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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上2: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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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5-26 19: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撒上2: 1-36】【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在撒母耳記第二章中記載了,哈拿頌讚耶和華;撒母耳留在神殿侍奉神;因以利兩個兒子的罪惡,神人預言神必懲治以利的兒子另立祭司。哈拿因神垂聽了她的禱告,賜下兒子撒母耳,她就以詩歌的形式【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哈拿把最心愛的孩子撒母珥獻上【終身歸與耶和華】(1:28),心裡卻沒有一點為難和失落,反而「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當神心滿意足的時候,哈拿的心就「因耶和華快樂」。她的孩子能成為合神使用的器皿,成了她最大的喜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角」象徵力量、榮耀。「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向仇敵張開」表示誇勝;「救恩」是指神將她從不能生育的羞恥中拯救出來。【只有耶和華為聖;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神。】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是聖潔、獨一、可信靠的神。「盤石」形容穩固不動搖。【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祂從灰塵里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驕傲的話」和「狂妄的言語」都是出自傲慢的心。「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神,人的行為被祂衡量」,「大有智識的神」,是指神是無所不知的神,能視透人的內心,「衡量」是指正確的評價。「勇士的弓都已折斷」,就是使勇士不能再傷害別人。「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以力量束腰」,意思是賜予力量。「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用人求食」,是指受雇於人,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七」代表完滿。這些表示各人原來的處境與情況,會因神而顛倒反轉。「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就是神主宰人的生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陰間」指人死後靈魂的暫時收容所,等候末日的審判;「往上升」就是被提與神同在。「祂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表示人存活在世貧賤或富貴,都在乎神主宰的安排。「祂從灰塵里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哈拿的經歷,使她認識到神不但是萬有的創造者,也是歷史的掌管者,人生的一切際遇都在神的掌握之中。當百姓因著認識自己的全然敗壞而謙卑迴轉的時候,神必然會像「高舉」哈拿一樣,把降卑的百姓從「灰塵里」和「糞堆中」被抬舉和提拔,讓他們「與王子同坐」。「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立在其上」。這就是說,神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祂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這是說到,凡信靠神的人神必保護他們的腳步。「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這是指世上無人能與神匹敵。「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以色列的祭司(出40:15)、先知(王上19:16)和君王(10:1)就職時,都要用油膏在頭上,象徵從神接受職分和能力。這是聖經中第一次出現「受膏者」。當哈拿的生命被神煉凈、與神恢復親密關係的時候,就成了神話語的出口,被神用來發表國度的計劃。此時以色列中並沒有王,但神卻讓哈拿看到,神「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撒母耳將要膏立合神心意的大衛王,建立大衛的寶座;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侍奉耶和華」。「在祭司以利面前」,是指由以利親自扶養他,使他「侍奉耶和華」。「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惡人」就是不遵守神的律法、邪惡的人;以利的兩個兒子有宗教的知識,卻沒有與神正常的關係,所以「不認識耶和華」,其行為就觸犯神。「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這樣的規矩」是指私自定下的慣例;「三齒的叉子」,指一種祭祀的工具,柄短,齒長而直,呈三叉狀。「將叉子往罐里,或鼎里,或釜里,或鍋里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罐」指盆狀鍋;「鼎」指瓶狀鍋;「釜」指大鍋;「鍋」指平底鍋。「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上到示羅,就是到示羅獻祭守節;「這樣看待」就是按照慣例對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平安祭的脂油須燒在壇上歸給神,祭肉則在獻祭后除腿肉歸給祭司之外,其餘的祭肉仍歸獻祭的人享用(利3:3-4)。以利的兒子要「生」的祭肉,表示侵佔神和獻祭者的權利。「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表示獻祭的人在意神的權利,願意忍讓自己的權利。「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僕人」指祭司的僕人。「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獻祭時,所有的脂油都應該燒掉獻給神(利3:16-17),【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利7:25)因此以利兩個兒子的行為,就是「藐視耶和華的祭物」,實際上就是藐視神,因此他們已犯了必死的罪。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凓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孩子」是指尚未成年的人;「細麻布的以弗得」,是祭司供職時所穿的聖衣(出28:4)。「他母親每年為他作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小外袍」就是穿在以弗得裡面的長袍。「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再賜你後裔」是指再經由哈拿多生孩子。【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耶和華眷顧哈拿」就是神賜福給哈拿,使她生養更多的孩子。「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因撒母耳是「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所以是神讓「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年甚老邁」當時可能已經九十歲左右(4:15);「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是指獻身侍奉神的婦人,供祭司差派工作的助手;「苟合」指夫妻以外的性關係。「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惡行」就是不合禮儀與道德的行為。「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風聲不好」是指他們有不好的名聲;「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是指連累獻祭的人和伺候的婦人違規犯法。「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得罪人的事,有神仲裁,得罪神的事,任何人都不能承擔其責。「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所以神就任憑以利的兩個兒子不聽父親的勸誡,結果神要親自執行死刑。【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撒母耳的心智、身量、神與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因為神親自保守他。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神人」就是奉神差遣,傳達祂特定旨意的人。「你祖父「是指你的祖先,「顯現」表示有所啟示。「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神揀選利未支派亞倫家族擔當祭司的職任(出29:9)。舊約時代的祭司是世襲的。「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燒香」就是在香壇上添加香料和火柴,使香常常燒著,是祭司的日常工作之一(出30:7-8);「獻祭」就是在祭壇上獻祭,也是祭司的日常工作之一(代上6:49);「以弗得」是大祭司的聖衣,上面有肩帶和胸牌(出28:6-14)。「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火祭」指經過火燒的一種獻祭;在任何的獻祭中,凡把全部或一部分供物燒在壇上的,都稱為火祭;「都賜給你父家」指祭物的一部分賜給祭司家族作為他們的食物;「你父家」指祭司家族。「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踐踏」就是不遵照規矩隨便享用祭物。「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就是沒有盡責管教兒子,放任他們的惡行。「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美好的祭物」指祭物中的脂油,應當燒給神。「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神曾應許祭司家族可以永遠世襲,行使祭司的職任和權利。「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神決定中止你們一家的特權。「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就是神不再容忍以利的兒子任意妄為的惡行。「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折斷…膀臂」,就是取消能力和權勢;「沒有一個老年人」,是指中年早逝。「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居所的敗落」,指約櫃被擄(4:1-10)、示羅被毀(耶7:14),後來會幕移到了挪伯(21:1-6)。「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指禍及後代。「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家中的人」包括兒媳和孫輩;「那未滅的」指倖存者;「使你眼目乾癟」,就是令你傷心欲絕。「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這是預言他們二人將同日陣亡,此事可作神人在此所說的話全盤應驗的證據。「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一個忠心的祭司」是指撒督。以利亞撒的後裔撒督在大衛時代擔任祭司長(8:17),此後大祭司的職位一直由撒督家族擔任。「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我的受膏者」,是指君王,他們在接續王位時受膏,故此這裡也可指掃羅王、大衛王和所羅門王。「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這是指大祭司的職分將從以利的子孫轉到別的家族,而以利的子孫僅能向當代大祭司求施捨祭司的職分,勉強靠以生存。以利「尊重」自己的孩子過於「尊重」神,實際就是害了自己的孩子。因此神警告以利:「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這是永恆不變的屬靈規律。藐視神做工法則的,必然會自食其果,害了自己的孩子,使「耶和華想要殺他們」。但願我們今天都要將以利在教育兒子上的失敗,作為鑒戒!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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