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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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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1-5-3 22: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讀經「來13: 4-6」「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在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的這段經文里,作者首先講論有關婚姻的事,他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作者在此簡短、直接的把婚姻的重要性、神聖、婚姻的影響,以及對破壞婚姻的罪惡,將來要在神面前所受的審判,講得非常的清楚。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前三節已提及愛,而婚姻是愛的結果,所以婚姻和愛是息息相關的。任何一個不是因愛而結合的婚姻,就不能達到神按祂的形像樣式造人,使人能夠在婚姻生活中,享受和達到原先被造的完美的本意。 這裡的「人人「,是指所有的人都要尊重婚姻,這原則是神設立的。因為婚姻是神設立的,婚姻是在神面前所立的終身盟約,所以婚姻里的性,是聖潔的、是蒙福的。婚姻之外的任何性關係,都是神所憎惡的,要受到神最嚴厲的審判。主耶穌曾說:「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可10:6-8)所以神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夫妻是本為一體,是不可分開的。但如今許多人不尊重婚姻,都在婚姻上犯罪,使家庭破碎,下一代心理不健全,替自己找來許多痛苦麻煩,同時還造成許許多多社會問題,聖經因此勸人要尊重婚姻。那麼人怎樣才是尊重婚姻呢?尊重婚姻要從婚前開始,目前有許多人認為婚前可以任意同居試婚,試過了才正式結婚。這不但背乎聖經的教導,事實上這想法明顯是濫交的借口,會污染並敗壞自己的德行,成為自己未來婚姻路上的障礙和陰影。凡希望自己將來婚姻幸福的人,都應該在結婚之前就尊重婚姻。所以信徒要慎重物色對象不要隨便和異性談戀愛,更不要隨便的就定下終身,總要照著神的心意去物色自己的另一半。結婚之前,信徒要保持貞潔,守著自己的身體,不要讓自己沾染任何不潔。所以這裡的「床也不可污穢」,是指結婚前隨便預先上床,就是「污穢」床,而「苟合行淫」,是指在婚姻之外的一切性行為,這樣的罪神必要審判!

那麼我們如何在結婚之後尊重婚姻呢?主耶穌已在聖經中清楚告訴我們,結婚是從此兩個人成為一個人,是不可以分開的了:「『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5-6)。基督徒結婚時,在神和人面前所立的,就是這樣的約,是終身的,是要到死時才終止的。所以兩個人既然走進了婚姻,就不再是兩個人,不再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而是你的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結為夫妻的雙方,要完全接納對方與對方連合,學會包容對方的缺點和短處。同時也要看重對方,將自己和對方視為一個整體,因為二人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因此尊重婚姻,就是在結婚後要接納配偶的弱點,不因配偶日久不合理想,不夠新鮮,不及別人而把感情他移。可是今天有許多丈夫拋棄妻子,去放縱肉體的情慾,有的是妻子拋棄丈夫,去放縱肉體的情慾。而在婚姻的結合裡面,有親密的性關係是正常的,除此以外的性關係都被稱為淫亂。所以這裡的「床也不可污穢」,也是指結婚之後與第三者發生關係,就是「污穢」床,而「苟合行淫」,是指在婚姻之外的一切性行為,這樣的罪神必要審判!可見淫亂會帶來很可怕的後果!既然婚姻是神所設立的,是聖潔的,那麼夫妻之間的愛就是神聖純愛,不可玷污。所以真正幸福的婚姻就是聖潔,有聖潔才有幸福,才能彼此相愛,彼此尊重,而且聖潔的婚姻讓基督的名得到榮耀。而現今的時代是「一個邪惡淫亂的時代」(太16:4),許多人已把婚姻用「性」代替了,用「欲」代替了,用「錢」代替了,用「利害關係」代替了,用「最膚淺的暫時交易」代替了,性的泛濫,性的自由,性的放縱,已經到了令人作嘔的地步。所有出現的敗壞風俗或不道德的表現,無不充滿了悖逆神、放縱情慾、邪惡淫亂,而離婚率急劇增長,在基督徒中間也正在擴散蔓延。但時候到了神必審判!因此你不要以為不尊重婚姻是小事,須知「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因此信徒在這時代中,都要牢記聖經的教訓,都當尊重婚姻,絕對不可使床「污穢」,「苟合行淫」,讓婚姻成為羞恥。而是要尊重婚姻,讓婚姻成為我們美好的見證。婚姻本是神為人設計的,我們只要照著神的心意,好好尊重婚姻,我們一定能享有這本來屬於我們的美福。

作者講完了婚姻后,就講到人對錢財的態度,他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這是告訴我們要「知足」!提摩太前書6:10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如果我們是正當工作、合理賺錢,就不太可能有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但如果我們有貪心,貪戀錢財,被引誘離了真道,這樣就是「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6-9又說:「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里,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這裡告訴我們,「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錢財只在今生有用處,短暫的幾十年的用處。我們離開世界的時候,錢財不能跟著我們走,我們什麼都要放下,所以我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存心」這兩個字非常重要,意思就是要刻意的、用心的、下定決心,不貪愛錢財!如果沒有刻意的警惕,自然而然,順其自然地活著,勢必就會不知不覺落入「貪愛錢財」的網羅里。可是今天有許多信徒貪愛錢財,永不知足。還有許多信徒怕沒有錢,怕沒有人養老死得很凄慘等等。因此作者又說:「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是摩西離世時留給約書亞的勉勵(申31:6),因此新約的信徒同樣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這也是詩人大衛在遭遇掃羅追殺時的信仰告白(詩27:1),也是我們今天可以支用的應許。神因著祂的信實和公義已經宣告:祂永不會不撇下我們,也不丟棄我們,永遠不會。這個應許帶給我們極大的安慰和喜樂。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堅定地信靠神,全然信任神的應許,專心跟從主,一直到進入主為我預備的一切基業與祝福。我們還要順服並遵行神在婚姻中的旨意:「婚姻,人人都當尊重」,我們就要在婚姻中,為主作美好的見證!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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