
回復 ofox 2012-1-9 17:17
我個人支持自由擁有槍支
回復 城市達人 2012-1-9 19:04
我有權利喝酒—但是不能在駕車的時候。我有言論自由,但是不能誹謗。我有許多自由權利---但是都必須負責任並不能傷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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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頂!
回復 諤諤 2012-1-9 19:08
等到你們買把菜刀都要實名的時候,就知道擁有槍支的可貴了……
回復 黑山老貓 2012-1-9 20:48
高爾夫: 美國的槍械需要管理,這一點應該學習加拿大。
美國是由亂黨組建地。俺們加拿大是由英國貴族組建地。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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