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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欲加之罪」還是真有其事? 蒼白詭辯怎擋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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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0開始99 發表於 2021-3-8 10: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近來,47泛民案在港內引起廣泛關注,在經曆數日馬拉松式的審訊及上訴覆核后,4人得以保釋,11人則繼續接受高院就律政司的覆核應訊,其餘32人更需還押。一邊是付出沉重代價定期到警署報到的保釋,一邊是遙遙無期地在獄中度日,誰的日子都不好過。適才折戟,亂港分子正是狼狽之際,反對派組織——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卻又傳「噩耗」,據有關人士報道,當局目前正調查民陣是否曾經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資助舉辦活動,一旦證實屬實,立刻以違反《港區國安法》之名取締民陣。其召集人陳皓桓如今雖一再否認外國資助,作出一副理直氣壯沒做虧心事的樣子,但真相總有大白之日,陰暗腌臢之事總是見光就死!
作為昔日代言「人權」、「民意」的民間組織,「民陣」曾經何其光鮮何其亮麗。2002年,特區政府欲落實《基本法》第23條有關顛覆等國安罪行之時,由多個民間團體組成以採取聯合反抗行動的「民陣」便應時而生。此後,其每每活躍抵抗所謂「惡法」,以其自身定義的或對外勢力授意的「民主」、「人權」一廂情願為香港創造「奇迹」,先後參與政改、反國教、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自視甚高更狂言讓香港走到了全球「對抗威權的前沿地位」。自大過了頭,卻一直未按例向政府註冊,早無視香港社團或其分支須在成立后一個月內向警方的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的具體法條,觸犯《社團條例》前科在身,如今被質疑在運營過程中收取外國政府或機構贊助,點名指出「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想來亦非空穴來風。
當局目前尚在調查,對「民陣」有關行為雖有懷疑但卻未正式指控,民陣聽聞消息卻大驚失色,大肆渲染受到狙擊、受到針對氛圍,實在令人懷疑是做賊心虛。其一直堅稱「民陣只依靠遊行集會期間向市民募捐作為營運資金」,強調從未收取「任何外國政府或機構資助」,但其具體交易,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香港市民確有表達自身意見和支配個人財產的權利,民陣一次次「為反而反」,一次次挾裹民意狂刮反中亂港妖風,身披「香港皮」早為「洋走狗」,民眾明辨是非識得亂港內核,絕不會私下資助與之同流合污,更不會改變立場與香港對立。「民陣」這一龐大組織僅僅憑藉亂港分子三兩「民眾」便得以維繫?恐難信服。召集人陳皓桓如今還陰陽怪氣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羅列種種「豐功偉績」,呼籲港人在打壓眾繼續「做自己能做的事」,都透露著缺乏事實支持的蒼白,硬凹出無計可施后的賣慘人設,可憐亦可悲!
「民陣」具體怎樣運作?其資金由何人提供又用於何處?是真的「欲加之罪」還是真有其事,自有調查也自會真相大白。值得我們注意的是,47泛民罪狀板上釘釘,美西尚且登場再三聲援,若「民陣」受美資助事實落定,美西又會驚現何等謬言、詭辯,出現哪般「賊喊捉賊」、「禍水東引」景象?香港是法治社會,憑藉法條說話,依靠合理施法、正當執法、司法,身正從不怕影子歪。還是奉勸那些常在河邊走行腌臢苟且事之人,那些敢做不敢當兩面三刀之人,勿在一意孤行濕了鞋,勿再蒼白詭辯徹底失了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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