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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運如何學習瓦文薩?駁胡平關於中國反對運動的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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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節明 發表於 2019-10-12 03: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運如何學習瓦文薩?駁胡平關於中國反對運動的謬論





   迄今為止,關於中國反對運動,胡平有三大謬論:


  一是「見好就收,見壞就上」論,因為胡平所定義的「好」與「壞」的標準模糊,而且「好」與「壞」往往在進行時態下難以判斷,更兼現在的街頭運動,越來越發展為並無統一指揮的「無大台」運動,因此胡平的「見好就收,見壞就上」理論,不具有操作性,徒然成為胡平類人鼓吹運動退場,為中共維穩的理論。
  諸君請平心靜氣回首看看,從「佔中」到「反送中」...胡平是不是在始終以「見好就收」為由,竭力鼓吹運動退場——好不好都要收?


  二是主張中國反對派應當學習波蘭前反對派領導人瓦文薩的「聰明」。瓦文薩的聰明是什麼?胡平說:瓦文薩在每次運動受到挫折之後,總是自問:是不是有些地方我們做得不夠聰明?然後下次行動時汲取教訓,盡量激怒專制當局,以免招致鎮壓...

  胡平主張中國反對派學習瓦文薩,是一條根本行不通的死路,因為波共(波蘭統一工人黨)與中共的專制有很大的區別,在中共的專制下,中國反對派根本沒有學習瓦文薩的空間。
  波共是前東歐國家共產黨中的最開明者,曾旅居波蘭六年的中國異議學者親口告訴我:即便在波共統治最嚴酷的時期,也比中共的統治開明。波共始終容留天主教會勢力的存在,而且容忍波蘭天主教會接受教皇的管理,甚至容許教皇進入波蘭主持彌撒儀式...作為共產黨國家中第一個反對派組織,瓦文薩領導的團結工會能夠在波蘭長期公開存在,瓦文薩本人大搞罷工和工運示威活動,又成立「團結工會」,挑戰波共的執政地位,居然只坐了兩年牢——1981年第二次被抓后,坐牢期間還得到波共總理雅魯澤爾斯基的秘密會見...波共的這些相對開明,在中共統治下是不可想象的。

  在中共專制下,絕無宗教自由,毛澤東時代「三教齊滅」,鄧小平「改革開放」后恢復的宗教,都是由中共嚴密控制的「愛國」宗教,宗教的負責人都是共產黨的公務員,中共一直鎮壓基督教家庭教會,更不容許教皇對中國天主教徒的絲毫影響...雖然說八十年代,在領導人胡耀邦、趙紫陽個人開明的影響下,中共的專制一度有所鬆動,但反對派的活動空間,仍遠不比波共統治下的波蘭。「六四」屠殺后,中共重新大力強化極權,江澤民強調: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扼殺在萌芽狀態中,胡錦濤要求:「防微杜漸」、「滴水不漏」,並創立了國保「大維穩」系統,習近平叫囂「亮劍」、意識形態主動出擊...中國反對派不要說空間,連縫隙都越來越沒有了!

  而瓦文薩的「聰明」,是建立在波共相對開明的基礎上,想要以「聰明」的方式,與專制當局周旋,是需要以一定活動空間為條件的;象「六四」后的中共那樣,堵死產生「道義領袖」的任何空間,試問你如何「周旋」,你的「聰明」有什麼用?瓦文薩大搞工運,成立成員上千萬的反對黨,只被短暫地監禁,得享充分地自由之身,能夠從容查找不足,以便下次做得「更聰明」,中共則直接讓中國地瓦文薩們進牢里檢討,而且再無下一次機會!
  試看,中國的「和理非」楷模劉曉波,比瓦文薩低調得多,也溫和得多,卻遭中共判刑11年,「被癌症」死於獄中,劉曉波的結局說明了什麼?
  始終以「和理非」抗爭,而且未免授中共抓人把柄,一直不成立組織的高智晟律師,照樣被中共折磨得九死一生,迄今人間蒸發,尚不知在何處...請問胡平先生,高智晟該如何學習瓦文薩?
  2011年秦永敏先生出獄后,非常低調,連「民運」都不提了,創建一個「玫瑰團隊」,刊貼的都是些憲政啟蒙維權改良的東西,簡直「和理非」得不能再和理非,但仍然於2015年,被習近平當局以「接受境外採訪過多」、「寫文章過多」為由,投入監獄,再次判處十年以上重刑。
  請教胡平先生,秦永敏當如何學習瓦文薩?秦永敏是不是應每天閉門盤腿打坐,才算「聰明」?

  胡平鼓吹中國反對派學習瓦文薩的「聰明」,與當年張伯笠鼓吹「八九」學領學習印度甘地,是類似的荒唐,中國「八九民運」之所以萬不能學習甘地的絕食運動,因為甘地所面對的英國殖民當局,是有底線的統治者,這與草菅人命的中共鄧小平、陳雲一夥是完全不同的,鄧小平、陳雲本來就恨不得殺了你們這些「動亂分子」,還怕你們絕食而死?他們怕的是你們絕食而死,死得太慢了!

        學習是要具備條件的,因為中共與波共的重大差別,中國反對派根本就不具備學習瓦文薩的條件,劉曉波的悲劇,也證明了此路不通,胡平卻喋喋不休地鼓吹中國反對派學習瓦文薩,這客觀上是在忽悠中國反對派走死路。


  三是鼓吹反對運動要「守法」,並以國際社會也有禁止蒙面遊行地法律為由,在《禁蒙面法》出台之前,就一再指責香港反對派。
  然胡平在一再指責港人蒙面遊行示威「不負責任」地同時,卻對港警地蒙麵包頭、甚至遮蓋警號的不負責任,選擇性的失明。的確,西方國家也有禁止蒙面示威的而法律,但哪個西方民主國家有容許警察執法時蒙面、遮蓋警號的法律??
  「反送中」遊行之初,抗爭港民並未蒙面,港人之所以蒙面,完全是林鄭月娥政府對和平示威者暴力鎮壓、狂抓濫捕逼迫的結果,胡平對此卻視而不見。
  胡平單方面鼓吹遊行者不要蒙面,要「公開」、「透明」,實際上是鼓吹香港抗爭者去自投羅網,以為港警抓人提供方便。

  胡平一方面拚命鼓吹反對派「守法」,一方面卻對中共在公民權利方面遍制惡法視而不見,比如:
  中共國雖有遊行示威法,又有規定遊行示威需向警方報批的惡法,而「六四」以來,中共當局對遊行示威申請非但不批准,反而普遍抓捕和迫害遊行示威的申請者,以至於現今在大陸申請遊行示威,等同於申請「不示威遊行」,等於自我暴露、自投羅網...請問胡平,遵守這樣的法律,遊行示威還搞得成么?這不是自首又是什麼?
  再則,習近平當局現在非但鉗制言論變本加厲,還推出了禁止「翻牆」的惡法,反對派若按胡平的主張,去守這樣的法,還能做事嗎?
  守這樣的法,不是等於自己把自己的眼睛蒙起來,耳朵堵起來嗎?而且還省去了中共親自動手的麻煩。若是這樣,還算什麼反對派?

  可見,胡平的「守法論」,就是忽悠反對派無所作為,就是在幫中共維穩。







曾節明 2019.10.11 己亥甲戌庚辰秋陽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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