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釣魚執法」面面談(一)----非法取證

作者:xqw63  於 2009-10-29 09:1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社會評論|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1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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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4 個評論)

回復 瓊台鶴 2009-10-29 11:19
xqw63: 查了一點資料,因為怕不完整
這樣好,擺事實,講道理,有理有據。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20
天之涯: 釣魚真坑人,弄得我少睡幾個小時。
咱知道玩不過小孩子,所以,早放棄了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20
瓊台鶴: 這樣好,擺事實,講道理,有理有據。
慢慢侃吧,這種話題不吸引人
回復 瓊台鶴 2009-10-29 11:22
xqw63: 慢慢侃吧,這種話題不吸引人
這種話題還是吸引人的。
回復 天之涯 2009-10-29 11:22
xqw63: 咱知道玩不過小孩子,所以,早放棄了
你真聰明。
我太不明智,拼了老命在那掙扎,還是榜上無名。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23
瓊台鶴: 這種話題還是吸引人的。
男士喜歡看,女士不喜歡,而女士回帖和探討比男士激烈,所以,看上去,這樣的文章,沒有什麼讀者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25
天之涯: 你真聰明。
我太不明智,拼了老命在那掙扎,還是榜上無名。
咱剛去的時候,只有三個人,咱得了第二名,趕緊就溜了,今天發現,得分是咱的10倍,更不想玩了,沒時間和水平耗啊
回復 瓊台鶴 2009-10-29 11:25
xqw63: 男士喜歡看,女士不喜歡,而女士回帖和探討比男士激烈,所以,看上去,這樣的文章,沒有什麼讀者
哈哈,你連村民們的心理都摸透了。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27
瓊台鶴: 哈哈,你連村民們的心理都摸透了。
以前發過很多這樣的文章啊,討論不積極
回復 天之涯 2009-10-29 11:27
xqw63: 咱剛去的時候,只有三個人,咱得了第二名,趕緊就溜了,今天發現,得分是咱的10倍,更不想玩了,沒時間和水平耗啊
不能去了,累的慌,不知不覺幾個小時過去,還不如敲幾個字能剩下來。
回復 瓊台鶴 2009-10-29 11:29
xqw63: 以前發過很多這樣的文章啊,討論不積極
同意。要是討論積極的話,極有可能是吵架了。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33
天之涯: 不能去了,累的慌,不知不覺幾個小時過去,還不如敲幾個字能剩下來。
這樣才對啊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34
瓊台鶴: 同意。要是討論積極的話,極有可能是吵架了。
咱寫的還是很溫柔的,比以前鋒芒畢露要好很多了,不怕討論。
估計吵架不會了,這次咱沒有哈美啊
回復 丹奇 2009-10-29 11:37
原來是這麼回事。痛心,為小伙。
回復 xqw63 2009-10-29 11:39
丹奇: 原來是這麼回事。痛心,為小伙。
特地多看了幾篇文章,還不知道這個小伙手指是否殘疾了呢
回復 marnifan 2009-10-29 12:41
鮮花
回復 xqw63 2009-10-29 13:37
marnifan: 鮮花
回復 紅妹子 2009-10-29 18:21
氣憤加痛心,老百姓歷來被壓制在執法人員之下,官官相護很可怕,就算犯了法的多花點銀子也會罪減幾等
回復 瓊台鶴 2009-10-29 21:00
xqw63: 咱寫的還是很溫柔的,比以前鋒芒畢露要好很多了,不怕討論。
估計吵架不會了,這次咱沒有哈美啊
哈哈,要仔細看還是看得到的。
回復 xqw63 2009-10-29 22:29
紅妹子: 氣憤加痛心,老百姓歷來被壓制在執法人員之下,官官相護很可怕,就算犯了法的多花點銀子也會罪減幾等
很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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