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一詞,終於成為中國人生活中的核心辭彙、經濟哲學。一般的理解中,競爭是一個比誰更優異的競優過程,其刺激創新、激勵進步的作用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但這種理解遺漏了一些重要的例外,相當多的情況下,競爭可能導致正好相反的結果。它不僅不能使競爭參與者變得更優異,而且會使他們放寬自己的道德約束,不擇手段,從而取得競爭優勢。個人、團體間的競爭如此,國家間的經濟競爭同樣如此。全球化時代,國家在經濟競爭中獲取競爭優勢的辦法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加大經濟活動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本國人民福利的情況下,提高經濟活動的生產率,而另外一種相反的辦法則是,以剝奪本國勞動階層的各種勞動保障,人為壓低他們的工資,放任自然環境的損害為代價,從而贏得競爭中的價格優勢。后一種辦法被形象地稱之為競次(race to the bottom),即打到底線的競爭。顧名思義,在競次的遊戲中,比的不是誰更優秀,誰投入了更多的科技,更多的教育,而是比誰更次,更糟糕、更能夠苛待本國的勞動階層,更能夠容忍本國環境的破壞,一句話,是比誰更有能力向人類文明的底線退化。以競次手段所獲得的所謂競爭力,其內里是一個民族向道德野蠻狀態的復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